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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判例法体系,诉讼律师也能靠检索案例取胜

李驰 约法
2024-09-06

作者:李驰 ,广东广悦鸿鼎律师事务所律师,本文由作者本人授权发表,欢迎分享到朋友圈。如须转载,请与我们联系并获得作者本人的许可,任何未获得约法及作者授权的转载均为侵权。联系方式

尽管中国不是判例法国家,但是既往案例对于裁判的参考和辅助价值仍然重大。最高法院出台指导案例制度、强调裁判尺度统一,都是对案例指导意义的肯定。在实践中,找对案例,往往会成为诉讼律师的制胜法宝。

所谓判例法(Case Law),就是基于法院的判决而形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定,这种判定对以后的判决具有法律规范效力,能够作为法院判案的法律依据。

这是百度百科对于判例法的定义,我们常常在英美及香港律政剧中看到,大律师们的庭前准备一定少不了检索案例这一环节,助理们都是拉着几大箱的案例材料去开庭,对于英美法系来说,案例就是他们最重要的理据之一。

坦然陈之,在进入商事诉讼部工作成为一名诉讼律师之前,我还没有养成代理每一件案件都要做系统案例检索的工作习惯。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互联网上虽然存在着大量的案例,但是其真实性及完整性无法考证,有一些案例甚至连案号都是错了,不具有参照性。

虽然伴着司法改革和审判公开的春风,我们可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搜索到法院系统公布的案例,但是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系统实在是太娇贵了,检索方式也不够人性化,常常一整天都找不到一个案例。

一年前在iCourt的大数据课程上,老师向我们介绍了iLaw系统。作为深知律师痛点的法学院,iCourt此举无疑是走在了时代前面。当时我们还没有意识到,今天我们所代理的每一个诉讼案件都离不开iLaw检索。

一、法律检索与案例检索,缺一不可

每位诉讼律师都有着不同的工作习惯,也许对于法律检索与案例检索在先后顺序有所差异,但是他们绝对是缺一不可的。我认为,法律检索是确定案件请求权基础之所在,而案例检索则是通过了解法院对于同类案件和同一个争议焦点的裁判趋向及裁判分析,从而最终确定案件的初步诉讼策略。

而这就需要我们拥有一个庞大的法律法规及案例数据库,以及符合诉讼律师工作习惯的人性化的搜索方式。而我们很庆幸,在这个时代遇到了iLaw 。

二、案例检索

iLaw系统所做的资源整合给诉讼律师的庭前准备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我们不再担忧裁判文书网的神奇反应速度及不定期的系统崩溃。

案例检索三步法(一)检索案由

通过检索同类案件分析该类案件主要争议焦点及证据构成,了解案件的诉讼风险和证据种类、举证责任分配。

(二)检索争议焦点

在检索案由的基础上做二级检索,了解代理案件的主要争议焦点的法院裁判趋向,从三个方向分析法院的裁判趋向“WHERE—HOW—WHY”:不同地域的法院倾向于哪种裁判观点,裁判观点的构成以及为什么作出这样的判决,从而在设计诉讼策略方案时规避相关的法律风险以及顺应法院的裁判思路调整诉讼策略。

(三)检索关键字

iLaw 系统非常人性化的一点在于它可以实现多种搜索,不断细化及缩小你的检索范围,从而提高检索工作效率,及时检索出值得深入研究的类似案例。

三、案例的价值
(一)制作大数据报告

iLaw不仅提供案例检索功能,还可以下载各种文件格式的案例,是的,还是不带任何水印。我们曾经通过iLaw系统抓取了广州地区2010至2014年的600多件涉公司股权纠纷案件,分析广州地区公司股权纠纷案件发生纠纷的企业类型、纠纷类型及每个纠纷类型的法律风险分析,对企业涉及公司股权交易提出法律建议。

我认为,本次制作大数据报告的经验对于诉讼律师的收益更多的是,系统完整地了解某一类案件从而对于以后代理该类案件有所裨益。毕竟,诉讼律师一年的办案量永远不可能与法官比肩,可以通过制作大数据报告的方式增加自己的办案经验。

(二)辅助证据

虽然我国不是判例法体系,但是通过研究该地域法院的裁判趋向也可以判断出法院对于该争议焦点的认定,必要时也可以将案例作为辅助证据提交。

(三)反面案例

通过分析同类案件败诉案例,了解案件败诉的关键所在,从而避免走入同类误区,即时调整诉讼策略。


尽管最高院实行了案例指导制度作为中国特色的司法判例制度,但学者们对于中国现行法律制度是否应该建立真正的判例法的讨论依然没有停止。我想说的是,尽管中国不是判例法体系,诉讼律师也能靠检索案例取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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