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征稿|2020首届中国(洞头)渔民画大展征稿启事2020年8月20日
为讴歌记录新时代,展现乡村振兴成果,展示新时代渔村美好生活,提升各地渔民画作者创作水平,推动渔民画事业繁荣发展,特举办“2020首届中国(洞头)渔民画大展”活动,现面向全国征稿。
活动组织
指导单位: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主办单位:浙江省美术家协会、中共温州市委宣传部、温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宣传部、温州市洞头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温州市洞头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温州市洞头区融媒体中心
作品征集
1.征稿范围:本次展览面向全国征稿,应征作品必须为渔民画。凡从事渔民画创作的艺术工作者均可投稿,各省、市、自治区美协、民协及农民画画乡(基地) 、文化馆(站)、农民画协会可组织集体投稿。
2.作品要求:作品须为原创新作,未在全国公开展出或者发表过,内容积极向上,能够充分体现地域民俗文化内涵和渔农民绘画艺术特色。作品长和宽边均不得超过80厘米,作品无需装裱、装框,每位作者送展不超过2幅。
3.截稿时间:2020年8月2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4.投稿方式:请在作品背面用正楷字体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并填写《2020首届中国(洞头)渔民画大展作品登记表》(见附件),随作品一并寄送。邮寄时请妥善包装,如在寄送途中有所损坏,主办方概不负责。
5.寄送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新城商厦四楼,洞头区文联(8810室),邮编:325700。
寄送件外包装请注明“2020首届中国(洞头)渔民画大展”。
联系人:黄昭勇
手机:13606874707
作品评选
预计9月份在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举办大展。本次展览拟展出约120件优秀作品。其中,优秀学术提名作品5件,学术提名作品25件。主办方将向入展作品的作者颁发入选证书,向获得优秀学术提名和学术提名的作品作者颁发收藏证书。未获提名的入选作品及未入选作品将在大展工作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给作者。
其他事项
1.本次大展,主办方将对优秀学术提名和学术提名作品进行收藏,并享有展览、宣传及出版发行、商业开发等权利,不再另行支付报酬。入展及收藏作品将编辑出版展览画册,入展作者均可获赠画册一本。
2.来稿作者均视为同意本征稿通知各项内容,凡涉嫌侵犯他人著作权者,主办方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参评、展出资格,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作者自行负责。
3.届时将邀请部分作者及画乡代表参加开幕式及艺术交流活动,参加本次活动的代表、嘉宾往返交通费自理,在活动期间的食宿由主办方承担(邀请函另发)。
4.其他未尽事项,由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