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在楼道里放鞋柜、堆杂物?你违法了!
小区楼道堆放杂物现象层出不穷!
有的业主表示:“就放个鞋柜而已,这是在我家门口,
我觉得不会影响别人”
“哎呀,地方空着才是浪费,大把人这样放啊,你们怎么管这么多”
△小区部分业主在楼道堆放各种杂物
楼道是公共区域
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任何人不得私自占用
不仅如此
楼道更是发生意外事故时
逃生救命的生命通道
在楼道里堆放杂物
既影响整体环境卫生
又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楼道堆放杂物的真实案例
案例一:2023年4月3日凌晨2时55分,南京市江宁区大里聚福城小区怡景园高层住宅天井发生火灾,现场火光熊熊。经初步勘查,现场燃烧物质为空调外机及天井内堆放的杂物等。此次火灾造成1人抢救无效死亡。
孩子父亲认为,孩子之死与楼道邻居堆放的杂物脱不开干系。原来,孩子是从公共楼道的窗户爬出去坠亡的,而一米多高的窗台旁,则摆放着邻居家的缝纫机、凳子以及一辆自行车。
一次又一次惨痛的教训
告诉我们
家门口、楼道堆杂物是危险行为,
请及时清理!
来看看相关的法律法规
↓↓
楼道堆放杂物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十八条规定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楼道作为火灾时的重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须时刻保持安全和畅通。单位违法“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违反规定则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六十条第三款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二十八条规定: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违反此规定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关于禁止占用楼层通道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业主、住户:
您好!
目前,我们小区高层楼层公共通道、电梯厅、消防设施器材周边、消防楼梯等位置被占用放置杂物(儿童车、单车、鞋架柜、盆栽、废品杂物、养宠物、养家禽等)的现象较为严重。《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有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阻塞消防通道、遮挡消防设施器材。
为保障小区公共安全和消防安全,营造舒适居住环境,请您近期将堆放在公共区域(公共通道、电梯厅、消防设施器材周边、消防楼梯等)的物品尽快清理完毕。届时客服中心将上门逐户复查,对未清理的物品张贴提示限期清理或代为清理。逾期未清理、拒不配合的将视情况报消防主管部门处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一起共建安全、文明、和谐社区。如有疑问或需要帮助,请联系客户服务中心24小时客服电话:
物业服务中心
2023年6月30日
私放杂物占据楼道是违法行为,
一定要时刻保持
消防通道的安全畅通!
当物业对您的杂物进行清理时,
万望配合!
莫让安全通道
变成生命通道上的拦路虎!
来源:物业管理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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