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医疗保障服务水平 推进优化营商环境
今日要闻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市医保局印发了《关于提升医疗保障服务水平推进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通知》,着力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
工
作
举
措
一是优化转诊转院程序。建立基层首诊、分级诊疗、急慢分治、双向转诊的诊疗制度。推进城市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建设。
二是加大医保政策支持力度。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在本市协议管理医疗机构转诊转院治疗的,向下转诊不再支付住院起付标准费用,向上转诊只需补齐住院起付标准的差额部分。1个年度内,职工医保从第2次住院开始,在职职工、退休职工住院起付标准每次分别降低150元、200元。
三是取消各类非必要盖章及证明材料。凡通过医保系统能够获取的信息,无需参保人员重复填报、提供。参保人员办理门诊慢转诊转院备案手续时,取消所在单位盖章或非必要证明材料。
四是缩短医疗费用报销时限。参保人员转往联网结算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实行联网即时结算,参保人员只支付个人负担部分,其余费用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结算。
工
作
成
效
一是促进了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促进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分工协作,引导参保人员合理选择医疗机构就诊。
二是防止过度医疗,减轻患者看病负担,推进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急、危、重症和疑难杂症到三级医院”的目标,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三是缩短了参保人员住院费用报销时间,报销时限由15个工作日缩短为12个工作日。
供稿:待遇保障科
编辑:机关党建科
往期回顾
●认识再提高、措施再加力、责任再压实,全面提升全市医疗保障工作水平
●健全医保政策 服务群众健康,“群众监督进机关”走进济宁医保系统
●【媒体聚焦】济宁市启动“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宣传月
来都来了,点个在看再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