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塔利班治下的阿富汗妇女,一生能有多绝望?

江淳散文 2022-03-17


选自宋莹《阿富汗塔利班时期妇女问题研究》

原载《山东师范大学》2018年(来源:第一哲学家/江淳编辑)



当不同派系的圣战者在阿富汗混战时,塔利班横空出世。经过一番战斗,该组织很快掌握了阿富汗的绝大多数领土。塔利班在阿富汗掌权期间,因为对妇女的严苛管制而臭名昭著。他们自称要创造一个“安全的环境,在这个环境下,妇女的贞洁和尊严将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据报道,这种言论是以普什图瓦里的关于深闺制度(purdah system)的信条为基础的。



他们对妇女的私生活横加干预,限制妇女的社会参与,对违反教法的妇女进行严刑拷打,这些可以统称为“性别政策”,性别政策的实行给当地妇女带来了沉重压力,妇女遭受损害的权益体现在方方面面。



一、塔利班的统治及其保守特征


今天的塔利班组织已经和“恐怖主义”的标签紧密相连,但最初,该组织却是以近乎于救世主的身份来到阿富汗的。塔利班分子多是狂热的原教旨主义者,他们在经历了势如破竹的发展后,在阿富汗建立政权,并实施了很多散发着歧视妇女气息的政策。



(一)塔利班的崛起


世界最先注意到塔利班这个团体是在 1994 年,在巴基斯坦和中亚之间的贸易路线上有一支贸易车队,塔利班接受巴基斯坦政府任命,对这支车队进行保护。该组织由巴基斯坦宗教学校的阿富汗学生、前伊斯兰战士或圣战者组成,他们被认为是合格的保镖,因此巴基斯坦政府委托其驱逐那些试图攻击和掠夺车队的其他圣战者团体。



塔利班是由穆罕默德·奥马尔(Mullah Mohammed Omar)组建的,他是一个教师,曾被描述为阿富汗历史上最不可思议的人物之一。奥马尔原本是一个出色的反苏圣战者,据称,他因为目睹了两个民兵指挥官为了争夺一个英俊的男孩而短兵相接,所以心生厌恶,离开部队,回到家乡组建新的组织。因为他招募了来自古兰经学校的学生,所以塔利班在早期被称为学生运动。事实上,塔利班成员的年龄从 15 岁到 50 岁不等,因此把他们称为学生军是不准确的。


“塔利班之父”穆罕默德·奥马尔


塔利班和其他阿富汗人一样,不仅拥有超凡的勇气和承受极端困难的能力,他们还对《古兰经》(Koran)的经文有强烈的信仰。他们相信《古兰经》中关于圣战的解释,即在圣战中被杀的人,其灵魂会马上进入天堂。


其成员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专注于宗教研究的人,他们在获得神学学位后将会成为宗教老师;还有一类人是武装分子,他们可能完成了学业,也可能没有,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方向,就是拿起武器对抗反塔武装;第三类人是其他政治派别的追随者,例如共产主义者,以及阿富汗武装部队的前成员,他们因恐惧、信念或金钱利益的原因而改变了信仰。



随着集团数量和声誉的增长,塔利班迅速蔓延到阿富汗的大部分地区。他们在阿富汗的扩张速度最初使各大圣战者派别感到惊讶。1994 年 11 月,塔利班占领了坎大哈市(Kandahar),经过一段惊人快速的发展,又于 1996 年 9 月夺取了首都喀布尔。


在喀布尔战役之后,塔利班受到很多阿富汗人的热烈欢迎。民众厌倦了无政府的日子,他们迫切希望有人来结束这种打打杀杀的生活,而这支承诺恢复和平的新势力仿佛让他们在无尽的黑夜中看到了曙光。但令民众始料不及的是,塔利班也会让他们付出巨大代价。


塔利班决心创造世界上最纯洁的伊斯兰国家,他们禁止非伊斯兰教娱乐,如电视,音乐和电影,并且暴力地将阿富汗推向了一种野蛮的性别隔离状态,妇女和女孩被剥夺了最基本的人权。但当阿富汗人民察觉到这一切的时候,塔利班已成为该国最强的政治和军事力量,势力已变得不可阻挡。



(二)塔利班的伊斯兰教法


20 世纪 70 年代,喀布尔曾经是一座现代的都市,当时妇女占到了医生人数的一半,而且在司法系统,女性从业者也大有人在。但是,塔利班在阿富汗当政时期,阿富汗妇女备受歧视和忽视。


20世纪60年代的阿富汗妇女


绝大多数塔利班成员都是逊尼派教徒,他们坚称自己既不是德奥班德派(Deobandis),也不是巴勒维派(Barelvis),但是他们的原教旨主义作风使他们更接近前者。德奥班德学派的思想不允许任何偏离四大哈里发的做法,并且坚持一个非常严格的宗教法典,法典要求,即使面对那些对伊斯兰生活方式稍微有不同的看法的人,也不可以出现有任何的和解。“很明显,塔利班就是要拒绝做出任何的妥协。”一个来自卡拉奇(Karachi)的宗教学校的学生无比自豪地说。


从 1997 年春天开始,塔利班向反塔利班联盟发起攻势,每占一地,就立即推行极端严格的伊斯兰教法。


他们的政策主要有四个方面:禁止妇女在医疗领域以外工作;在适当的课程设置之前,暂时停止正式的女性教育;对男性和女性的仪容实施严格的规定,要求妇女穿戴布卡,男子要留胡须、发型要了无样式、戴头巾、穿长衫裤;严格控制妇女外出时的行动,禁止她们与异性接触,必须有男性亲属陪同。



塔利班将限制妇女出行和教育的必要性与圣战的成功与否联系在一起。其中有一条伊斯兰教法是这样说的:“我们声明,妇女没有必要,没有权利在公共场所和学校中外出。我们要求领导人禁止穆斯林妇女进入学校。如果不采取这一行动,圣战的成功将变成失败,我们将面临严峻的问题。”


