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第九届水彩、粉画展”征稿通知2020年7月20日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脱贫攻坚的决战之年,是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广东美术家紧紧围绕新时代文艺工作的使命任务,推动广东文艺事业全面发展。在历届省美协、省艺委会以及水彩画家的共同努力下,广东省水彩、粉画展已举办了八届,去年,广东又成功承办了第十三届全国美展水彩、粉画展,大力促进水彩画的发展。为了进一步推动水彩事业的繁荣兴盛,今年,广东省美协与东莞市莞城街道办事处联合举办“广东省第九届水彩、粉画展”。现将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广东省美术家协会、东莞市莞城街道办事处
承办单位:广东省美术家协会水彩画艺术委员会、莞城美术馆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李劲堃
主任:王永、梁宇、麦允谦
执行主任:叶献民、陈浩荣
副主任:黎胜鹰、方晓龙、陆晓翰、陈海宁、谢钧
秘书长:方晓龙(兼)、廖剑华、陈朝生、吴万雄
副秘书长:赵明、叶向明、马丁
委员:叶国强、李凯煌、吴锐鸿、张洪亮、陈日新、黄明秋、刘萍
展览办公室: 刘冰、霍永良、于冰轩
三、展览评委:本展览由广东省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评审评委会
四、展出时间:2020年9月下旬
五、展出地点:莞城美术馆
六、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将评选出入选作品180件(不含评委、特邀作品)其中金奖作品2 件,银奖作品6件,铜奖作品8件,优秀作品奖18件。
七、作者待遇:
1、凡入选作者在申请加入广东省美术家协会时具备一次资格。
2、获金、银、铜、优秀奖的作品由莞城美术馆依照《莞城美术馆收藏管理办法》优先收藏(收藏费:金奖12000元/件,银奖8000元/件,铜奖7000元/件,优秀奖5000元/件,均为税后),并颁发收藏证书。
3、展览将出版精美画册,每位入选作者获赠一册。
4、组委会向作者颁发入选证书和获奖证书。
八、作品要求:
1、作品面向全省征集,作品要求是广东省第八届水彩、粉画展之后创作,内容健康向上,风格、题材、表现形式不限。
2、作品尺寸装框后不超180cmx180cm(含组画)。
3、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始真实创作,如检测后发现作者使用高仿和照片喷绘作品参展参评,省美协将在三年内拒绝此作者参加省美协主办的任何展览活动。
九、作品初评与复评:
1、本次展览不收取报名费,每位作者可选送1至2件作品照片(10寸)参加初评,照片背面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作品尺寸、创作时间、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同时发送参评作品高清电子图片,邮件主题标明“广东省第九届水彩、粉画展”,像数为300dpi,要求统一为JPG格式,并注明作者姓名、作品题目、尺寸、创作时间、联系电话、个人半身照片、简介与200字左右创作感言。
2、初评照片截稿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7月20日止,以收件地邮戳为准。
3、初评作品照片、复评作品原件寄送地址:东莞市莞城区高第街5号莞城美术馆,初评作品照片不退。
联系电话:0769-22100180,联系人:霍永良
初评电子高清图片及个人资料发送至邮箱:2665699187@qq.com
4、初评入选结果以及送原件复评时间将及时在广东美协微信公众号公布。复评原作自配画框,框内镜片必须是有机玻璃片,作者需填写展览登记表(附件下载),将表格粘贴在作品背面右上角。
5、复评结果将及时在广东美协微信公众号公布。
十、退件时间:所有作品在展览结束后两周内到指定地点自行取回作品。
十一、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宣传及文创开发权。
十二、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次展览的各项相关规定。
十三、本展览信息可登录广东美协微信公众号查看。
广东省第九届水彩、粉画展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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