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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嫖娼之后写日记的牛人

法律之道 202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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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是大师辈出的时代,那时的中国刚从封建制走向共和制,中西方文化不断碰撞,涌现出一大批的思想家、文学家,如蔡元培、陈寅恪、辜鸿铭、鲁迅等等。



胡适,作为新文化运动的一位旗手,在历史长河中占有很重要的一席之地。早在1910年,19岁的胡适就考取了庚子赔款的公费留学名额,前往美国深造,1917年回国后便成为了北京大学的教授。因受到美国实用主义大师杜威影响,在五四运动后展开了“问题和主义之争”,提出了“多解决问题,少谈些主义”的观点,影响了一大批中国人。


当然,围绕胡适的花边新闻一直都没有断过。比如他的结发妻子江冬秀就是在他母亲包办婚姻的结果,虽然胡适一直都不满意,甚至提出离婚,江冬秀誓死不从,二人最终白头到老。还有胡适主持过150多场婚礼,当过很多人的红娘,他自己与曹诚英、陆小曼、陈衡哲也有很多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这都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今天,小编要讲的是这位国学大师一些嫖娼的往事,其真实性是绝对没问题的,相信你看完之后,就会发现人无完人,金无足赤,或许让你对胡适由粉转路,由路转黑,或许你也会对这个世界多了一份包容。

话说胡适有写日记的爱好,既然是日记,一是很隐私,二是很真实,在胡适本人亲笔撰写的日记中记载了他嫖妓的最高纪录:59天,逛窑子10次,平均一周一次。风流倜傥的胡适还有别的天赋——2个月内,打牌、喝酒、叫局、吃花酒,样样精通。

1914年,23岁的胡适对自己的堕落深感不安,于是在日记中狠狠写下:

“今日急务,在于一种新道德,须选造成皆知女子堕落为天下最可怜之事,令人人皆知卖良为娼为人道大罪,令人人皆知狎妓为人道大恶、为社会大罪。”

然后他还严肃警告自己:

“吾在上海时,亦尝叫局吃酒,彼时亦不知耻也。今誓不复为,并誓提倡禁嫖之论,以自忏悔,以自赎罪,记此以记吾悔。”

结果,一不小心,自己又破戒了——1922年10月13日,他在济南参加有关新学制的会议时,

“去看看济南的窑子是个什么样子…….”

1925年,胡适去武汉做演讲。有一天晚上,他就和郁达夫、杨金甫等好友一同又去了汉口的窑子。

有人总结天底下有四种最铁的感情:一起扛过枪的,一起同过窗的,一起嫖过娼的,一起分过赃的。而在一起嫖过娼的里面,胡适和郁达夫就是一对好基友。

在《郁达夫自传》中,郁达夫自己记录了他的破处之夜:

“受了鬼儿鸨母的一阵欢迎,选定了一个肥白高壮的花魁,这一晚坐到深更,于狂歌大饮之余,我觉得竟把我的童贞给破了。”

是的,你没看错,郁达夫在日本嫖的妓,并且把自己的第一次奉献出去了。

此后,这个文艺青年就在嫖妓的路上一去不复返了,以至于后来被人骂为渣男。

当然,在民国的才子里,还有一位不得不提——徐志摩。

在他34年的短暂生命里,女人是永远不可缺少的。从张幼仪到林徽因再到陆小曼,这个颇有女人缘的诗人在1931年也开始了人生第一次的嫖妓。

大师就是大师,做事的方式就是与众不同——当时他已经跟陆小曼结婚了,于是他直接写封信给陆小曼,主动承认错误,并且承诺再也不去妓院。

“说起我此来,舞不曾跳,窑子倒是去过一次,是老邓硬拉去的。再不去了,你放心。”

可是,与胡适一样,四个月后徐志摩也打了自己的脸:

“晚上,某某等在春华楼为胡适之饯行。请了三四个姑娘来,饭后被拉到胡同。对不住,好太太。”

而且还把胡适给供出来了,想必胡适心中肯定有千万匹草泥马在奔腾。

当然,这是时代的局限性导致的,在民国,妓院是合法的,所以嫖妓只能说个人道德品质有瑕疵。

来源:网络;转载:法学茶座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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