为了更好的贯彻他们的政策,塔利班在喀布尔街头设置了宗教警察来监督民众。对于那些触犯禁令的人,尤其是妇女,宗教警察往往会不留情面的对其施以鞭打。


绝大多数阿富汗人是虔诚的穆斯林教徒,他们的生活在很大程度上遵循着他们的普什图瓦里和当地的文化规则。尽管如此,许多受过教育的阿富汗精英们还是希望能有一个具有现代和自由视野的领导人。显然,塔利班领导人的声明和他们在控制地区采取的行动使他们处于极端分子的行列。他们禁止女子上学和工作,限制她们的出行,这种做法都和阿富汗精英们期盼的领导形象相去甚远。由此可见,尽管伊斯兰教是塔利班和普通民众的共同信仰,但由于对宗教的理解不同,很多人并不认同塔利班的所作所为。



二、妇女私生活受到管制


前面提到,塔利班对阿富汗民众实施严苛的伊斯兰教法,其中,妇女首当其冲地成为塔利班限制令的目标。


她们被禁止工作,禁止穿“具有刺激性和吸引力” 的衣服,即使曾经常见的“伊朗方巾”也被禁(伊朗方巾不能完整的覆盖住身体),禁止在没有“近亲属”陪同下乘坐出租车,禁止在河边洗衣服,也禁止被裁缝量尺。



(一)仪容管制


塔利班极端地要求妇女遮面,妇女被迫在公共场合穿布卡,因为根据塔利班发言人的说法,“女人的脸是非亲缘男性的腐败根源”。


售货店的工作人员被明令要求,不得向未蒙面的女子出售商品。人力车夫也不得搭载未用布卡盖住全身的女性。违反这些规定的妇女连同店主和人力车夫都会遭监禁。塔利班关闭了国内的美容院。指甲油和化妆品也在禁止之列。颜色鲜艳的衣服也被禁止,因为这被视为性吸引,是最不适合女性展示的特征。塔利班在 1996 年的一项法令规定:“如果妇女外出时穿着时尚、带装饰、紧身或迷人的衣服,她们就会受到伊斯兰教法的诅咒,将永远无法进入天堂。”


在塔利班发布着装命令之前,布卡并不是非穿不可的,妇女也可以选择佩戴希贾布来代替笨重的它。尽管布卡在圣战分子控制的地区也被广泛使用,但圣战者从来没有强制妇女去穿戴它。在伊斯兰世界的其他地方,大部分妇女都被要求遮住面部的一部分,要么戴上面具遮住眼睛,要么只露出眼睛。即使在阿富汗,布卡也只是一种城市里的物件,在城市地区才会有着装命令,这是为了保证妇女的质朴,并保护她们不受其他男性的觊觎。农村的妇女一般只佩戴头巾,除非她们要进城,同时又真的拥有布卡才会穿戴。


塔利班发布法令,妇女在公共场合必须穿戴布卡,阿富汗妇女对该条法令颇有微词,其中一名妇女将布卡描述为“一座移动的监狱……塔利班想窃取我们的脸,我们所有人的脸都被禁止了。”妇女在穿戴布卡的时候视觉和听觉受到阻碍,这导致他们在繁忙的城市里交流或者行走都很困难,另外,由于布卡非常宽大,穿戴者很容易绊倒,这又可能导致她们的皮肤暴露在外,要知道,在大街上暴露身体的任何部分,都可能招致毒打。对于农村妇女来说,布卡也是不切实际的东西,因为它妨碍了田间劳作和照料牲畜。沉重的面纱还让婴儿的视力受到了影响。



身着布卡的阿富汗妇女


在那个经济一直恶化的年代,布卡的强制推行给家庭带来了额外的财政负担。很多家庭买不起布卡,如果妇女想出门,就只能去别人家里借衣服穿,这进一步限制了妇女的行动。据报道,各地区的执法力度不尽相同,在农村和游牧地区的妇女,甚至赫拉特(Herat)的部分妇女,都只是用大围巾遮住自己的头,让脸露出来,而她们并没有因此受到报复。但是在喀布尔,执法则严厉得多,对于那些没能遵守着装法令的人来说,体罚是必然的。



(二)行为管制


依照伊斯兰的法律、习俗和传统,性别隔离指的是在伊斯兰国家和社区内,社会上或其他环境中的妇女或女孩要同男子或男孩相分离的做法和要求。但在《古兰经》和《哈第斯》(Hadith)中,并没有性别隔离的规定。


曾经有一些伊斯兰教令禁止男女自由接触,尤其是单独接触。这些限制措施的目的是为了将男女之间的交往机会控制在一个很低的水平下。伊斯兰法律一般会规定,非亲属关系的穆斯林男子和妇女不得在社交活动中以任何理由握手或有其他形式的任何接触,包括身体接触,有时候甚至包括一定程度上的语言接触。


一些西化的穆斯林知识分子对上述规定提出了质疑,他们认为,根据性别间相互作用的一般规律,只要不存在淫秽内容、不雅的接触(握手除外)、秘密会议或调情,某些身体接触是应该被允许的。



不同的伊斯兰教神学专家对性别隔离也有不同的解释。例如,加拿大的伊斯兰神学家艾哈迈德·库蒂(Ahmad Kutty)说,在伊斯兰教中,性别隔离并不是一种要求,因为在穆罕默德的时代,男女之间没有任何严格划分。而在世界的另一端,沙特阿拉伯的伊斯兰神学家阿卜杜尔·拉曼阿尔·巴拉克(Abdul Rahman AlBarrak)以伊斯兰教令的形式,对那些允许男女混合的人发出了死亡令。


在伊斯兰教历史中,尽管妇女的首要任务应该是家庭,但她们仍有权利平等地获得就业和教育。据说男性也积极参与育儿和家务劳动。穆罕默德也会在家里帮助他的妻子们。但这种历史典故不被塔利班所接受。


在塔利班的领导下,阿富汗的妇女在公共场合与男子是相互隔离的,她们无法享受众多法律权利,没有平等的就业或教育机会。一般说来,政府对待城市的富裕家庭比对待农村或者部落更为严格,在坎大哈,许多家庭用泥巴把院墙垒得很高,防止妇女被外人看到,或者被不法之徒擅自闯入。妇女有权去清真寺和朝觐,但是因为她们的行内规范必须符合幽居制度的要求,所以她们尽量避免外出,极少去清真寺。



女子从 8 岁开始,就不允许和男性有直接的接触了,当然近亲属、丈夫或者姻亲除外。其他的约束条件包括:


