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展|绥化首届美术作品双年展征稿通知2020年5月15日起至20日
一、展览主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团结引领我省美术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创作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人民喜闻乐见的优秀美术作品。
二、展览名称
绥化首届美术作品双年展
三、展览时间
2020年6月16日—26日
四、展览地点
肇东市总工会
五、办展单位
主办单位
黑龙江省美术家协会
中共绥化市委宣传部
绥化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中共肇东市委员会
肇东市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
绥化市美术家协会
六、组委会
顾 问
杨殿军 韩会峰
主 任
赵云龙
副主任
李振宇 白雪松 赵洪雨 王鸿雁
委 员
于晓龙 匡伟光 刘 钻 刘文华 李 岗 杨子勋
吴喜全 张海东 荆桂秋 宫建华 曹香滨 董晓畔
王 明 郑生意 龙 斌
办公室主任
龙 斌
成 员
陈 卓 郝丽欣
七、评选委员会
初评由绥化市美术家协会组织专家评审,复评由黑龙江省美术家协会组织专家评审。
八、作品要求
1.作品主题健康向上,符合时代发展主流,风格、形式不限,鼓励创新。
2.绘画类作品装裱(框)后尺寸不超过2mx2m;雕塑类作品长、宽、高均不得超过1m;作品重量原则上不超过150kg。
3.凡近两年创作的作品均可应征。
4.作品面向省内征集。
九、作品报送
1、初评
①.本次展览采用电子方式投稿,请发送作品电子图片参加初评,不收作品照片。图片要求高清晰度画质,像素至少在5MB以上,颜色与原作接近,并请注明作品题目、画种、尺寸(单位:厘米),作者姓名、地址、电话。
②. 接收电子图片的指定邮箱为1565825922@qq.com。所有参选资料存档不退。
③.初评结果将及时在黑龙江省美术家协会官网和绥化市美术家协会微信公众平台公布。
④. 报送作品电子图片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起至20日。
2、复评
①.初评结束后,组委会办公室将以短信或电话的形式通知初评结果。
②.2020年5月25日-30日,请入选作者将装裱后的原作寄送至指定地址。
3、复评收件地址及联系人
地 址:肇东市文联
联系人:
龙 斌(18845135398)
朱 鹤(13796800626)
于志超(15845103778)
十、作品评选及待遇
1.展览拟展出150件入选作品,拟设金奖3名、银奖6名、铜奖9名、优秀奖40名。同时展出特邀作品,由评委会提名,并以无记名方式投票评选产生
2.获奖作品可作为申请加入黑龙江省美术家协会的条件之一,入选作品可作为申请加入绥化市美术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3、参展作者可凭入选证书平价购买《绥化首届美术作品双年展作品集》。
十一、退件
展览结束后一个月内,全部作品原则上由展览组委会退还作者。
十二、展览解释
展览组委会享有针对本次展览各项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将遵守本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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