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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蒙古马精神”文艺精品创作工程—— 2020油画、雕塑、摄影、蒙汉文书法篆刻、少儿绘画作品展览征稿启事2020年6月15日

2020年6月15日 美术征稿 2022-06-11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传承弘扬“蒙古马精神”,作为第三届中国马文化节暨第二届内蒙古国际马文化博览会的组成部分,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联等单位主办的“弘扬蒙古马精神”文艺精品创作工程——油画、雕塑、摄影、蒙汉文书法篆刻、少儿绘画等五项作品征集展示工程已经启动,并将于2020年8月分别组织举办展览展示活动,现面向全球广大文艺家、文艺工作者、文艺爱好者进行征稿。


一、指导思想和活动主题

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创作标准,聚焦传承弘扬“吃苦耐劳、一往无前”的蒙古马精神,通过多种文艺表现形式,以“马”作为创作表现主体,推出一系列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优秀文艺精品,全面展示马文化蕴含的弘毅、敢当、仁厚、自敛、无畏、忠诚、刚烈、坚韧的内在精神和品质,不断丰富“马文化”和“蒙古马精神”新的时代内涵,汇聚起“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的磅礴精神动力。


二、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内蒙古美术家协会

内蒙古摄影家协会

内蒙古书法家协会


  三、作品要求和征稿时间
  (一)油画作品
  1.展览共征集作品200幅,分为初评和复评。投稿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所有投稿作品需报送作品照片(限10寸)参加初评,投稿时间为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15日,逾期不予接收。
  2.入围复评的作品,将由主办方另行通知。复评入围作品原件交送时间为通知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逾期不予接收。
  (二)雕塑作品
  1.展览共征集作品200件,分为初评和复评。投稿作品最大边尺寸在200厘米以内,重量在150公斤以下。所有投稿作品需报送作品照片(限10寸)参加初评,投稿时间为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15日,逾期不予接收。
  2.入围复评的作品,将由主办方另行通知。复评入围作品原件交送时间为通知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逾期不予接收。
  (三)摄影作品
  1.展览共征集展览摄影作品200幅。投稿作者应确保系投送作品的实际作者,保证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

2.所有投送的摄影作品,黑白、彩色不限,单幅、组照均可,投送作品件数不限。每组组照限4至10幅,单幅或一组组照为1件。参展作品电子文件要求统一为JPG格式,长边2000像素以上,文件大小2M左右。作者须保留原始数据文件,以便入展后统一调底使用。投稿作品画面不得添加任何文字、水印和边框,不得进行装裱,违规作品将不予参加评选。每幅作品的文件命名格式为“作者所在地区+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例如:“内蒙古包头市+李某某+飞扬蒙古马.jpg”),组照作品应在作品名称后加序号(例如:“内蒙古包头市+李某某+飞扬蒙古马+01.jpg、内蒙古包头市+李某某+飞扬蒙古马+02.jpg……内蒙古包头市+李某某+飞扬蒙古马+10.jpg”)。作品应有100字左右包括时间、地点、事件内容等要点的简要说明,作品简要说明及作者详细信息(作者真实姓名、单位、职业、通讯地址、邮编、邮箱、联系电话等)可建文本文档或Word文档将其写入。投稿起止日期为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15日(以收到稿件日期为准)。

3.只限网上投送稿件。建文件夹将所有作品及简要说明文档放置其中,文件夹名称按以下顺序注明:弘扬蒙古马精神-省、市(地区)-作者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即可,然后将文件夹打包成电子文件压缩包,压缩包名称同文件夹名称,发送至征稿邮箱。作品简要说明要求100字左右,包括作品拍摄时间、地点、事件等要点,以及作者详细信息(作者真实姓名、单位、职业、通讯地址、邮编、邮箱等)。作者姓名一律不得标注在作品正面。

  (四)蒙汉文书法篆刻作品
  1.展览共征集展览蒙汉文书法篆刻作品200幅。投稿作品蒙古文和汉文书法篆刻作品均可,均系本人原创作品。
  2.作品要求以马为主题的历代诗词佳句、文赋等为创作内容,自作诗词尤为欢迎。风格、书体不限。不超过六尺整纸(180cm×97cm),一律竖式。篆刻作品请粘贴于四尺或六尺竖式对开宣纸上,不少于六方,两方需附边款。投稿作品要求在背后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常用通讯地址、邮编、手机号码。草书、篆书、篆刻作品需另纸附释文。
  3.限于人力,未入展作品一律不予退稿。截稿日期为自启事公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15日截止。
  (五)少儿美术展览
  1.展览共征集展示少儿美术作品200幅。分为幼儿组、小学一组(1-3年级)、小学二组(4-6年级)、初中组四个组别。本次征稿作品的绘画表现形式不限,但不包括雕塑、手工制作、书法、电脑制作及影像类作品,作品尺寸不超过60cm×60cm。
  2.投稿作品须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辅导老师或家长直接参与作品创作。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作品参评。
  3.征稿分为初评和复评。所有投稿作品需报送作品10寸照片(每人限投一件作品)参加初评,投稿时间为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15日,逾期不予接收。作品照片背面需填写展览组别、作品题目、作者姓名、法定监护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详细地址及所在教育机构。复评入选作品由承办方通知作者法定监护人寄送作品原件参展。原件交送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截止,逾期不予接受。

  四、投稿方式和咨询方式
  (一)油画、雕塑、少儿美术作品展览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20号内蒙古美术馆
  邮编:010010
  咨询:于江(13804711780)
  收件人:
  梁秋红(15352848596)
  电话:0471-6961775
  (二)摄影作品展览
  邮箱:nmgzzqsyjxh@163.com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20号(内蒙古美术馆)内蒙古摄影家协会
  邮编:010010
联系电话:0471-6288720
  咨询:乌拉汗(13019509267)
  收件咨询:
  边云霞(18647963291)
  (三)蒙汉文书法篆刻展览
  作品请用顺丰或邮政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至: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机场南辅路5.5公里内蒙古书法家协会
  邮编:010011
  收件人:马静

联系电话:0471—4915341、13654811724

  请在信封注明“弘扬蒙古马精神”字样,截稿时间以当地寄出时间或邮戳为准。

  五、作者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1.主办单位对各项展览入展作者颁发作品入展证书和作品集。
  2.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六、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本征稿启事有未尽事项,由“弘扬蒙古马精神”文艺精品创作工程组委会负责解释和协商处理。进一步详细征稿事宜请参阅内蒙古文联网站及“内蒙古文艺”微信公众平台。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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