·如果妇女没有男性亲属的陪同,或者没有佩戴布卡,则不得出现大街上。


·禁止妇女骑自行车或摩托车,即使有男性亲属陪同也不行。


·禁止妇女在没有男性亲属陪同的情况下乘坐出租车。


·为了防止男性女性乘坐同一辆公共汽车出行,而产生了男女隔离的汽车服务。


·禁止妇女参加体育项目或进入体育俱乐部。


·妇女不得穿高跟鞋,因为她们不能发出刺激男性的脚步声。


·在公共场所,妇女不得高声讲话,不得大声笑,因为如果陌生人听见妇女的声音是不合适的。


·所有平房或者底层楼房的窗户都要被粉刷或者遮蔽,以防止大街上的人们看见房子里的妇女。对此,一名塔利班代表解释道:“女性的脸是让非亲属男性腐败的根源”。


·禁止对妇女进行拍照或摄像,报纸、书籍、商店或者家中也不允许出现妇女的照片。


·任何包含“女”字的地名都要被修改,例如,“妇女公园”被更名为“春园”。


·妇女不得出现在她们公寓或者家里的阳台上。


·禁止妇女在电台、电视或任何公众集会上露面。



负责纠察民众仪容的宗教警察,也参与到规则的制定中来,1996 年 11 月,宗教警察(Amr Bil Marufand Nai Az Munkar)在喀布尔发布了更为详细的法令:


各位女性同胞无故不得离开居所。如果需要外出,你们不得像伊斯兰教法实行以前某些女性那样穿着入时、梳妆打扮,并且不避讳男性的众目睽睽招摇过市。从事医院工作的妇女外出时不能坐在司机身边。阿富汗妇女不得和外国人同乘一车。


伊斯兰教的主旨是拯救,妇女的各项尊严都得到了保证。对于妇女的行为,伊斯兰教实行了富有价值的指导。妇女不能给那些心怀不轨的人施行非礼的机会。女性应当承担起家庭表率的重任,其夫婿、兄弟和父亲则负责为家庭生活提供各项必需品(食物、衣物等)。


女性如果因为教育、社交或社会服务方面的原因需要离开住所,其着装应该符合伊斯兰沙里亚教法规定。对于那些外出着装过于媚俗、巧于装扮、过于贴身、有炫耀姿色之嫌的女性,伊斯兰教法将诅咒她们。她们死后得不到进入天堂的权利。


对于女性的各种行为,每个家庭里的长者都有着监督的责任。我们要求所有家庭的长者严格管控自己的家庭,避免各种社会问题的发生。否则,不但违规妇女会遭到严厉惩罚,其家人也会被波及。惩罚的权力掌握在宗教警察手中。



宗教警察的责任和义务在于解决社会问题,努力不懈,直到所有糟粕乱象完全肃清为止。


塔利班关于公共行为的规定严重限制了妇女的行动自由,并为那些负担不起罩袍或者没有异性亲属的人带来了很大困难。这些妇女相当于被软禁在家。一名妇女因为在街上行走而遭到塔利班的毒打,她说:“我的父亲在战斗中被杀……我没有丈夫,没有兄弟,没有儿子。如果我不能独自出门,那要我怎么活下去?”


塔什卡之家(Taskia Maskan)是喀布尔最大的国营孤儿院,一名来自非政府组织“人类大地(Terre des hommes)”的现场工作人员目睹了行动禁令对该孤儿院女性的影响。有记录显示,在该机构的女员工被解除职务后,生活在此的约400 名女孩被锁在屋里不能外出参加任何娱乐,这种情况长达一年之久。


但这些法令对农村妇女的生活影响较小,因为她们通常生活和工作在安全的亲属环境中。对她们来说,一定程度的自由是做家务或劳动的必要条件。但如果她们想去附近的镇子,上述限制条令对她们同样适用。城市里妇女的状况则非常糟糕,因为大多数男人都去外面打仗了。成千上万的寡妇没有生计,也没有受过教育,在这么多的限令之下,她们不能参加工作,只好沦落到在喀布尔街头乞讨的地步。



三、妇女社会参与遭到限制和歧视


汤姆斯·R.普鲁哈斯卡(Thomas R.Prohaska)、林达·A.安德森(LyndaA.Anderson)和罗伯特·H.宾斯塔克(Robert H.Binstock)在他们共著的《老龄化社会的公共健康》(Public Health for an Aging Society)中,将“社会参与”定义为“一个人参与社会团体的活动”。威廉·R.艾维森(William R. Avison)、简·D.麦克莱昂德(Jane D. McLeod)、柏妮丝·A.派斯科索利多(Bernice A. Pescosolido)的《心理健康,社会的镜子》(Mental Health, Social Mirror)则将该术语解释为“个人参与广泛的社会角色和关系的程度”。由张、江和卡罗尔著的《通过脸书整合线上和线下社区》(Integrating online and offline community through Facebook)中,又将“社会参与”定义为“一个成员留在小组内,并与其他成员进行互动”。很显然,阿富汗妇女在塔利班当政时期,社会参与度是非常低的。这在妇女就业、教育、就医三个方面的表现尤为突出。



(一)就业问题


塔利班上台前,阿富汗大约有 4 万妇女在公共部门工作。女性在教师中的比例高达 70%,在大学中占 60%;在政府公务员中占 50%;在医疗工作人员中占40%。1996 年 9 月 30 日,塔利班颁布法令,禁止所有的妇女就业。由于这项法令,据联合国估计,喀布尔大约有 15 万妇女被禁止工作。在颁布就业禁令的同时,奥马尔还对被剥夺事业的妇女做出了一项承诺,承诺政府会定期支付她们一定的费用。根据承诺,那些失去工作的女职员,只需每月到政府的办公室一两次签个名,就可以收到相当于 5 美元的月工资。但这只是一个短期的提议。


妇女失去工作对家庭收入产生了毁灭性的影响,尤其是对阿富汗常见的弱势家庭或寡妇家庭来说打击尤其大。多年的阿富汗战争已经为喀布尔留下 4 万多寡妇,这些以前的医生、教师或从事其他职业的妇女只能依靠慈善机构生存,甚至沿街乞讨。许多女性乞丐的数量在上升,而在塔利班入主此地之前,妇女乞讨的现象在阿富汗的历史上几乎是绝迹的。同时也有很多家庭迁移到邻国伊朗和巴基斯坦,充当劳力或者小贩度日。


