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内蒙古自治区油画作品展览征稿启事2020年9月18日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内蒙古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总结近年来内蒙古油画在区内外美术创作领域取得的丰硕成果,展现内蒙古油画创作中传承弘扬的民族文化和时代精神,内蒙古文联、内蒙古美术家协会将于2020年10月举办“2020内蒙古自治区油画作品展览”。
一、主办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内蒙古美术家协会
二、评选委员会
由内蒙古美术家协会主席团成员及专业艺委会负责人等专家组成。
三、展览日期、地点
2020年10月24日至10月30日, 内蒙古美术馆
四、展览规模
本次展览计划展出油画作品150件。
五、作品要求
1.展览面向全区公开征集作品,没有参加过自治区级专项和综合美展的油画作品),创作、写生均可投稿参评;
2.每位作者限提交一件作品照片参加初评;
3.作品原件的展示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
六、作品投稿、送件、评选
本次展览的作品评选流程为:初评 ---- 复评 ---- 终评。
1、作品初评:投稿作者限送作品照片一张,照片尺寸为10寸,作品照片背面粘贴《2020内蒙古自治区油画作品展览作品登记表》;初评作品照片收件日期:2020年9月16日—9月18日(盟市作者可提前邮寄,收件截止日期为9月18日,以签收时间为准)。初评结果由展览办公室通知入围作者寄送作品原作参加复评。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
2.作品复评:初评通过的作品需送寄原作参加复评。呼和浩特地区作品原作收件时间为2020年9月23日至25日;盟市作品原作邮寄收件截止日期为9月29日(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作品原件背面需粘贴《内蒙古自治区2020油画作品展览作品送选登记表》。
3.作品终评:本次全区油画展将从复评入选作品评选出一、二、三等及优秀作品奖。
附件:
2020内蒙古自治区油画作品展览 - 作品登记表
作者姓名 | 身份 证号 | ||
作品题目 | |||
作品尺寸 | 高 cm × 宽 cm | 创作年代 | |
工作单位 | 地 区 | ||
联系电话 | |||
原作退件地址 |
此表粘贴在作品照片、作品原件背面右下角
4.作品照片及原作收件地址:呼和浩特市 赛罕区 新华东街20号,内蒙古美术馆。
收件人:梁秋红 电话:15352848596
展览办公室电话:0471-6961775。
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媒体发布等宣传权。
八、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
内蒙古美术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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