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建国七十周年暨迎接第十三届全国美展 ——辽宁美术作品展2019年7月6日
庆祝建国七十周年暨迎接第十三届全国美展 ——辽宁美术作品展征稿通知
“全国美术作品展览”是中国规模最大、参与范围最广、美术作品种类最多、最具影响力和权威性的国家级美术大展。2019年将举办第十三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为了检阅展示近五年间辽宁美术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推动美术创作,为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献礼。辽宁省美术家协会定于2019年7月10日至7月20日举办“庆祝建国七十周年暨迎接第十三届全国美展——辽宁美术作品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文艺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以“绘制新征程百年史诗 讴歌新时代华美篇章”为职责;坚定文化自信,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立足新时代中国现实,努力讲好中国故事,充分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倡导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提倡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经典性、传承性、创新性相协调。
二、主办单位:
辽宁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共盘锦市委宣传部
三、承办单位:
辽宁省美术家协会
中共盘锦兴隆台区委员会
盘锦兴隆台区人民政府
四、协办单位:
辽河美术馆(盘锦)
五、组织机构:
主 任:盖成立
副主任:胡崇炜、王易霓
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石 峰、刘 明、冷 旭、张 策、李宝泉
李象群、周国军 、侯长利、赵世杰、赵宝平
崔晓柏、黄亚奇、黄洪涛、喻国伟
秘书长:范云鹏
展览办公室:罗敏、李承东
六、评审委员会
由辽宁省美术家协会专家库中抽签及外请中国美协艺委会专家共同组成。
七、收件、展览时间及地点
1、中国画、油画:
(1)收件时间:2019年7月6日(上午9:00——下午:16:00)
(2)展览时间:2019年7月10日(上午10时)至7月20日(中午12时)
(3)退件时间:2019年7月21日(上午9:00——下午:16:00)
2、展览地点及收退件地点:辽河美术馆(盘锦)
八、送件及作品要求
1、各市按分配件数报送作品,不得超出(分配作品数量另行通知)。
2、各市作品由各市美协统一送件,户籍在沈阳市的一律由沈阳市美协统一送件,团体会员单位集中送件,省美协不接收个人送件。
3、作品要求:
(1)凡自2014年第十二届全国美展以后创作的作品,无论是否参加过何种展览,均可选送参展。
(2)每位作者每画种只可参展一件作品。
4、参选的作者需交作品电子稿(JPG格式,大小20M以上)必须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规格、画种、地区;由送件单位统一上交省美协。
5、各画种规格要求(取消特殊尺寸申报,请严格执行)。
油画:
(1)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
(2)作品须有内外框,做特殊艺术处理者除外,无外框作品必须有专用包装盒。
(3)作品固定在外框上须坚固可靠,作品内外框上均不得有钉子及锐物外露。
中国画:
(1)作品装裱后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
(2)作品装裱,可装成带有绫边的单片。如将作品装裱在硬板上,硬板制作必须平整、结实,不易变形,作品托裱必须结实不易破裂。
(3)不收装轴作品。
5、展览费用:
(1)省展每件作品收取收退件费100元。
(2)选送全国作品收取送退件费400元/件。
(3)凡选送全国作品作者应确定作品的保险价,保险费用自理。
6、作品评选及奖项:
展览将按画种产生金、银、铜(全国展览后)、评出优秀、入选作品并颁发证书。
7、参展作品需认真填写送件登记表,并粘贴在作品背面右下角
“第十三届全国美展——辽宁优秀美术作品展”送件登记表
(复印有效)
作者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
作品题目: | 创作时间: | |||
画种: | 尺寸: 高 cm×宽 cm 重量: kg | |||
工作单位或通讯地址: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请用正楷清晰填写,贴在作品背面右下角。
九、 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凡涉嫌抄袭他人作品及假冒画种仿真印刷作品一律取消参评、展出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十一、入选本次展览的作者具备加入辽宁省美术家协会入会条件之一。
十二、凡送作品参加第十三届全国美展辽宁省展的作者,需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
辽宁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辽宁省美术家协会
2019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