遭受损失的还有那些雇佣妇女的企业。受女性就业禁令影响最大的是教育部门,在喀布尔,几乎所有小学的教师都是女性,由于受到禁令的影响,学校被迫关闭。不止是女子学校,男子学校也难以为继,因为妇女不再被允许从事教师职业,80%的男校教师奇缺,多达 80 名甚至更多学生的教学班比比皆是。梅赫拉布丁·马斯坦(Mehra Pudda Mastan)说:“即使人们在这里、那里秘密办学,但也远远不能满足为祖国未来培养人才的需要。在阿富汗,整整一代人正陷人无知的深渊。”


虽然女性医务人员被排除在就业禁令之外,但她们的工作环境非常恶劣。性别隔离的公共汽车系统以及广泛的骚扰让她们在工作途中饱受身体上的摧残,这迫使很多人主动放弃自己的工作。在那些坚守岗位的女医生中,很多人摆脱不了对政府的恐惧。对此,她们在工作日时会住在医院,以尽量减少与塔利班武装分子的接触。这些妇女在妇科、产前、助产方面的作用是至关重要的,她们的离开导致这些女性医疗处在难以为继的危险中。在拉巴尼政权时期,喀布尔的穆拉莱医院(Mullalai Hospital)大约有 200 名女员工,但是在塔利班政权时期,只剩下不到 50 人。2002 年塔利班倒台后,在阿富汗的非政府组织发现,女医务人员的短缺是他们工作的一大障碍。



另一个主要影响是在大街上工作的儿童数量增多。曾经有工作或依靠小生意生存的妇女都失去了最重要的收入来源。尽管家庭制度被延伸,但这仍然会在经济上影响很多家庭的生存能力。那些完全依赖妇女收入,并且没有亲戚支持的家庭被逼迫得走投无路。有很大一部分人别无选择,只能让自己的孩子在街上变卖物品,或者在街上乞讨食物或钱。


但对于农村妇女来说,她们的生活环境几乎没有什么变化,因为家庭、农作、生育几乎是她们的全部,这是生活所必需的,本来就没有报酬。


可免除就业禁令的另一个例外群体是人道主义工作者,尽管人数减少,但至少能有一部分妇女继续自己的服务工作。受到塔利班性别隔离规定的影响,人道主义工作者若想接触弱势妇女或对这方面开展研究将面临重重困难,因此,妇女的参与会给人道主义工作带来极大便利。虽然这一情况没有受到整个塔利班运动的制裁,但随着环境的改变,妇女对该项工作的参与与否还是随着时局的变动而摇摆不定。


以往的阿富汗法规允许妇女在男女混合的工作场所就业,但是塔利班对此表示反对。他们声称,这种现象是有违深闺制度和沙里亚法的。然而,塔利班也有一些内部成员允许人道主义机构雇佣阿富汗妇女,前提是这些职位属于必须同妇女进行接触的领域,并且被雇佣的阿富汗妇女要在其他妇女指导下,与男性分开工作。目前尚不清楚,这种特权的发出者是否受到了整个塔利班运动的制裁,但促进德行和预防恶习部门(Department for the Promotion of Virtue and thePrevention of Vice)对此作出了强烈反对。


2000 年 4 月 13 日,法新社有关于塔利班解雇公务员的新闻报道,据报道,阿富汗的官员和工人说,塔利班已经解雇了数千名公务员,其中包括所有的女员工和女教师。



他们说,在裁员之前,执政的民兵已经停止向女公务员发放每月的工资。并且,没有迹象表明塔利班有任何应急的计划来帮助被解雇的工作人员找到替代的谋生方式。塔利班部长不愿给出具体的数字,但有公务员透露,一些部门的裁员人数高达 50%,包括所有女员工。外交部长瓦基勒·阿哈默德·穆塔瓦基尔(WakilAhmad Mutawakel)试图淡化这一事件,声称他们只解雇了那些不工作的员工。然而,同时他也承认,女性员工不会收到报酬。


“据我所知,他们都是从那些没有硬件设施或者不需要工作的部分下岗的,” 当被问到是否所有的女老师和女工人都在失业大军当中时,外交部长如是说。


穆塔瓦基尔说:“我们没有给那些被解雇的人提供新工作的应急计划,但他们可以享受自由寻找工作的乐趣。”他说,如果未来出现了就业机会,下岗职工会优先得到就业的机会。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高级官员提到“每一个部门都有 35%到 50%的裁员。25%的裁员是男性,剩下的是女性”,并补充道,受影响的部门数量可能达到 25个。


官员们表示,在教育部,包括所有女教师在内,约有 50%的员工被裁掉了。


财政部的消息人士称,已有 2800 人被解雇,而司法部官员表示,40%的员工被裁掉。


塔利班官员声称这次行动是为了结束前任政府创造的不必要的就业机会。



面对外界的指责,塔利班有一套自己的辩词。一个塔利班代表说:“塔利班每个月给 3 万名没有工作的妇女发放工资,她们正舒舒服服地坐在家里呢,很多人拿妇女权利对塔利班进行诽谤,试图通过毫无根据的宣传煽动喀布尔的妇女反对塔利班,而塔利班的这个行动是对这些人的有力反击。”


为了确保妇女不再需要工作,塔利班提高了大家庭和天课(zakat)制度的作用。但是,多年的战乱已经让核心家庭都自身难保,更别说帮助其他亲戚了。很多法律责任都会落在男性身上,例如,妇女若需要粮食援助,必须让男性亲属帮忙获取。有的妇女也许没有任何的男性亲属,但这种可能性并没有引起代理外交部长毛拉·加乌斯(Mullah Ghaus)的重视,相反,国际上对这极少部分人给予如此多的关注和关心令他感到费解。


塔利班对妇女待遇的调整影响了很多地区,尤其是赫拉特省(Herat),当地妇女曾被允许从事一定范围内的工作,但后来这被塔利班当局制止了。赫拉特的新领导人毛拉·拉扎克(Mullah Razzaq)发表过一些针对妇女的禁令,其中包括禁止妇女路过他的办公室,因为这会导致他分散注意力。然而在 1995 年之前,它一直是阿富汗最具国际化、最具开放性的地区之一。1996 年塔利班占领喀布尔后,成千上万受过教育的家庭从喀布尔逃往巴基斯坦。在逃往巴基斯坦的 5 万名难民中,许多人就是因为突然失去了女性收入而出此下策。


