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浙江花鸟画展征稿通知2020年11月2日—4日
为繁荣浙江花鸟画创作,检阅浙江花鸟画创作队伍,推进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发展,决定举办第九届浙江花鸟画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展览主题
喜迎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展出时间
2020年12月18日—27日
展出地点
浙江展览馆
主办单位
浙江省美术家协会
浙江省中国花鸟画家协会
中国美术学院中国画与书法艺术学院
浙江展览馆
协办单位
永康市盘龙谷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展览指导委员会
主 任:赵雁君
副主任:王敏杰、卢勇、张捷、汪健
委 员:韩璐、石君一、张伟民、田源、田舍郎、徐小飞
展览筹办工作组
组 长:石君一
副组长:刘海勇、罗剑华、缪宏波、蔡栋
成 员:王贻正、王菂、叶瑛、刘丹青、孙海峰、金大伟、柯孔亮、张真恺、路建群、骆风、缪红
由省花协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展的评审工作。
送选要求
△凡居留浙江省境内,年满18周岁以上中国公民近3年内创作的,未参加过其他省级以上展览的中国花鸟画均可送选。
△送选作品要求积极、健康、风格清新。如有抄袭、复制等一律取消参展资格。
△送选作品最大不超过6尺整纸,竖式。复评作品是由作者自行装裱成立轴形式。
△因疫情原因,本展初评采用照片评选方式进行,由送选作者自行投稿。
投稿方式
初评作品照片不超过10寸。照片背后用正楷填写作者、性别、出生年月、作品题目、创作时间、详细通讯地址、手机号码,初评照片不退。
初评入选后,送选复评的作品需交作品原件到省花鸟画家协会各工作组,并由省花鸟画家协会各工作组(未建立会员工作组的由市美协)负责集中上送至本展收件地点。
参加复评原件作品背后右下角用铅笔正楷填写作者、性别、出生年月、作品题目、创作时间、详细通讯地址、手机号码及附身份证复印件。特殊情况须自行上送的,应报所在地会员工作组备知。
每位作者限送1件作品(含合作),初评照片投稿,不收评审费。入选复评作品随作品交100元参展费。落选作品退回100元参展费,入选作品收取100元参展费。
时间节点
初评收作品照片时间:2020年11月2日—4日
复评收原件时间:2020年11月15日—18日
收件地址
杭州市上城区打铜巷33号,浙江省中国花鸟画家协会
联系方式:周良瑛 13588810033
池 瑛 13806502250
办公室 0571—87020324
注意事项
本展拟入选作品300件左右,拟评出学术提名作品45件,入选作品作者在申请加入浙江省中国花鸟画家协会时具备一次资格,学术提名作品在申请加入浙江省美协时具备一次入会资格。
入选作品入编《第九届浙江花鸟画展作品集》,入选作者每人获赠一册,所有投稿作者每人获赠一册(邮费自理)。
上送复评的全部作品,在展览结束后30天内由原上送工作组向收件地取回,超过3个月以上即视为放弃对作品的所有权,承办单位有权另作处理。
主办单位对入选作品拥有展览、摄影、摄像、出版、宣传、研究的权力。
凡上送本展览作品的作者,即视为已确认并自愿遵守本通知的各项规定。
浙江省美术家协会
浙江省中国花鸟画家协会
中国美术学院中国画与书法艺术学院
浙江展览馆
2020年9月2日
美术征稿公众号面向全国艺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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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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