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届“江南之春”——上海美术作品展黄浦区征稿通知2021年3月5日
“江南之春”美术作品展是上海画坛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老字号”美术双年展,自1981年举办至今已成功举办了20届。同属江南的长三角地区不仅地理相连,经济相通,更重要的是文化相融,“长三角一体化”战略实施以来,上海始终关注长三角区域群文美术创作联动,本届画展将首次面向沪、苏、浙、皖广泛征稿,让“江南之春”画展的品牌效应辐射到长三角地区,使其参与度更高、覆盖面更广、内容更丰富、种类更具多样性,为长三角群文美术协同发展搭建更为长效的平台。
本届参展作品种类包括:农民画,传统版画,年画,剪纸,刺绣,竹刻,漆艺等平面作品。
本次展览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主题,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彰显红色文化、海派文化、江南文化,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倡导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深刻反映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一、
活动内容:
(一)作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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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这一主题,围绕中国共产党百年风雨、百年奋斗、百年辉煌,和奋进新时代的伟大实践,以红色历程、伟大成就、人物风采、时代新貌等为主要内容,运用丰富的表现形式,呈现中国共产党顽强奋斗、苦难辉煌的恢宏画卷,抒写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开天辟地、改天换地的经典篇章,讴歌党、讴歌人民、讴歌社会主义、讴歌改革开放、讴歌新时代,具有民族气派、富有江南特点、体现时代特色的优秀美术作品。
(二)作者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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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画院,油雕院,高等艺术院校专业美术创作者与导师外,年满18周岁在沪、苏、浙、皖居住与工作的美术从业者及爱好美术的群众,如高等美术学院的在校生,企事业职工,中小学美术教师,职业画家,自由职业者,公务员等,以及从事各民俗画种创作的农民及业余作者。
(三)征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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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者可向黄浦区文化馆投稿(限交一幅作品)参加黄浦区组织的初评评选,同一作者不得一人往两地投稿。参展作者需提供作品电子照片+登记表(见附表一)于2月20日前报送至邮箱:huangpuqu606@163.com。照片精度不小于300DPI,文件量不大于5M。
2.由黄浦区文化馆组织初评后选送至上海市群艺馆进行复评,通过复评后通知作者交作品原件参加终评,参加终评作品在背面粘贴统一下载的作品回执登记表。
(四)作品种类及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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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种类:农民画,传统版画,年画,剪纸,刺绣,竹刻,漆艺等平面作品。
作品尺寸:连装裱配框不超过宽2米 X 高2.4米。
二、
最终展期、展地、展出作品数量:
展 期:2021年6月15日-7月15日
展 地:普陀区美术馆
展出作品:150件
三、
黄浦区征稿咨询方式:
地 址:
黄浦区文化馆 创作策划部
黄浦区重庆南路308号606室
联系人及方式:
孙老师 64152277-6065
涂老师 64152277-6060
邮 箱:
huangpuqu606@163.com
附件: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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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第21届“江南之春”美术作品展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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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第21届“江南之春”美术作品展方案
