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工具 | 4月22日更新 - 大气污染防治政策“实时更新”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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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2020年4月22日
本次更新汇总如下:
1.新增了“区域联防联控”类
京津冀及周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的通知”
《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
《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
《天津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
川渝地区:
《深化川渝两地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协议》
《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白名单”合作机制》
《联合执法工作机制》
2.更新了“标准及许可”类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炉窑》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制鞋工业》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稀有稀土金属冶炼》
《关于固定污染源排污限期整改有关事项的通知》
相关链接及简介见下文“分类列表”
(标注为【新】)
概述
本文梳理了《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年以来的7大类大气污染防治政策,及其原文或解读链接。根据文末示意图,可收藏或关注CCAPP公众号查看实时更新列表。
分类列表
1. 国 家 政 策
2018年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详情>>
旨在明确2018年-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思路、基本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提出了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2019年
《2019年全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详情>>
旨在确定2019大气污染防治目标,全面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2019年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工作要点》详情>>
旨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职能整合运转的第一年,明确2019年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
2020年
《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详情>>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旨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一图读懂】
《关于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法规政策体系的意见》详情>>
旨在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法规政策体系,解决绿色生产和消费领域法规政策仍不健全,还存在激励约束不足、操作性不强等问题。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详情>>
旨在落实统一实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要求、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职能。
《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详情>>
旨在综合施策、多措并举,加快构建区域供需平衡、价格合理、绿色环保、优质高效的砂石产业体系。
【答记者问】
至今
(滑动列表查看完整时间轴)
2. 区域联防联控
京津冀及周边
2018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的通知 详情>> 【新】
为推动完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成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国务院副总理韩正任组长。
2020年
《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 详情>> 【新】
《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 详情>> 【新】
《天津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 详情>> 【新】
我国首次针对有关污染防治工作做出了全面对顶的(区域协同统一对有关污染防治作出全面规定的区域性立法),由京津冀三地协同起草、同步审议,定于2020年5月1日起同时施行。
至今
川渝地区
2020年
《深化川渝两地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协议》详情>> 【新】
《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白名单”合作机制》详情>> 【新】
《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详情>> 【新】
旨在建立完善川渝两地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突出交通污染和PM2.5、臭氧污染协同防控,共同推进川渝两地大气污染治理。
至今
(滑动列表查看完整时间轴)
3. 排 污 标 准 及 许 可
2018年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详情>>
旨在规定排污许可证核发程序等内容,细化环保部门、排污单位和第三方机构的法律责任。
2019年
《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 详情>>
旨在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是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详情>>
实施日期:2019年7月1日
《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详情>>
实施日期:2019年7月1日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详情>>
实施日期:2019年7月1日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详情>>
旨在加强对各地工作指导,提高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详情>>
旨在指导各地加强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
实施日期:2019年7月11日
2020年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工作指南(试行)》详情>>
旨在实现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全覆盖、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减轻排污单位负担。
《关于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 详情>>
煤炭加工—合成气和液体燃料生产等10项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详情>>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新】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制鞋工业》【新】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新】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新】
《生态环境部发布工业炉窑等五项排污许可技术规范》
旨在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工业炉窑、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制鞋工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稀有稀土金属冶炼等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以上标准自发布之日2020年3月30日起实施。
《关于固定污染源排污限期整改有关事项的通知》详情>> 【新】
旨在加快推进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全覆盖任务目标。
至今
(滑动列表查看完整时间轴)
4. 移 动 源 减 排
2018年
《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详情>>
实施日期:2019年7月1日
2019年
《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详情>>
旨在加强柴油货车超标排放治理,加快降低机动车船污染物排放量。
《关于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的指导意见》详情>>
旨在调整运输结构,发挥铁路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骨干作用和绿色低碳优势,推进铁路进港口、大型工矿企业和物流园区,解决好铁路运输“最后一公里”问题,促进多式联运,降低物流成本。
2020年
5. 重 点 时 间 段 管 控
2018年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详情>>
旨在全力做好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
2019年
《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详情>>
旨在完善应急预案,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细化减排清单,加强区域联动。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详情>>
《长三角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详情>>
《汾渭平原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详情>>
2020年
6. 污 染 物 监 测
2019年
《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2020-2035年)》详情>>
旨在制定监测顶层设计和网络规划,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基础和依据。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应用管理规定》详情>>
实施日期:2020年1月1日
《关于做好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 详情>>
旨在指导钢铁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连续稳定运行一个月后,对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和大宗物料产品运输情况开展评估监测。
2020年
《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试行)》 详情>>
旨在规范采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即FID)进行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
至今
7. 监 管
2019年
《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方案》 详情>>
旨在聚焦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重点区域,充分发挥体制优势,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蓝天保卫战量化问责规定》详情>>
旨在按照“季度告知、半年约谈、年度问责”的机制,对空气质量明显恶化的实施量化问责。
2020年
政策追踪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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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