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湖北省写意画展征稿启事2021年3月15日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为迎接党的百年华诞,回顾党的光辉历程,讴歌新时代党的伟大成就,创作出更多具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彰显新时代精神和荆楚文脉特色的作品,以进一步繁荣我省美术事业,助推地方美术人才和创作发展,湖北省美术家协会与十堰市文化旅游局共同主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首届湖北省写意画展”并面向全省征稿。展览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突出武当文化和汉水文化。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共十堰市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湖北省美术家协会、十堰市文化和旅游局
承办单位:十堰市美术馆、十堰市书画院、十堰市美术家协会
二、展览组委会:
成立展览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十堰市美术馆。
组委会主任:刘春冰
组委会副主任:李发山 组委会成员:宋杰、吴俊化、毕涛、张斌、税周霞、邱平、周相会。
策展;吴俊化
三、评选委员会:
评委由湖北省美术家协会在湖北省美术家协会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
四、媒体支持:
出 版:湖北美术出版社(拟定)
电视台:湖北卫视、湖北经视、武汉电视台、十堰市电视台、东风电视台
报 纸:湖北日报、长江日报、十堰日报
电 台:楚天广播电台、湖北经济广播电台、十堰广电台
网 络:湖北文艺网、新浪湖北、腾讯大楚网、荆楚网、长江网、中经网、雅昌艺术网、今日头条、十堰市秦楚网
五、展出时间:2021 年 7 月1日
六、展览地点:十堰市美术馆(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83号)
七、
七、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作品120件,其中优秀作品30件,入选作品90件。
八、作者待遇:
1、优秀作品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湖北省美术家协会的一次条件。
2、优秀作品由组委会收藏,并给予作者一定金额的收藏费,入选作品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
3、本次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九、参展作品要求:
1、参展作品以建党100周年以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建设和改革事业所取得的辉煌成就为背景主题,以突出武当文化和汉水文化为特色,力求主题与笔墨高度融合。 2、作品以突出写意精神为主的中国画。
3、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湖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十堰市秦楚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4、作品尺寸统一为六尺整纸竖幅(高180㎝、宽97㎝),横幅作品不予评选。
5、参展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创作年代、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十、评选:
1、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创作年代、同时提供送展作品电子文档(出画册用)、文件为JPG格式。图片不小于5MB。
2、复评:初评入围作者由组委会安排专人电话和短信通知,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3、截稿时间:参展作品照片收件截稿时间为2021年 3月 15日(以收到日为准)。
4、收件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83号十堰美术馆 邮编:442000
收件人:周相会,联系电话13797841305
作品资料同时发到11202451@qq.com邮箱
5、送寄原作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以防邮寄中破损或遗失,作品及原作统一通过顺丰快递邮寄。
十一、主办权:
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二、其他事项:
1、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2、画展信息可登录 :http://www.hbswl.gov.cn/xh/msjxh/
湖北省美术家协会
湖北省十堰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12月17日
美术征稿公众号面向全国艺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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