同样,尽管塔利班在巴基斯坦的难民人口中获得了广泛的支持,但许多难民感到他们很难踏上回国之路,除非他们的女儿能够确保接受教育,除非妇女们被允许工作。对许多难民营的家庭来说,妇女就业是不可或缺的,若回到阿富汗就要放弃妇女就业,这意味着会失去重要的收入来源,贫困会程度增加,许多家庭会被排挤到生存的边缘。这种前景成为难民回归的阻碍。



(二)教育问题


伊斯兰教育在阿富汗社会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位置,历史上以世俗教育为内容的改革几乎都以失败告终。抗苏战争期间,亲苏政权推行与伊斯兰教育截然不同的现代教育制度,但出于培养宗教法官的需要而保留了公立宗教学校。尽管当时的政府对宗教学校的活动保持高度警惕,但大量进入阿富汗的“圣战者”在战斗间歇经常以教师身份宣传伊斯兰思想,并得到某些非政府组织的大力援助。《古兰经》等伊斯兰课程在宗教学校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当亲苏政权在 1992年倒台时,《古兰经》等伊斯兰课程已经占到全部课时 30%。1994 年,塔利班上台后对伊斯兰教进行极端解释。在塔利班统治期间,妇女的教育权利被撤销。塔利班瓦解了阿富汗的联合教育体系,将许多前公立女子学校变成了男性机构。



1. 阿富汗境内的妇女教育问题


女性就业禁令极大地影响了教育系统。女教师在教师中的比例占到近 70%,仅在喀布尔,就有 7793 名女教师被解雇,这一举动削弱了教育的师资力量,并导致 63 所学校因缺乏教育工作者而关闭。


塔利班禁止女教师工作,实际上不仅剥夺了女生的受教育权,也剥夺了大部分男生的受教育权。喀布尔的 106256 名女孩,148223 男孩,其中包括 8000 名女大学生均受此影响。为了确保下一代能建立起符合他们意志的信仰,塔利班当局需要制定适当的教育课程,而课程又要同女性教育禁令联系在一起。而新课程的创建是有条件的,塔利班宣称必须在他们完全控制阿富汗后,才会要求一个乌理玛群体决定教育内容。此前由圣战者起草的课程虽然也是符合伊斯兰教的,但塔利班并不认可他们的版本。


塔利班要达成控制全国这一目标需要一定的时间,但国际援助组敦促他们立即给予妇女权利,塔利班对此表达了不满,因为这会约束他们的工作。塔利班相信他们的行动是很有价值的,一位代表在接受伊朗的采访时曾说:“我们给予妇女的权利没有任何一个其他国家可以给予她们。我们赋予妇女的是真神和他的使者所指示的权利,即待在家里,佩戴希贾布,以获取宗教的指引。”


面对纷至沓来的批评声,塔利班回应称他们认同不论男女,其教育都应是强制性的观点,但同时也坚持,制定新课程的前提条件是正确的。尽管塔利班公开承认他们有为无论男孩还是女孩提供教育的义务,但是他们仍然通过了一项法令,禁止 8 岁以上的女孩接受教育。穆尔维·卡拉马丁(Maulvi Kalamadin)坚持声称这只是暂时的权宜之计,一旦公共设施和街道安全得到改善,到可以防止跨性别接触的时候,女性就可以重返校园和职场。



塔利班内部的高层人士还曾表示,喀布尔的女子学校可能会在 1997 年春天开放,在帕克蒂亚(Paktia)、加兹尼(Ghazni)和坎大哈等地区建立起来的小型女子学校已经可以运作了。然而,1997 年的春天来了又去,在喀布尔还是只有男子学校才被允许运营。


过去妇女赢得的权利能够剩下多少?“阿富汗历史上的妇女地位”研讨会提出了这个问题。研讨会于 1998 年 12 月 11 日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举行,由设在巴基斯坦的阿富汗研究与资料中心、法国东方之友协会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发起。这次会议的主题反映了阿富汗妇女地位每况愈下的情况。


虽然教育禁令非常严格,但仍有一部分阿富汗妇女在渴望知识的动力下冒险求学。一些妇女会在家里为当地的孩子们经营秘密学校,也有的学校在偷偷为其他妇女教学,例如金针缝纫学校(Golden Needle Sewing School)。该学校是塔利班统治时期设立在赫拉特的一所女子地下学校。学校的前身是赫拉特文学圈(Herat Literary Circle)的妇女们组织的一个赫拉特缝纫小组(The Sewing Circlesof Herat),她们于 1996 年左右正式建立了金针缝纫学校。妇女们每周会去学校三次,她们表面上是为了缝纫,但实际上是去听赫拉特大学(Herat University)文学教授的讲座。据赫拉特缝纫小组的女作家克里斯蒂娜·兰姆(Christina Lamb)说,赫拉特可能是塔利班治下的最受压迫的地区,不仅是因为它是个文明城市,还因为大部分市民是什叶派,这两点都是塔利班极力反对的。她告诉采访她的自由欧洲电台(Radio Free Europe):她们会穿着布卡,带着装满布料和剪刀的袋子去学校,而布卡里面,实则藏着笔记本和笔。她们在学校里,并不学习缝纫,而是在探讨莎士比亚(Shakespeare)、詹姆斯·乔伊斯(James Joyce)、陀思妥耶夫斯基(Dostoyevsky)以及他们的作品。如果宗教警察走近,在外面玩耍的孩子们会提醒她们,让她们有时间把书藏好,并拿出用来打掩护的缝纫设备。这里的学生和老师均冒着极大的风险,如果她们被抓住了,至少会被监禁或者受折磨,甚至可能会被绞死。她们对于自己所冒的风险都心知肚明,但依然选择继续前往,因为对于那些生活在塔利班严苛统治下的人们来说,这样的行为会给她们带来一种自由和希望的感觉。



2. 难民营的阿富汗妇女教育问题


上文提到,塔利班严格的伊斯兰教法导致很多阿富汗人背井离乡,沦为难民,但即便塔利班不对他们进行直接统治,他们也并未变得多么自由开放。极端保守的意识形态在难民营里根深蒂固,尤其在位于巴基斯坦的难民营里更常见,这引发了新的问题。大约有 345 个村庄的难民居住在小木屋里,拥挤不堪。邻居之间不是亲戚关系,但大多是外来部族或者少数民族的成员。隔离也变得更加严格,除了在“基本卫生角(Basic Health Units)”,人们很少有机会见到其他女性。这些营地几乎没有什么积极的变化 。



