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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蒙古马精神”文艺精品创作工程——2019年油画作品展览征稿启事2019年6月10日

2019年6月10日 美术征稿 2022-06-1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提出的 “我们干事创业,就要像蒙古马那样,吃苦耐劳、一往无前”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展现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团结、文化繁荣、边疆安宁、生态文明、各族人民幸福生活的辉煌成就,作为第二届中国马文化节暨首届内蒙古国际马文化博览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内蒙古文联主办的“弘扬蒙古马精神”文艺精品创作工程——2019年油画作品展览将于2019年8月在呼和浩特市举办,现面向广大美术家公开征稿。

一、指导思想和意义

“弘扬蒙古马精神”文艺精品创作工程——油画作品展览旨在以油画的艺术表现形式,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提出的“我们干事创业,就要像蒙古马那样,吃苦耐劳、一往无前”的重要指示精神。展览将坚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坚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统一,增强文化自觉,坚定文化自信,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贡献力量。

二、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内蒙古美术家协会

三、作品创作主题及内容

本次展览聚焦“弘扬蒙古马精神”的主题,要求作品以千姿百态、动静结合的骏马作为作品表现主体,全面展示马文化蕴含的弘毅、敢当、仁厚、自敛、无畏、忠诚、刚烈、坚韧的内在精神和品质,不断丰富“马文化”和“蒙古马精神”新的时代内涵,充分展示内蒙古马文化的历史传承和当代风茂。

四、作品征集范围

“弘扬蒙古马精神”文艺精品创作工程——油画作品征集展示工程整体计划用几年的时间,在全球范围征集“弘扬蒙古马精神”油画作品,2019年计划完成首批200件的征集、展示,并从中评选出部分优秀作品在呼和浩特中国马文化展示中心永久收藏。

五、作品规格及投稿要求

1.本次展览分为初评和复评。所有投稿作品需报送作品照片(限10寸)参加初评,投稿时间为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6月10日截止,逾期不予接收。

2.入围复评的作品,将由主办方另行通知。复评入围作品原件交送时间为通知之日起至2019年6月25日截止,逾期不予接收。

3.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

4.作品须有内外框,做特殊艺术处理者除外,无外框作品必须有专用包装盒。

5.作品固定在外框上须坚固可靠,作品内外框上均不得有钉子及锐物外露。画面背后粘贴作品标签。

6.邮寄作品需自制包装箱,要求坚固、便于搬运,以螺栓连接各箱板,可二次使用,贴统一标签;

7.作品照片及原作收件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20号内蒙古美术馆。收件人:梁秋红(15352848596)、额尔敦吐(13327120729);展览办公室电话:0471-6961775、6268986(传真)。

六、作者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1.收藏作品的版权及实物所有权归展览主办方所有,组织机构将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参展作品的安全及知识产权。作者亦应采取有效措施,配合确保作品的安全及知识产权;

2.主办方将向优秀作品的作者支付收藏费(优秀作品由呼和浩特中国马文化展示中心永久收藏)。未收藏的其他参展作品由展览办公室负责退件,主办方承担相关运输费用;

3.主办单位对参展作者颁发作品参展入选证书、收藏证书和作品集。

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八、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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