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医保“不见面” 聚力同心“防疫情” ——致广大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的倡议书
尊敬的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仍然严峻,市医保中心作为人员较为密集的公共场所,是疫情防控的重点区域。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和省、市防控疫情工作要求,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范交叉感染风险,维护参保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又能为您提供优质高效的医保经办服务,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网上办理、方便安全
广大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在疫情稳定前,尽量在网上申报办理业务,选择“网上办、掌上办、电话办、邮寄办”等非现场办理渠道,减少赴实体窗口现场次数,最大程度实现“不见面”办事,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网上办理:关注“济宁医保”微信公众号,或登录济宁市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sybj.jining.gov.cn/进行相关业务办理;
掌上办理:登录支付宝小程序搜索“济宁医保”或“鲁医保”进行相关业务办理。
邮寄办理:济宁市太白湖新区京杭路30号人社服务中心医保服务25-26窗口
电话办理:0537-2937536
二、延期办理,保障待遇
参保登记、缴费、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等业务可延长申请时限。因疫情造成的延期不影响参保人员享受待遇。等待疫情过后,我们将为您提供优质满意的窗口服务。
三、佩戴口罩、做好防护
如确需到现场办理的,进入医保经办大厅时,请您自觉、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和身份登记工作。伴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者,请您暂不进入大厅办理业务。
广大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我们坚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全市人民守望相助、共克时艰、众志成城、群防群控,就一定能打赢这场疫情阻击战!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祝鼠年大吉、阖家安康!
济宁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0年2月1日
往期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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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济宁市扩大脑瘫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医疗保险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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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医疗保障局召开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
●9月1日生效!这份医保定点服务协议将带给济宁市医保参保人员更多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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