由于受到隔离习俗的影响,教育计划进行的非常艰难。虽然土库曼妇女的缝纫、刺绣或地毯编织的课程和工坊是被允许的,但这些活动必须在帷幕之下进行。在难民营里,公民自由的所有要素都消失了,传统的“尊严”禁止任何为女孩开办学校的尝试。巴基斯坦难民委员会为 112000 名学生开办了 729 所学校,其中只有 74 所是女子学校,包含 7800 名学生。即使是在首都伊斯兰堡(Islamabad)的两所女子高中里,也只有不到 200 名学生,而奎达(Quetta)只有一所女子学校。白沙瓦(Peshawar)党派宣布支持伊斯兰教育,宗教学校教课使用的语言大部分是达里语或者普什图语,所教授的学科包括地理、科学、算数等。


塔利班禁止妇女受教育的结果就是国民的文盲率居高不下。2002 年阿富汗男性识字率为 35%,女性识字率仅为 7%。这样的情况出现在 21 世纪,不得不让人对塔利班的政策感到瞠目结舌。



(三)医疗问题


在塔利班夺取阿富汗政权之前,男医生在医院里为妇女治疗是被允许的,然而,随着塔利班的到来,很快有新的法令出台,规定男性医生不得以会诊的名义接触女性。该法令就是 1996 年 11 月,塔利班政权卫生部以“信徒的领袖”毛拉· 穆罕默德·奥马尔的名义发布的基于伊斯兰教法的国立医院和私营诊所经营法则:


1. 女性患者应到女性医务人员处就诊。如需要男性医务人员协助治疗,女性患者必须由亲属陪同。


2. 就诊期间,女性患者和男性医务人员必须穿戴整齐,着希贾布。


3. 就诊期间,男性医务人员不得注视或碰触女性患者患处之外的身体部位。


4. 女性患者所用之候诊室需要严密保护,内景不得外露。


5. 女性患者就诊期间的管理职务须由女性医务人员担任。


6. 夜诊期间,男性医务人员非请不得进入女性患者就医的诊室。


7. 男女医务人员之间不得同坐,不许聊天。如果需要进行交流,双方需要穿戴整齐,着希贾布。


8. 女性医务人员的衣着应以朴素、简洁为基调,不得穿着媚俗,不得化妆。


9. 女性医务人员和护理人员不得进入男性患者就医的诊室。


10. 全体医务人员应按时前往清真寺进行祈祷。


11. 宗教警察有权随时对各大医疗机构进行监察,其余人等不得进行阻拦。违反者将受到伊斯兰教法的严厉惩罚。


根据上述法令,妇女不允许接受男性医生的治疗,除非有男性伴侣的陪同,如果她们违反这些规则,就会受到公开的鞭打甚至处决。这导致很多妇女的疾病无法治愈。



在此之前的 1996 年 10 月,妇女被禁止进入传统的哈马姆(hammam),即公共澡堂,因为那会让她们有机会进行社交,而社交则被规定为非伊斯兰的行为。这种价格适中的热水洗浴被妇女们所喜爱,在一个自来水稀少的国家里,公共澡堂是一个重要设施。对此,联合国卫生部更加有理由做出这样的预测:那些拒绝进行医疗保健或无视卫生保障措施的妇女,感染疥疮和阴道炎的几率会大大增加。阿富汗裔美国作家纳斯林·格罗斯(Nasrine Gross)在 2001 年表示,许多阿富汗妇女已经长达四年无法向她们的真主祈祷,因为“伊斯兰教规定,经期后没有洗澡的女性不得祷告。”


而上述规定只是冰山一角,更严厉的法律很快出台。


1998 年 6 月,塔利班禁止妇女前往首都的综合性医院就诊,而在此之前,她们是可以在综合性医院的女性专用病房里就诊的,如此一来,在喀布尔只剩下一所医院可以给妇女提供治疗了。随着妇科专业人士的减少,许多妇女必须走更远的路去就诊,同时产科诊所的数量也减少了。


在喀布尔,一些妇女在家中设立了非正式的诊所来为家庭成员和邻居服务,但是由于医疗用品的匮乏,这些诊所的效率非常有限。很多妇女由于缺乏治疗而遭受长期的痛苦或者过早的死亡。那些有门路、有意向或者有亲戚支持的家庭,则可以在巴基斯坦获得医疗救助。


妇女和儿童的卫生设施不足,导致妇女医疗问题进一步恶化。据世界卫生组织的统计,阿富汗妇女的平均寿命只有 44 岁。



除了身体上的病痛,阿富汗妇女的心理状态也不容乐观。她们承受的精神压力、孤立和抑郁严重影响到了家庭和睦,而这种情况往往与妇女被迫遭受的监禁有关。一项对 160 名妇女进行的调查显示,97%的妇女有严重抑郁的迹象,71%的妇女身体状况有所下降。拉蒂法(Latifa)是喀布尔的居民和作家,她写道:


“这间公寓就像一座监狱或一所医院。我们所有的人都很沉默。因为我们没有什么事可做,自然也就没有什么话可以跟别人说。我们不能分享自己的感情,每个人都被封闭在自己的恐惧和苦恼之中。因为每个人都陷在同样的黑坑里,在那里什么也看不清,只有时间在不停地重复,毫无意义。”


由于贫穷、食物价格飞涨、购买不到新鲜的食材,许多阿富汗城市人的营养状况每况愈下。虽然非政府组织(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和联合国难民署(UNHCR)能够减少儿童的死亡率,但肺结核还是很普遍。


因为塔利班限制妇女的医疗权利,加之医疗设施严重不足,阿富汗妇女和儿童的生命权和生存权得不到保障。据一个名为拯救儿童(Save the Children)的组织在 2002 年公布的调查,阿富汗每 1000 个婴儿中就有 165 个在一岁之前夭折,88% 的人口没有干净的饮用水,25% 的儿童患有中度到重度的营养不良。98% 的妇女没有使用过现代避孕措施,92% 的妇女在分娩时由未受过任何训练的人接生,产后子宫感染的现象非常普遍。每 10 万名产妇中就有 1700 人死亡。由此可见,阿富汗妇女在塔利班时期面临的医疗问题是非常严峻的。



