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三届综合艺术大展”征稿启事2019年8月25日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进一步推进浙江美术的大发展大繁荣,提高我省综合艺术的创作水平,倡导艺术创新的多样化,体现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展示近两年的创作成果,由浙江省美术家协会、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共同主办“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浙江省第三届综合艺术大展”将于2019年10月在丽水市美术馆开展。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浙江省第三届综合艺术大展”是省级综合艺术大展,不仅为艺术家搭建展示才华的重要舞台,更是展风采、迎大庆的一次文化艺术的迎庆活动,希望全省画家积极参与认真创作。
一、主办单位:
浙江省美术家协会
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浙江省美术家协会综合艺术委员会
丽水市美术家协会
丽水市美术馆
三、展览组委会:
主 任:骆献跃、徐兼明、杨劲松
副主任:石君一、许卫东、叶国丰、蔡志蔚、吴宾
委 员:陈焰、邱兴雄、陈琦、余王波
办公室主任:吴宾(兼)
办公室副主任:葛晓弘、王子晋、夏商周
四、展出方式和规模:
1、展出时间:2019年10月15日—10月25日
2、展出地点:丽水市美术馆
3、展出作品件数约120件
五、参展要求:
1、本次展览以艺术上勇于开拓创新,注重艺术品格和个性特征的作品参展,作品种类建议综合材料绘画、影像、装置,题材风格不限。
2、每位作者送3至5件作品的电子稿(照片质量可供出版,文件格式为tif、jpg,文件不小于20MB,分辨率300dpi,统一在文件命名中附以下信息:作者姓名、作品题目、尺寸、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以及个人彩照与个人简历(200字以内)打包发至艺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110948528@qq.com,以作印制本次展览作品集使用。8月25日之前完成作品照片等信息的收集,逾期视自动放弃。
3、综合材料绘画作品要求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10厘米(厚)。影像、装置作品提供草图、空间布置图,参展作品需自行装框,费用自理。
4、经评审通过的参展作品须在2019年10月10日(8:30-17:30),由各地市美协或当地综合艺术负责人集中送至丽水市美术馆,联系人:王子晋(地址:丽水市人民街561号),联系电话:13905887752
5、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退还给作者(附送本画展精美作品集),退件时间10月底,由各地市美协或当地综合艺术负责人统一取件。
六、评审方式:
由省美协组织专家评审。
七、宣传出版:
宣传:“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浙江省第三届综合艺术大展”将在相关电视、报纸、杂志、网络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推广。
出版:出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浙江省第三届综合艺术大展作品集》
八、主办者和参展作者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1、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2、凡涉嫌抄袭、模仿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展出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3、由浙江省美术家协会向作者颁发参展证书(属参加省展一次)。
浙江省美术家协会
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19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