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儒韵清风”全国廉政书画作品展征稿2019年7月30日
山东济宁传统文化底蕴深厚,是孔子、孟子、颜子、曾子、子思子五大圣人的故乡,是儒家文化发源地和中华文明发祥地。为纪念建国70周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现实意义,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拟于2019年9月在山东省济宁市举办“儒韵清风”全国廉政书画作品展。
一,指导单位:山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主办单位:济宁市纪委市监委机关、
中共济宁市委宣传部、
济宁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山东省书法家协会、
山东省美术家协会。
组织机构:主办单位组成“儒韵清风”全国廉政书画作品展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济宁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负责组织征稿、评审、出版作品集、作品展览等具体工作。
二、作品要求:
1.本次书画作品展征稿以廉政文化为主题,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别是儒家文化为主要内容,体现廉政筋骨、文化韵味。作品要健康向上、格调高雅,思想性和艺术性兼备。
2.书法作品主要内容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廉政诗文词赋、名言警句、反腐倡廉的警句格言、相关诗词、文章。书法作品为软笔书法,书体不限,尺寸不超过8尺整张宣纸。草书、篆书需附释文,个别异体文字,附文字出处复印件。
3.绘画作品主要内容为清官廉吏人物形象、历史故事、山水花鸟等多种题材,采用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画、漫画等形式,尺寸不超过8尺整张宣纸。绘画作品中题写的文字需附释文。
4.请务必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三、评审工作:评审工作于2019年8月中旬举行,由省书协、省美协主导评审工作,组织专家组成评委会,对来稿作品进行评审。共评出书法入展作品100件、绘画入展作品100件。未入展作者不再通知。
四、作者要求和待遇:
1.省内外年满18周岁以上者均可投稿,作品件数不限,须一次性投寄。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限于人力,作品恕不退稿。
2.来稿作品所有权、展览权归组委会所有。组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入展作品出版作品集,按规定向入展作者支付稿酬、颁发证书并赠送作品集一册。以上事项在展览开幕后三个月内完成。
3.山东籍作者作品入选本展,可作为加入山东省书协或美协条件之一。
五、征稿日期:截止至2019年7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六、收稿地址:272000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圣贤路与运河路交叉口运河路136号济宁市群众艺术馆。联系人:张明 13505478002、赵艺博 13863779949。
七、其它事项:
1.本次活动不收参评费。
2.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代笔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将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理。
3.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凡投稿均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4、其他未尽事宜,组委会拥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