四、妇女受到的暴力与刑罚


在塔利班时期的阿富汗,妇女没有能力争取自己的权益,她们对自己的命运只能接受,因为那些违反规则的女性会遭到粗暴对待。而暴力的来源除了塔利班当局,很多家庭中的男性成为施暴者。


老人被砍掉一只手


(一)各类刑罚


塔利班时期刑罚的特征就是严酷而原始。塔利班惩罚妇女的时候毫不手软,穿高跟鞋的妇女,会受到鞭打,涂指甲油的妇女,指尖会被剁掉,卖淫或通奸的女人则会被石头砸死……刑罚通常是公开进行的,要么是官方在体育场或广场上举行的大场面,要么是人们自发地在街道上对犯人进行殴打。人们时刻被严酷刑罚的恐怖阴影笼罩着,因为行刑者毫无恻隐之心;那些违反法规的妇女被抓住后,往往要被施以拳脚。


《镜报》的记者在 2002 年深入阿富汗采访时,女警察拉娜讲述了很多塔利班时期的案例,曾有两名被控通奸的妇女被吊死在起重机上;塔利班曾把枪塞给一个 10 岁的男孩,让他射杀谋害他父亲的凶手,因为塔利班规定受害者家属有权处死杀人犯;另一个在体育场被处决的人,身上有 10 个弹孔,因为受害人的家属轮流向他开枪;一个 7 岁的女孩因为穿白色的鞋子而受到鞭打;有个女人被塔利班指控有对讲机,总共有 16 个人用电缆线殴打她,直到她被打到小便出血。


被丈夫割鼻的阿富汗妇女


卡 拉 穆 丁 是 “ 促 进 道 德 反 对 陋 俗 工 作 部 ”(Amar Bil Maroof Wa NahiAnal-Munkar)的主要领导。不过,他本人更喜欢将自己的部门的英语译为“宗教监察部”(Department of Religious Observances) 。卡拉穆丁手下的警察多达数千,他们的日常工作就是手持皮鞭、棍子甚至冲锋枪在大街上巡逻。他们会隔三差五地在大街上鞭打不遵循着装规定的妇女,这对妇女的流动性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很明显,在这种恐怖的氛围下,除非万不得已,妇女们不敢轻易离开家。因此,即使是被允许工作的医疗工作者,要么主动放弃了工作,要么会在医院里工作一整个工作周,以尽量减少与塔利班武装分子的接触。


塔利班对妇女的惩罚,在不同的城市之间是存在差异的。喀布尔和赫拉特就与其他塔利班控制区域情况不同,因为塔利班在喀布尔和赫拉特的势力要比在其他地区的更为强大。而且,由于喀布尔和赫拉特相对发达,早前的民风比较开放,所以塔利班更加痛恨这里。对这些来自南方的原教旨主义者来说,喀布尔是恶魔的游乐场,他们相信,一个允许女性穿迷你裙、上高中和大学的地方,就是一个罪恶的世界。有一些报道称,妇女在赫拉特购物时遭到殴打,但等到 1997 年 4月,当地宗教警察的首领被临时指派其他任务时,这种情况就停止了。



事实上,宗教警察这种对待妇女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很多塔利班领导人的赞同。坎大哈方面发出了很多声明来反对这种行为。但是,这类事件仍在继续发生。有时候,即使没有得到塔利班当局的批准,个别民兵组织也会在大街上对违反政令的妇女实施惩罚。有时候妇女的不端行为还会连累到男性,这是一种父权社会的反映,因为人们相信男人有义务控制女人。穆尔维·卡拉马丁在 1997年说:“既然我们不能直接惩罚妇女,那我们就试着通过出租车司机和店主向她们施压。”以下是几条针对男性的惩罚准则:


·如果一个出租车司机让一个没有蒙面或者没有男性亲属陪同的女性乘客搭乘他的车,那么他将面临牢狱之灾,女乘客的丈夫也会受到惩罚。


·如果一个女人被抓到在河边洗衣服,那么伊斯兰当局就会将其护送回家,但她的丈夫或者她的男性亲属就会受到严厉惩罚。


·如果裁缝被发现给女性顾客量尺寸,他就会被判入狱。


这些严厉的刑罚对阿富汗民众的服从性起到了重要作用,截止到 2011 年本·拉登死亡,美国发动阿富汗战争十年之后,阿富汗约 59%的受调查者仍然表示会按照塔利班的旨意行事。其中,近 38% 的调查者表示这是因为塔利班的强大影响力,不得不服从于塔利班的要求。由此可见,塔利班的刑罚对民众的震慑力是非常强大并且持久的。



(二)家庭暴力


塔利班允许 16 岁以下的女孩结婚,在有些情况下甚至会鼓励这种行为。强迫婚姻广泛存在,国际特赦组织(Amnesty International)的报告显示,阿富汗80%的婚姻是被强迫的。妇女在婚姻中几乎没有任何话语权,如果一个妇女的丈夫死了,她需要嫁给家族的其他男人,比如丈夫的兄弟或者叔父,但这种事根本不会征求女方的意见,许多寡妇因为拒绝与其他家族成员结婚而被处死。


阿富汗妇女的婚姻常常笼罩着暴力、疯狂和可怕的悲伤。她们的生活状态具体如何,可以从下面这个实例中得到答案:


2002 年 6 月 19 日,英国的《镜报》(The Mirror)刊登了一篇文章——“扎米娜的故事”,这篇文章牵动了无数人的神经,它讲述的是塔利班时期一个被处死的妇女背后的真实故事。



来自喀布尔北部的扎米娜(Zarmina)是一个美丽而且精力充沛的女人,她在 16 岁时结婚,丈夫阿鲁丁·克瓦扎克(Alauddin Khwazak)是一名普什图族的警察,他还拥有一家小型杂货店。两人刚结婚的时候,社会还算太平,夫妻二人也很相爱,但随着反苏圣战、军阀混战轮番上演,不知不觉间,这种融洽的关系开始瓦解。随处可见的流血事件仿佛是毒药的催化剂,摧毁了克瓦扎克。作为一个警察,在目睹了无数爆炸、大规模强奸和谋杀后,克瓦扎克的头脑变得残忍。他的邻居这样描述他:“他是个温和的人,但慢慢地变成了怪物。”他变得易怒、多疑、有暴力倾向,他总认为扎米娜在和别的男人交往。


