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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线全国统筹信息系统热点问题解答——社保待遇篇
1、2022年6-7月到龄人员,可在2022年8月底前办理新增退休人员退休手续,因停机原因相关待遇按规定予以补发,个人权益不受影响。
2、2022年7-8月到龄人员,且无需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在2022年8月底前办理新增退休人员退休手续,相关待遇按规定予以补发,个人权益不受影响。
3、2022年7-8月到龄人员,且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需缴纳社保费后再办理新增退休人员退休手续,相关待遇按规定予以补发,个人权益不受影响。
企业退休人员7月25日收到的是企业养老金调待资金1-7月补发金额,7月份当月的养老金已于6月25日前发放到位。主要原因是为了确保国省系统成功上线,6月25日-7月25日期间停机,提前发放7月待遇。
延伸阅读
2022年我市企业基本养老金怎么调?
日前,湖北省人社厅、财政厅印发《关于2022年调整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31号),从2022年1月1日起,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
具体调整办法如下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32元。
二、挂钩调整,每人每月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换算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1.8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同时每人每月以本人2021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2%。
三、适当倾斜,除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外,对部分人员进行倾斜调整。
(一)2021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即1942年 1 月 1 日至 195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出生),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21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的(即1941 年 12月31日前出生),每人每月增加60元。(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同时符合上诉两个及以上条件的,按就高原则,只增加一项。 (三)国家规定范围的艰苦边远地区的调整对象,每人每月增加15元。(四)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办法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平均水平。目前,我市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已完成,企业退休人员调待的补发将于7月30日前发放到位。●湖北省企保全国统筹系统正式上线!新老系统这几大差异您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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