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届广东省艺术节•江门片区美术书法大赛作品展”征稿通知2020年6月14日
为了全面展示2017年以来,我省艺术创作生产特别是开展改革开放40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主题创作计划所取得的丰硕成果,深入总结和交流全省艺术工作经验,推出一批彰显中国精神、时代特色、广东风格的优秀艺术新人新作,从而进一步提升我省文艺创作水平,擦亮广东省艺术品牌,扩大广东艺术影响,拓展艺术惠民的深度、广度,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文艺术发展的成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庆祝经济特区成立40周年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为此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将通过举办“第十四届广东省艺术节•江门片区美术书法大赛作品展”,为第十四届广东省艺术节推荐我市优秀的美术、书法作品。
一、组织机构:
1、指导单位:广东省文化旅游厅
2、主办单位: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3、承办单位:江门市美术馆、江门市美术家协会
二、征稿日期:2020年6月14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展览日期:2020年7月16日至2020年8月30日
四、展览地点:江门市美术馆5、6厅。
五、展览规模:本次展览将展出作品150件。
六、参展要求:
1.主题:
参评作品应深刻反映人民生活和时代精神,歌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作品要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准,体现思想性、艺术性及学术性的高度统一。
2.尺寸:
绘画类作品原则上尺寸不大于200cm(高)×200cm(宽)(含装裱外沿或画框),最小尺寸50cm(高)×50cm(宽)(含装裱外沿或画框);
雕塑作品原则上最大边尺寸在200cm×200cm×250cm以内,重量在500公斤以下;
书法类作品参照美术作品规格,特殊尺寸作品另报组委会审核。
如有特殊要求,需提前与展览办公室联系,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750-3936207。
3.初评:
投稿作品以电子图片形式(5M以上,500万像素以上,JPG或TIF格式)并命名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尺寸+画种材质,及电子版《“第十四届广东省艺术节•江门片区美术书法大赛作品展”参展申报书》(具体见附件)于2020年6月14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441394456@qq.com,初评后所有进入终评的作者名单及作品名称将于2020年6月下旬前在“江门市美术馆”微信公众号公布。
4.终评:
(1)终评工作将于2020年7月初进行。所有进入终评作品原件,须统一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邮寄,逾期未寄送作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展资格。
(2)作品背面必须粘贴《“第十四届广东省艺术节•江门片区美术书法大赛作品展”参展申报书》(具体见附件)。送件须妥善包装并购买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过程中破损遗失,寄交原作费用由作者本人承担。
入展作品收集地点:江门市美术馆(广东省江门市院士路五邑华侨广场),联系电话:0750-3932996。
邮编:529000
收件人:江门市美术馆前台
办公时间:周二到周日9:00—16:30
联系电话:0750-3932996
(3)终评结果在“江门市美术馆”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终评落选作品由展览办公室统一退件。
5.退件:
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3个月内由展览办公室负责统一退件。
6.其他事项:
(1)每位入选作者原则上只展出一件作品,由作者本人自行装裱装框。参展作品均应为2017年1月以来新创作的优秀美术、书法作品,并以在省及国家级展览中入选、获奖的作品为主要征稿对象。
(2)另外由组委会推荐多幅老一辈艺术家作品荣誉展出。
(3)作者应保证所报送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且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合法权益。凡因上述事项导致纠纷的,一律取消参评、展出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七、作者待遇:
1、此次活动将成立评审组委会分国画、油画、版画、雕塑、书法五个类别对作品进行评选,并由评委评选出获奖作品。
2、金奖共15件,每个艺术门类不多于5件,金奖作品将由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统一推荐并寄送至省艺术节展览办公室进行参选;
3、银奖20件,每个艺术门类不多于7件;
4、铜奖30件,每个艺术门类不多于10件;
5、优秀作品60件;
八、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九、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附件:“第十四届广东省艺术节•江门片区美术书法大赛作品展”
参展申报书
江门市美术馆
2020年5月22日
附件
2020《艺术百家》江苏优秀青年美术家提名展征稿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