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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岸:粉头发女孩的悲剧,我们对网络暴力真的没有办法吗? | 二湘空间

空间作者 二湘的七维空间 2023-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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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名蛋姬的小郑  图源网络

粉头发女孩的悲剧,我们对网络暴力真的没有办法吗? 文/河岸
编者按:很高兴又和大家见面了,七维静默的这一个月,我们是在六维和11维发文,敬请关注以防失联。

2023年1月23日,网名蛋姬的女生小郑最终没有斗过网络暴力,选择了结束自己年仅24岁的生命。


2022年7月大学毕业后,为了拍毕业照好看,年轻的她给自己染了一头粉红色的头发。当拿到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时,她带着还未拆封的通知书去医院看望了爷爷,一字一句读给他听。这是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人,这个时刻对她和爷爷都是那么重要,尤其是卧在病床上的爷爷。她把这一刻用视频和照片发在了自己常用的社交平台上。


就是这样一个平常的举动带给她无尽的噩梦。她发布这些内容的第二天,一些网民就搬运了她的内容。出于不同的目的,这些很平常的亲情记录,在网络的世界里被扭曲成了疯狂的模样。“老人带病考上研究生还娶了一个红发女生”,“陪酒女、夜店女,不正经,红毛怪”这些标签也被迅速贴到了无辜的她头上,来自网民的谩骂侮辱铺天盖地。亦有营销号用其照片放在专升本广告内容里。



因为这次分享小郑陷入网暴  图源网络

一个阳光的艺术生,心情所致染了头发并发布了照片、视频,却坠入了无尽的网络风暴漩涡之中。无奈之下,她染回了黑发。但网暴一旦兴起,键盘侠们只顾骂得痛快,营销号只顾着流量,根本不会有人再去关心她的头发颜色如何,她的心理状况如何。


她也曾试着远离网络,不去看那些评论。但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却怎么也避不开那些恶言恶语带给她心理的冲击。她是个勇敢的女孩,她选择用法律去维权,她把各个平台上对她的辱骂和诅咒截屏保存,打印出厚厚的一本材料,在律师帮助下,要求平台提供侵权者信息。可以想见,这样的取证过程中,她也不可避免地会再次受到网络暴力对她的冲击。艰难地取证后,在各平台上的投诉却并未获得支持,她只能眼睁睁看着网暴者继续逍遥。



网名蛋姬的小郑  图源网络


不断的网络暴力给她精神上带来无尽的折磨,漫长的煎熬下,她患上了抑郁症。在病症与持续网暴的压力之下,最终她以自杀的方式离开了这个世界。



阳光一样的小郑  图源网络


没有经历过网暴的人大概无法共情那种痛楚,总觉得不认识的人在网上说你,你不去理他就好了。但事实是,人都是有自尊的,这些公开的言论被那么广泛地传播,会对当事者的心理造成巨大的冲击和巨大的“耻”感。


我记得我曾经转了一个帖子到一个群里,因为观点不同而遭到攻击,被人辱骂嘲讽,而且是好几个人你唱我和来一起攻击我,虽然那些骂我的人我都不认识,但是心中的愤怒和羞辱感,那种众目睽睽下出丑的耻感,还有那种孤独感至今让我难以释怀。好在,那个群里有一个公道人站出来为我说话。我至今对那个人非常感念。因为他让我感到世上还是有公正理性可言,还是有陌生人的善意,还是有人勇敢地站出来,不怕被那些恶人泼脏水。


那个可怜的二十几岁的女孩,遭受到的攻击比我要凶猛恶劣得多得多,她又是个学艺术的孩子,生性更为敏感,之后又败诉,这所有的一切,肯定是对她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小郑不是因网暴而自杀的第一人,肯定也不是最后一个。还记得去年因不堪网暴在海边自杀的寻亲少年刘学州吗?还有因拖拉机自驾去西藏走红的网红“管管”,今年2月15日,管管妻子发布视频,说丈夫因长期遭受网络暴力而不堪忍受,在直播时服农药自杀离世。而现实生活中,还有多少人,尤其是青少年,因遭受网暴而身心疲惫?那么多惨痛的故事!


记得很久以前,互联网上流传过一句话:“在互联网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只狗”。但即使在网络刚刚兴起的时代,这句话也并不正确,对普通网民而言,IP地址,MAC会被网络记录,轻松定位到电脑后面的你。那个时代尚且如此,更遑论如今人人实名的信息和智能时代了。


官媒上常说,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可在郑同学这件事上,似乎法律对这些网暴者,就是无能为力。事实真的如此吗?


对此,刑法专家罗翔老师给出了他的看法:


“对于网络暴力,无论是《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法》,还是《刑法》都有相应的处理措施。


首先是民事责任。《民法典》1024条规定: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如果实施侵权行为,要承担赔偿、道歉等民事责任。


其次是行政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最高可以处10天的行政拘留。


最后是刑事责任。《刑法》第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法律对于名誉权的保护是比较充分的,无论是侮辱,还是诽谤,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所以,法律并不是对网暴者无能为力。而且,法律也是会给施暴者以严惩的。就在最近,我还写过一篇文章,说到一个曾经网暴方方的微博大V无为李爷,被一个叫李洪元的人告上法庭,缘由是无为李爷曾经辱骂李洪元和方方的两段恶毒言论。李洪元诉无为李爷网络名誉权纠纷案,由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受理并做出判决,宣判无为李爷败诉,向李洪元道歉,并赔款5000元,且承担本案诉讼费。后被告上诉但被驳回,判决生效,网暴的恶人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回到郑同学事件上来,我不清楚具体她的诉讼为何失败,是证据不够,还是律师不够给力。但我们每一个人,如果能像那个帮助过我的那个人一样,勇敢地站出来为陌生人说句公道话,斥责或者制止那些恶劣的言论,让被网暴的人感到宽慰和关爱。更重要的是,我们的法律流程是否能更加顺畅高效、能更照顾那些被网暴的人,让那些造谣和网暴的人有所忌惮。或许如此,方能避免一些类似的悲剧吧。


罗翔老师说:”名誉权的本质是对他人的尊重。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你希望别人尊重你,你也要尊重他人。无论多么卑微,都应该获得人的尊重。人性的幽暗体现在我们喜欢通过指责他人的错误来获得一种道德平衡,甚至这种指责只是为了掩盖自己有过同样的错误。喜欢说他人生活作风有问题的人,自己往往存在更大的问题。“ 


关于尊重,我曾经也在这篇文中写过:“尊重人是为人的基本原则。人和人之间交往的第一要素就是互相尊重。一切交往都是以尊重为基础。”


互联网是个巨大的网,里面有许多隐形的黑手,因为觉得自己是隐身的,就躲在黑处肆意妄为,人性的黑暗和幽微在互联网上展现得淋漓尽致。那么多平庸的恶,那么多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人,那么多看热闹不嫌事多,随手点赞转发的人,那么多就想看你出丑的人。


那些施暴的人忘记了一句话,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那些网暴过她的网民,尤其是她取证过的几个带头的,想必现在也有些害怕了吧,法律的惩罚早晚会施加到他们身上,就算法律不能,也有自己良心的谴责,当然,有些人,良心早就没有了。对这样的人,只想说,人在做,天在看,人生在世,还是有所敬畏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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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岸专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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