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下午好!首先,热烈祝贺第二届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系列活动顺利举办!投资者是资本市场发展之本,尊重投资者、敬畏投资者、保护投资者,是资本市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证券监管部门的根本监管使命。一年来,我们在加强投资者保护的组织领导,推进诉讼维权机制创新,夯实法律基础,推动将投资者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积极成果。这里,我谨代表中国证监会,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和投资者保护工作的立法和司法机关、有关部委、市场主体、新闻媒体和广大投资者表示衷心的感谢!借此机会,我想就当前一些重点热点问题同大家作个交流。一、促进发挥资本市场枢纽功能,更好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证监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国务院金融委的统一指挥协调下,自觉把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放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大局中去统筹谋划,扎扎实实办好资本市场自己的事。在促进资本市场平稳运行方面,坚持尊重规律、相信市场,坚决不作行政干预,主动加强与市场的沟通,强化各方面的政策协同,实现了A股春节后正常开市和常态化运行,市场韧性明显增强。股票质押、债券违约、私募基金等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处置成效明显,总体收敛。在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面,落实“稳预期、扩总量、分类抓、重展期、创工具”的方针,特殊时期作出特别政策安排,体现监管弹性和监管温度,在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企业融资支持、年报披露延期、股票质押和融资融券业务“柔性”处理等方面打出政策组合拳。今年前4个月,IPO、再融资、交易所债券市场融资保持较快增长;并购重组交易金额是去年同期1.2倍。在保持改革定力、激发市场活力方面,平稳推动“深改12条”重点改革措施落地实施。科创板保持良好发展势头,上市企业突破百家。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顺利启动。新三板改革启动公开发行并挂牌精选层受理审核。再融资政策调整、基础设施领域公募REITs试点、红筹企业境内上市安排优化等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陆续出台。 当前,全球疫情仍在持续蔓延,对世界经济的冲击仍在加剧,国际贸易投资严重受阻,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正面临新一轮的调整,对国际关系、全球治理等方面深层次影响也在逐步显现,这是资本市场今后一段时期需要面对的外部挑战。从我国的情况看,在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新阶段,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仍然较大。一季度的数据,包括上市公司披露的季报都显示,疫情冲击了实体经济,下一步扩大内需、改善民生和扩大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稳定和优化产业链供应链等方面任务十分繁重。对资本市场而言,我们一方面要积极应对严峻复杂的内外部风险挑战,努力实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另一方面,更要积极主动作为,落实中央“六稳”“六保”要求,强化逆周期调节,促进市场功能发挥,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积极贡献力量。
一是在支持经济恢复发展上持续加力。实体经济是基础,这一条是我们做金融工作必须时刻牢记的。资本市场作为国民经济的“晴雨表”,既要当好“温度计”,更要做好“助推器”,积极发挥要素资源配置枢纽、政策传导枢纽、风险防范化解枢纽和预期引导枢纽等重要作用,促进科技与资本融合,带动金融和实体经济良性循环,为实体企业克服疫情影响、实现提质增效注入新动能。同时,要继续坚持在支持疫情防控和实体经济恢复发展中平稳缓释化解各类风险,实现稳定和发展的有机统一。 二是在推进新证券法的贯彻实施上持续加力。这次证券法修订,涉及全面推行证券发行注册制、显著提升违法违规成本、加大投资者保护等重大基础制度的调整完善,对于提升资本市场治理能力,优化资本市场发展生态,具有里程碑意义。每一位资本市场的参与者,都应该自觉争当新证券法的宣传者、践行者、守护者,共同捍卫法制的尊严、规则的权威,共同努力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 三是在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上持续加力。形势越是严峻复杂,越要坚定不移深化改革,资本市场推进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方向和决心不会因为疫情而发生变化。我们将始终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学习借鉴国际最佳实践,坚持“四个敬畏、一个合力”的监管理念,加大重点改革攻坚,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合理把握改革节奏和时机,抓紧推出有利于更好支持疫情防控和实体经济恢复发展的改革措施,确保“深改12条”有序推进、渐次开花。 四是在优化放管结合和改进服务上持续加力。这是市场化法治化改革的应有之义,也是激发市场活力、有效服务实体经济的治本之策。只要是市场约束比较有效的领域,就要坚决放权给市场。我们将以贯彻新证券法为契机,全面清理优化配套规章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阳光审批、透明审批”,加大各类“口袋政策”和隐性门槛清理力度;寓监管于服务之中,急企业之所急,想投资者之所想,让资本市场监管更受欢迎、更暖人心。