“江南之春”美术作品展是上海画坛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老字号”美术双年展,自1981年举办至今已成功举办了20届。同属江南的长三角地区不仅地理相连,经济相通,更重要的是文化相融,“长三角一体化”战略实施以来,上海始终关注长三角区域群文美术创作联动,本届画展将首次面向沪、苏、浙、皖广泛征稿,让“江南之春”画展的品牌效应辐射到长三角地区,使其参与度更高、覆盖面更广、内容更丰富、种类更具多样性,为长三角群文美术协同发展搭建更为长效的平台。
本次展览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主题,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彰显红色文化、海派文化、江南文化,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倡导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深刻反映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主办单位:
上海市群众艺术馆
上海市美术家协会
协办单位:
上海市普陀区文化和旅游局
江苏省文化馆
浙江省文化馆
安徽省文化馆
承办单位:
普陀区美术馆
二、展期.展地.展出作品数量
展 期:2021年6月15日-7月15日
展 地:普陀区美术馆
展出作品:150件
三、活动内容:
(一)作品内容
聚焦“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这一主题,围绕中国共产党百年风雨、百年奋斗、百年辉煌,和奋进新时代的伟大实践,以红色历程、伟大成就、人物风采、时代新貌等为主要内容,运用丰富的表现形式,呈现中国共产党顽强奋斗、苦难辉煌的恢宏画卷,抒写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开天辟地、改天换地的经典篇章,讴歌党、讴歌人民、讴歌社会主义、讴歌改革开放、讴歌新时代,具有民族气派、富有江南特点、体现时代特色的优秀美术作品。
(二)作者范围
除画院,油雕院,高等艺术院校专业美术创作者与导师外,年满18周岁在沪、苏、浙、皖居住与工作的美术从业者及爱好美术的群众,如高等美术学院的在校生,企事业职工,中小学美术教师,职业画家,自由职业者,公务员等,以及从事各民俗画种创作的农民及业余作者。
(三)征稿方式
本次展览初评投稿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稿通道将于2021年2月27日至3月5日在上海市群众艺术馆微信公众号开通。初评结束后,组委会将电话通知相关单位及个人送交作品原件进行终评。作品请自行装框,运费自理。
江苏、浙江、安徽地区
由各省文化馆组织选送50幅优秀作品于2021年2月27日至3月5日从上海市群众艺术馆大展专用通道上传参加复评。
上海地区
开通两种征稿渠道,每位作者只能选择一种渠道投稿(切勿两投),参加过历届上海群文系列展览的作品不在征稿范围之内,具体参展方式与要求如下:
1 、各区文化馆及有关单位集体投稿
1)作者可向工作单位及居住地所在区的文化馆及有关单位投稿(限交一幅作品)参加各区及有关单位组织的初评评选,且同一作者不得一人往两地投稿。
2)各区自行组织初评,待初评后整理作品信息并按要求填写集体送稿作品汇总表,于3月1日前将汇总表及复评作品信息表和图片统一上传至上海市群众艺术馆大展专用通道。待展览组委会复评完毕,将统一通知各区文化馆及相关单位送交作品原件进行终评。
3)送交作品原件将自行装裱、装框(谢绝玻璃镜面装)并且在背面粘贴统一下载的作品回执登记表,所需费用由各单位自行承担。
2 、社会个人投稿
1) 参展资格条件:
①在上海学习工作生活,毕业于艺术院校的美术专业
②作者有在省(市)级以上专业美术展览上获奖及入选的经历
③作者有在上海市群众艺术馆举办的美术展览上获奖及入经历
参展作者凡符合①、②条件或①、③条件的作者可向大展专用通道上传作品图片及证明材料(电子版),参加复评评选。
2)作者个人投稿要求:投稿作品电子文件及相关资料用于评选审核,请将作品进行拍摄,制作成精度不小于300DPI,文件量不大于5M的电子文件.每件作品按要求登录大展投稿专用通道,填写投稿信息并上传图片,每位作者限投一幅作品。
3)待复评完毕,组委会将统一通知作者送交作品原件进行终评(谢绝玻璃镜面装)。
(四)作品种类及尺寸
作品种类:农民画,传统版画,年画,剪纸,刺绣,竹刻,漆艺等平面作品。
作品尺寸:连装裱配框不超过宽2米 X 高2.4米。
(五)展览评选
1、本次展览将评出入选作品150幅
2、秉承“公平、公开、公正”的评审原则,评审委员会将由上海市美术家协会聘请沪、苏、浙、皖专家组成,具体负责复评及终评的评选工作。同时本次展览规定,凡是参展投稿作者不得进入评审委员会参加复评及终评的评选工作。
(六)作者待遇及其他
1、所有入选作品结集出版,入选作者均可获赠一册。
2、上海地区参展作品将评选出30件入会资格作品,具备申请加入上海市美术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3、大赛组委会享有作品出版、宣传权利;凡参赛者均视作认可上述条款。
4、具体退稿时间请留意开幕式的期间通告或在上海市群众艺术馆网站查询。
四、赛事组委会联系方式
地 址:
上海市群众艺术馆 古宜路125号
联系人及方式:
田老师 陈老师54244716 (上海市群艺馆)
范老师 15821925727(普陀区美术馆)
邮 箱:shjnzc@163.com
网 址:http://www.shqyg.com/
附件:
上海市群众艺术馆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