人与人之间,别丢了分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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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人之间,可以近,也可以远;
不要苛求别人都对自己好,
不要苛求别人都对自己不计较。
生活中,总会有人对你说三道四,
总会有人对你指手画脚。
学会不在意,约束好自己,
把该做的事做好,把该走的路走好。
严以律自己,其他一切随意就好!
与你无缘的人,
你与他说话再多也是废话。
与你有缘的人,
你的存在就能惊醒他所有的感觉。
一份好的感情或友谊,
不是追逐,而是相吸;
不是游戏,而是珍惜。
浓淡相宜间,是灵魂的默契;
远近相安间,是自由的呼吸,
是距离的美丽。
可以肆意畅谈,
也可以沉默不语,因为心懂;
可以朝夕相处,也可以久而不见。
走过的路,脚会记得;
爱过的人,心会记得!
路,不通时,选择绕行;
心,不快时,选择看淡;
情,渐远时,选择随意。
有些事,挺一挺,就过去了;
有些人,狠一狠,就忘记了;
有些苦,笑一笑,就冰释了;
有颗心,伤一伤,就坚强了。
今天再大的事,到了明天就是小事;
今年再大的事,到了明年就是故事;
今生再大的事,到了来世就是传说。
我们最多也就是个有故事的人。
所以,当生活中、工作中
遇到不顺的事,对自己说一声:
今天会过去,明天会到来,
新的一天开始,放下所有一切。
(来源:每日运势解读)
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修正版)
2、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01年)
3、最高院民一庭负责人就《关于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答记者问(2001年)
4、最高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3年)
5、最高院副院长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答记者问(2003年)
6、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法释〔2017〕6号】(2017年)
7、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2011年)
8、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答记者问(2011年)
9、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法(民)法[1989]38号】(1989年)
10、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法(民)法[1989]38号】(1989年)
11、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法发[1993]30号】(1993年)
12、最高院今后未经配偶同意所借债务不算共同债务!(有条件)【法释〔2018〕2号】(2018年)
13、《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1985年)
石家庄资深婚家律师团邢克清律师:电话/微信13363119577;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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