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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和美奉化”浙江省美术作品展2020年6月25日

2020年6月25日 美术征稿 2022-06-11
党的十九大以来,浙江省紧扣“‘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的时代主题,以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为总方针,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浙江省美术界深化开展“三服务”活动,积极服务全面小康建设。宁波市奉化区开展乡村振兴之路的探索实践,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为宣传展示奉化区的实践成果和经验,运用美术作品形式促进全省乡村振兴战略,浙江省美术家协会和奉化区人民政府决定联合举办“乡村振兴·和美奉化”浙江省美术作品展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思想性和艺术性相结合,大力弘扬时代主旋律,努力创作一批反映浙江地域特色的乡村振兴主题美术作品,着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为我省实现全面小康助力添彩。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浙江省美术家协会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宁波市奉化区委宣传部

宁波市奉化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林局

宁波市奉化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宁波市美术家协会


协办单位:宁波市奉化区美术家协会

宁波市奉化区博物馆


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许江、赵雁君

主任:骆献跃、陈彩凤

副主任:王敏杰、王亦建、杜志维

秘书长:叶瑛、邱积钏

委员:孙海峰、余王波、杨辉、林珉、骆风

俞赞江、高炬、钱慧溟、蓝巍、路健群

缪宏波、潘宇、潘新新、魏惠东


三、投稿要求

(一)作者要求:

凡浙江籍画家或在浙江工作、学习、生活的画家均可投稿。每位作者只限一件作品投稿。画种限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画、综合材料等。


(二)作品要求:

题材自选,作品内容要求描绘浙江农村的田园风光、乡土风情、特色建筑和人文自然景观。鼓励作者投送以奉化区为题材的作品。送展作品自行装板、装框,中国画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240cm×200cm,不收立轴装裱的作品;油画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240cm×200cm;水彩(粉)画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180cm×150cm。中国画和水彩(粉)画镜面应选用有机玻璃或透明塑料膜,不得使用玻璃。


(三)投稿方式

1、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作品名称)、画种、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

收作品照片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25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收件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建德路9号浙江省美协办公室

收件人:杨向英 

联系电话:0571—87918068

初评将评选出300幅作品参加复评,初评结果将及时在浙江省文艺网网站公布。


2、复评:复评要求邮寄原作参加评选。须用电脑填写作品登记表上的信息,粘贴在作品背面右下角,送件须妥善包装并自上保险。复评作品寄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落选作品与入选作品展览结束后一次性退件,不接受个别退件。


(四)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由作者自负。有上述情况的,主办方将在“浙江文艺网”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四、评选办法

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分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画、综合材料五大类进行评选,最终共评选出入展作品200件,各画种入选数量根据作品投稿情况分配。为了保证评审公开、公平、公正,评委由浙江省美术家协会在省美协评委库中抽取专家组成。评选设监评委。


五、展览时间

定于2020年9月20日。


六、入选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选出的入选作品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浙江省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入选作品将在宁波市奉化区举办展览,展览结束后30天内退还作者。

3.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组委会向入展作者颁发入展证书。


七、其他事项

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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