1996 年 9 月,塔利班控制喀布尔后,把当地的治安权利交给了克瓦扎克。克瓦扎克的情绪刚好与塔利班的原教旨主义思想相契合,而且他的兄弟就是一名塔利班的狂热追随者,在他兄弟的煽动下,克瓦扎克的思想变得更加极端。几乎每天晚上,他都会虐待扎米娜以及他们的大女儿娜杰巴(Najeba)。



母女二人不堪忍受,决定杀掉克瓦扎克。1997 年的一个夏夜,谋杀发生了。扎米娜在丈夫昏睡后,叫醒了娜杰巴,她们打算用锤子砸死克瓦扎克,但是扎米娜在最后一刻害怕了,是娜杰巴举起了反抗暴力的重锤,结束了克瓦扎克的生命。她们谎称家里进了劫匪,但是克瓦扎克的兄弟看出破绽,向塔利班告发了扎米娜。扎米娜经受了几天的严刑拷打后,承认是自己杀了丈夫,但没有供出娜杰巴。


被捕的时候,扎米娜已经是五个孩子的母亲了,除了 16 岁的娜杰巴,还有14 岁的女儿莎伊什塔(Shaista)、11 岁的儿子哈瓦德(Hawad),以及一对仅一岁的龙凤胎。扎米娜带着那对龙凤胎在监狱里生活了两年多,三个大一点的孩子由克瓦扎克的兄弟抚养。在此期间,扎米娜的母亲偶尔会去监狱探望她,但每次都会抱怨扎米娜给自己的家族蒙羞。在扎米娜被执行死刑前两个月,克瓦扎克的兄弟把扎米娜的两个女儿,娜杰巴和莎伊什塔作为性奴隶卖给了人贩子。这让扎米娜崩溃了,她曾经的反抗,就是为了让孩子们脱离虎口,到头来却把她们推向了更糟糕的境地。


1999 年 11 月 5 日,塔利班通过电台宣布将在两天内对扎米娜执行死刑,当行刑的日期到来,扎米娜还对自己的命运浑然不知,她以为塔利班又要像往常一样给她鞭子,为了减少疼痛,她还特地跟别人借了两件衣服穿上。


扎米娜在体育场被公开枪决。行刑现场挤满了男男女女,据阿富汗妇女革命协会的记者说,扎米娜的孩子和她丈夫的家人也在现场。在人群中,有记者偷偷用录像的形式记录下了扎米娜被枪决的一刻,当视频流出,世界哗然,大部分人第一次领会到塔利班对妇女多么残暴。


2002 年《镜报》记者造访阿富汗,还原了扎米娜的悲剧人生。上述故事中的很多细节,是由扎米娜的女看守拉娜(Rana)讲述的。而扎米娜只是千千万万饱受家庭折磨的阿富汗妇女中的一员而已。


根据有关调查,87%的阿富汗妇女都曾受到虐待。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报告指出,阿富汗是世界上早婚率最高的国家之一。大约有近 54%的女性在 15 岁至 19岁之间结婚。连年战火造成的贫困迫使一些父母将未满 10 岁的女儿匆忙嫁掉换取彩礼。塔利班不会给殴打妻子的男人以实质性的惩罚,因为他们自己也经常做出这样的行为。相反,对于反抗丈夫的妇女,塔利班会毫不留情的去惩罚她们。这一时期的妇女,在无处不在的暴力中艰难生存,这种境遇不仅在摧毁她们的身体,还会给她们的心灵带来不可磨灭的创伤。



(三)相关案例


由于对外部世界来说,塔利班是一个比较神秘的团体,所以他们的很多行动也不为人知,以下是一些来源可靠的真实案例,相信在塔利班掌控阿富汗的几年里,这些案例只是无数悲剧中的一部分。


1996 年 10 月,一个妇女由于涂了指甲油导致拇指尖被剁掉。


1996 年 12 月,沙里亚电台宣布 225 名喀布尔妇女由于违反了沙里亚穿衣法则而被逮捕并受罚。这个判决是由一个法庭下达的,妇女们的腿部和背部受到鞭打,作为她们品行不端的代价。


1997 年 1 月有报道称,一名西方女救援人员在赫拉特遭到殴打,因为她没有遵守穿戴布卡的规定。事后,塔利班针对这一事件进行了道歉。


1997 年 3 月,一名来自拉格曼省(Laghman Province)的已婚妇女试图与另一名男子逃离该地区,伊斯兰法庭判处她为通奸罪,并将她和她那同样有罪的爱人一并以石刑处死。


石刑:众人用石块砸死妇女


1997 年 5 月,国际关怀组织(CARE International)的 5 名女性工作人员被几个宗教警察从车里粗暴地拉出来,尽管她们是获得内政部批准为一项紧急救济计划做研究的。这些宗教警察选取了一个公共地点对这些妇女进行侮辱和骚扰,然后用金属和 1.5 米长的皮鞭抽打她们。


1999 年,在喀布尔的加齐体育场(Kabul's Ghazi Sport Stadium)内,一名 7岁孩子的母亲当着 3 万名观众的面被处决,原因是她谋杀了虐待自己的丈夫。在处决之前,她已经被囚禁了三年并受到了长期的严刑拷打,据报道,她为了保护自己的女儿而没有对自己的清白进行辩护,才最终被判处极刑。


塔利班在突袭过程中发现一名妇女在住所开办非正式学校,他们对学生们进行了殴打,并把这名妇女扔到楼梯上导致她摔断了腿,然后又把她囚禁起来。塔利班威胁该妇女签署对塔利班及其法律的忠诚声明,否则她的家人将会被处以石刑。


以上这些案例一方面体现了塔利班彻底贯彻性别政策的决心,另一方面也反映出阿富汗妇女对自己的命运缺乏掌控。塔利班的性别政策是阿富汗妇女身上的沉重枷锁,在这样的桎梏之下,妇女的身心健康受到极大的威胁。


延伸阅读


塔利班能“改邪归正”?恐怖袭击,射杀高官


阿富汗著名女导演:请不要抛弃阿富汗


阿富汗为何从查希尔的黄金时代坠入深渊


塔利班:世界十大恐怖组织之一


阿富汗之殇:人类愚蠢的又一次胜利


亚洲的另一个火药桶阿富汗


无知可以启蒙,愚蠢无药可医


一个国家天天撒谎,危害有多大?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