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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江西省第十五届美术作品展览”暨推荐作品参加“第十三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的通知2019年7月6日

2019年7月6日 美术征稿 2022-06-11

一、目的意义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鼓励和引导江西美术家以开阔的视野、创新的思维和多样的形式,继承和发扬江西厚植人文的传统,艺术地描绘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的壮美篇章,唱响礼赞新中国、奋进新时代的昂扬旋律,江西省美协将于2019年举办“江西省第十五届美术作品展览”,并从中选送优秀作品代表江西参加 “第十三届全国美术作品展”。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

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江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江西省美术家协会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次展览工作的领导,由省委宣传部、省文旅厅、省文联领导担纲,省美协主席团成员组成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美协,由省美协负责人甘萍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展览时间和地点

1、入选作品展定于2019年7月12日—7月23日(分两次展览)。

地点:江西省文联一楼展厅。

2、获奖作品展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江西文艺微信公众号和省美协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布。

五、作品要求

1、凡自2014年第十二届全国美展以后创作的作品,无论是否参加过任何展览,均可选送参展。

2、征稿作者:赣籍美术工作者、在赣高校学生。

3、本次展览将展出中国画,油画、雕塑、漆画、陶艺、水彩粉画、版画、艺术设计、实验艺术、综合画种、综合材料绘画、壁画等画种。

4、对各画种送展作品的规格及装裱要求严格遵照“第十三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相关要求,请关注中国美协网站或江西美协公众号下载文件浏览,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参展作品不予接收。

5、凡涉嫌抄袭、模仿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参评、展出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与组委会无关。

6、赣籍在外工作或生活的作者送件(照片)应同时附寄户口及身份证复印件。

六、收件与退件

(一)收件

收件时间:2019年7月6日—7月8日。

评选时间:2019年7月9日—7月10日。

收件地址:江西师范大学青山湖校区内

联系电话:闵樊泉  13970970357

         陈雅莉  18979140799

(1)作品由各设区市美协(包括驻各地级市院校)、团体会员单位统一送件。在昌的省直有关单位、高校美术院系由个人送件。

(2)作品均严格按“第十三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的要求自行装裱或装框,作品背面右下角贴上作品登记表(见文后附件),要求填写字迹工整、清晰。每幅作品外包装要贴有作品登记表(见文后附件)。

(3)参选的作者需交作品电子稿(JPG格式,大小20M以上)必须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规格、画种、地区。由送件时统一上交,邮箱:3450704625@QQ.COM。

(4)评选出参加全国美展的国画、油画由省美协统一组织送件。

国画装裱要求:

①作品装裱后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

②作品装裱,可装成带有绫边的单片。如将作品装裱在硬板上,硬板制作必须平整、结实,不易变形,作品托裱必须结实不易破裂。

③单片作品尽可能每幅作品装一个塑料筒或纸盒,塑料筒或纸盒上应粘贴作品标签。装裱在硬板上的作品,须有外包装以免损坏画面,硬板背面粘贴标签。

油画装裱要求:

①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

②作品须有内外框,做特殊艺术处理者除外,无外框作品必须有专用包装盒。

③作品固定在外框上须坚固可靠,作品内外框上均不得有钉子及锐物外露。画面背后粘贴作品标签。

(二)作品退件

(1)第一次作品退件时间:7月13日—7月15日。

退件地点:江西师范大学青山湖校区内

联系电话:闵樊泉  13970970357

         陈雅莉  18979140799

评选结束后,未入选作品须由各送评单位立即派专人专车取回。逾期不取必须向组委会交纳仓库保管费。因逾期不取回引起的损坏和丢失组委会概不负责赔偿。

(2)第二次作品退件时间:7月24—7月28日。

退件地点:江西省文联

联系电话:闵樊泉  13970970357

         陈雅莉  18979140799

省级展览结束后,作品(送全国参评作品除外)由个人取回。

七、作品评选与评奖

1、按照第十五届省美展组委会制定的评委会组成原则,由组委会聘请专家组成评委会,评选出第十五届省美展入选、获奖作品。

2、由组委会聘请相关纪检人员组成监评委员会监督评选,保证评选的准确客观、公平公正、透明公开。

3、根据第十三届全国美展办公室分配给我省的数额,由评委会评选出我省的中国画、油画选送作品。

4、本次展览评委的作品不参加评选评奖,可自选一件作品参加展览。

八、主办方和参展作者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1、省美展选评作品,每人每个画种不超过1件。作者必须保证作品的真实性和原创性,凡涉嫌抄袭、侵权、高仿、模仿他人作品者,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行负责。

2、作品送、退件由作者自行负责,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送、退件。

3、作品在选、退件途中丢失或损坏或在展览期间遇不可抗力造成作品损失的,主办方不承担责任;

4、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凡送作品参展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5、凡送作品参加展览的作者,均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方案的各项规定。

6、对所有入选作者颁发证书,并作为申请加入省美术家协会会员一次参展条件。

7、主办方对本展览通知具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第十五届江西省美术作品展登记表

 

                                        江西省美术家协会

                                          2019年3月5日

附件:
  第十五届江西省美术作品展登记表(复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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