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未了”征稿通知2021年6月7日
各高等学校: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为热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继续发挥我省高等学校美术人才培养优势,展示高校美术教育成果,推动山东美术教育事业发展,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山东省教育厅定于2021年7月中旬至9月上旬举办第七届“青未了——山东省高等学校美术院系应届毕业生优秀作品展”。本届“青未了”初评工作由各院校分别进行。各院校根据本通知中所规定的作品数量和提交时间,将作品原件直接报送至山东美术馆进行复评、评奖。
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展现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引领我省高等学校毕业生美术创作健康发展,丰富山东美术馆对当代青年画家作品的收藏。
本次评选旨在通过展示全省高校美术专业、设计专业毕业生创作的优秀作品,彰显当代大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乐观开朗、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表现青年一代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的远大抱负和艺术实践成果,激励引导青年美术人才不断提升艺术水准、努力创作更多优秀美术作品,服务山东文化强省建设,向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献礼。
(一)主办单位: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山东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山东美术馆
(三)协办单位:山东省各高等学校美术院(系)
(一)征集范围
全省各高等院校美术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2021年应届毕业(包括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创作的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水粉、壁画·综合材料、视觉传达、陶艺等8类作品。
(二)作品要求
1.参展作品应符合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思想性、艺术性、学术性较高,能够反映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鼓励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主题的创作。
2.参展作品的题材、风格、形式不限。绘画类作品不接收电脑制作作品。
3.每位作者限报一件作品。绘画类作品尺寸不得超过200cm×200cm(含边框),需为装裱后可悬挂,横幅作品装框。视觉传达类作品为手绘或电脑喷绘,规格为宽80cm×高120cm,高精度彩色喷绘、装裱冷裱板、覆亚光膜、压白色边条。参展作品由作者本人自行装裱。
(三)征集、评选与寄送方式
1.作品初评工作
第七届“青未了——山东省高等学校美术院系应届毕业生优秀作品展”初评工作由各院校分别进行。
2.作品原件申报
(1)根据往届“青未了”各高校入选及获奖作品数量、比例,确定本届展览各院校报送参加复评、评奖的作品原件数量如下表所示。在规定数量范围内,报送的8类作品比例由各高校自行确定。
(2)作品原件背面右下角须注明作者姓名、作品标题、画种、尺寸(单位:厘米)、指导教师姓名、联系电话。
(3)统筹整体活动安排及高校毕业工作实际,第七届“青未了”定于5月下旬收原件,7月上旬组织复评、评奖,7月中旬至9月上旬展出。评审结果经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进行公示。
3.本次展评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作品申报和退件费用(作品原作送件、退件运输费、保险费、装裱费)由申报方承担。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1周内由各院校提前联系运输公司自行统一运回。逾期不领取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支付仓库保管费。
4.原件收件时间及地址
(1)作品原件由各高校统一报送,概不接收个人申报及个人退件。报送时,应填写《_____________大学(学院)第七届“青未了——山东省高等学校美术院系应届毕业生优秀作品展”报送作品(原作)汇总登记表》(可至www.sdam.org.cn下载)并加盖公章送至山东美术馆。登记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sdmsgzlb@163.com。
(2)原件收件时间
2021年5月31日至6月7日
(3)原件收件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1777号(燕山立交桥东2公里) 山东美术馆
邮政编码:250014
收件人:王老师 13356667576
李老师 18563732885
(一)此次展览定于2021年7月至9月,在山东美术馆二楼B1、B2、B3、B4、B5展厅集中展出。
(二)组委会将为每位展览入选作者颁发入选证书,并赠送一册《第七届“青未了——山东省高等学校美术院系应届毕业生优秀作品展”作品集》。
(一)评审机构。主办单位聘请艺术家组成展览评审委员会,独立开展复评、评奖工作。
(二)奖项设置。展览入选作品约300件。从中评选优秀作品30件(其中“新创意奖”作品5件,“新语言奖”作品5件)。“优秀奖”指导教师自然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
(一)明确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指导、监督本次活动开展,与山东省教育厅共同确定评审委员会成员,确保程序规范、评选公开公正;各高校美术院(系)分别组织初评,按规定数量报送作品原件参加复评、评奖,并审核参评学生资格;山东美术馆承担本次活动复评、评奖、布展和《第七届“青未了——山东省高等学校美术院系应届毕业生优秀作品展”作品集》印制等各项具体工作。
(二)参赛学生须严格遵守参展章程,不得有弄虚作假或其它不正当行为。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者一经核实取消其参展资格,已经获奖的取消其所获奖项并予以通报。学校协助作假的,三年内不得参加“青未了”等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或山东省教育厅主办的艺术类展览活动。
附件:
1.第七届“青未了——山东省高等学校美术院系应届毕业生优秀作品展”组委会名单
2.第七届“青未了——山东省高等学校美术院系应届毕业生优秀作品展”工作进度表
3._____________大学(学院)第七届“青未了——山东省高等学校美术院系应届毕业生优秀作品展”报送作品(原作)汇总登记表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山东省教育厅
2021年4月23日
附件1
第七届“青未了——山东省高等学校美术院系应届毕业生优秀作品展”组委会名单
名誉主任
王 磊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党组书记、厅长
邓云锋 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山东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
主 任
李国琳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一级巡视员
孙晓筠 山东省教育厅 副厅长
副 主 任
孔祥华 山东艺术学院 党委副书记
董占军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副院长
张 望 山东美术馆 馆长
组委会委员
张东林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 处长
孙乐为 山东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处长
柳延春 山东美术馆 党总支书记
何茂峰 山东美术馆 副馆长
附件2
第七届“青未了——山东省高等学校美术院系应届毕业生优秀作品展”工作进度表
5月31日至6月7日收件、整理;
7月9日终评;
7月10日至12日拍照、布展;
7月13日至9月5日展出;
9月6日至8日撤展、退件。
附件3
_____________大学(学院)第七届“青未了——山东省高等学校美术院系应届毕业生优秀作品展”报送作品(原作)汇总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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