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最高法明确: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住宅或“小产权房”的法律后果

住建法律 2021-06-10

文章来源: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裁判文书网关注福利:小编整理了《2021版〈刑诉法解释〉新旧对照表》以及民法典全文、新旧对照及相关司法解释,向本公众号发送关键字“刑事诉讼”“民法典”即可提取

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配图网络

【裁判要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7)71号〕规定,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当事人并非案涉房屋所在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此其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作建造案涉房屋,并未取得案涉房屋所有权,无权获得相应赔偿。
裁判文书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行 政 赔 偿 裁 定 书

(2020)最高法行赔申872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刘飚,女,1968年8月28日出生,汉族。

委托诉讼代理人樊大谋,陕西百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包洪文。

再审申请人刘飚因诉被申请人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三亚市政府)行政赔偿一案,不服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琼行赔终108号行政赔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刘飚以高传久与赵振杰、赵振峰合作修建的案涉“久久公寓”属于合法建筑,其通过转让协议依法取得物权,三亚市政府征收决定违法,应向其赔偿为由申请再审,请求撤销一、二审判决,提审本案。

本院经审查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7)71号〕规定,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本案中,案涉房屋已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认为违法建筑,且现有证据能够证明刘飚、高传久并非案涉房屋所在地的海坡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此高传久与赵振杰、赵振峰合作建造案涉房屋,并未取得案涉房屋所有权,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规定的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情形,无权获得赔偿,故刘飚亦无权取得国家赔偿。一、二审判决驳回刘飚的赔偿请求和上诉,符合法律规定。再审申请人主张的再审事由不能成立,不应予以支持。

综上,刘飚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再审申请人刘飚的再审申请。


审判长  杨志华

审判员  宋楚潇

审判员  刘艾涛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一日

法官助理    刘韦唯

书记员       唐劲松

- END -

❖ 欢 迎 分 享 到 朋 友 圈 

推荐阅读


1、一公安局局长主动投案!

2、正式启用!跟法院的朋友打招呼要小心了

3、民法典关于房、快递、婚姻及继承等生活50问

4、《民法典》婚姻司法解释再次确认:股权本身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5、最高法裁定:购房合同未表述地下车库(人防工程)所有权不得转让,开发商不构成刻意隐瞒和欺诈!

6、最高法判例:宅基地上房屋被认定违建,行政机关仍要补偿安置当事人合法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

如果你还想每天看到我们的推送,请将“住建法律”加为星标或点击页面下端的“在看”“点赞”,谢谢!

法律优质公号推荐

↓↓点击下方,选你喜欢↓

民法典帝国
最高审判研究

↙ 点击“阅读原文”,积极提升自我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