二、对财务造假等恶性违法违规保持“零容忍”,净化市场生态,进一步取信于市场在去年5月的上市公司协会年会上,我们就严厉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严肃市场纪律、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发出倡议,提出明确要求。一年来,经过各方的共同努力,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积极因素不断增多,有利环境正在逐步形成。随着新证券法的实施,上市公司从严监管、从严稽查的压力持续传导,以及媒体和市场相关方外部监督效果的日益显现,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董监高“四个敬畏”的理念开始深入人心,上市公司整体质量提升出现了一些趋势性的向好变化,现金分红达1.36万亿元,创历史新高。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财务造假、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恶性违法违规屡有发生,这不仅破坏市场生态,更重要的是影响投资者信心。对此,必须出重拳、用重典,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我们保持日常监管和稽查执法的高压态势,集中力量查办康得新、康美药业等一批市场高度关注、影响恶劣的重大财务造假案件。这些案件具有一些共性特点:一是造假周期长、金额巨大,往往持续数年时间,虚增利润动辄几十亿乃至上百亿元。二是出现系统性、规模性造假现象,有的公司虚构业务,搞“两本账”;有的公司甚至定期制定造假指标,与供应商、客户内外勾连实施全流程造假。三是造假同时往往还伴生违规占用、违规担保、内幕交易、操纵股价等违法犯罪行为。对这类案件,我们会紧抓不放、一查到底。近期,还出现了某上市公司全体董监高一边同意年报披露,一边提出“无法保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抨击。目前已经采取了相应监管措施。我们认为,做好定期报告编制、审议和披露工作,是上市公司董监高的法定义务,对年度报告行使异议权,必须遵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基本准则,决不允许钻空子、滥用权力,逃避法律责任。
依法合规经营是市场经济下任何企业必须恪守的行为底线,上市公司作为公众公司,更要带好头、做表率。当前,疫情对一些上市公司经营业绩造成影响,对于正常的业绩波动,相信市场和投资者是能够理解的,但是绝对不能说假话、编故事、做假账,更不能借疫情之名“大洗澡”或者“炒题材”,这既是市场的基本约束,也是监管的底线。这次证券法修订大幅强化了财务造假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证监会将用好用足新证券法赋予的监管职权,加大惩处力度,强化监管震慑。一是突出执法重点,集中优势资源查办财务造假等大要案,推动一案多查,对相关上市公司、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严从重处理,并及时向市场通报。二是分类施策,体现科学监管。区分实质违规与形式瑕疵,区分受疫情影响与借机造假,区分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控人责任,既体现监管的严肃性,又体现监管的精准性。三是以案为鉴,通过个案处置的“小切口”,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等基础制度,强化控股股东、实控人、董监高等“关键少数”敬畏“上市”的意识,压实合规责任。进一步完善救济赔偿机制,加快推动《刑法》修订,通过代表人诉讼、行刑衔接等手段加大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发挥市场监督、媒体监督、投资者监督等多渠道合力,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四是强化科技监管,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不断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这里要再强调的是,新证券法已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资本市场有关各方都必须自觉以新证券法为遵循,知法、守法、用法、执法。对于违法行为确实发生在新证券法施行前,目前仍处于调查、审理阶段的案件,我们将坚持依法行政,按照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规定执行,但我们会贯彻新证券法精神,从严从重处理,同时抓紧推进积案清理。对于违法行为虽然开始于3月1日前,但目前仍在持续发生和产生严重危害的,我们将严格按照新证券法的规定严加惩治。通过推动构建起自律管理、日常监管、稽查处罚、刑事追责、集体诉讼和民事赔偿有机衔接、权威高效的资本市场执法体系,严肃市场纪律,维护市场秩序,还资本市场一片海晏河清。
三、统筹做好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稳定重点工作,坚定不移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我们多次强调,资本市场是一个内涵丰富、机理复杂的生态系统,做好资本市场工作,必须统筹兼顾投资者和融资者、上市和退市、再融资和减持、新股东和老股东、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存量和增量等关系的动态平衡,求取最大公约数。我们将始终践行监管的人民性,强化“大投保”的理念,把保护投资者权益贯穿于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之中。 (一)提升投资者活跃度。提升市场活跃度,既包括促进交易更加活跃,也包括吸引更多投资者特别是机构投资者入市,改善投资者结构,还包括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更好取信于市场。我们将继续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立足于提升活跃度,优化交易监管,增强交易便利性,大幅提升交易监管透明度。同时,积极创造条件畅通各类资金尤其是中长期资金入市渠道。一是进一步发展壮大公募基金管理人队伍。去年以来,我们推动公募基金准入制度改革,市场活力大幅增加。今年前4个月权益类公募基金募集金额4,300亿元,是去年同期的3.8倍,对改善市场结构、稳定市场起到了重要作用。我们将继续加大政策支持和引导力度,继续推进商业银行发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支持权益类基金产品创新,进一步拓展基金投资顾问服务,更好满足大众投资者理财需求。二是继续加大与有关方面的沟通协调力度,推动放宽各类中长期资金入市的比例和范围,尽快推动实现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政策落地。推动提高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权益投资活跃度。三是推进完善机构投资者税收、业绩评价、会计等配套政策安排,强化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理念。(二)推行注册制改革。注册制改革是这一轮资本市场改革的总纲,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大改革,必须坚持稳中求进,分步实施,尤其需要市场各方积极参与、共同推动。我们已经在科创板试点了增量的注册制改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目前正在创业板试点存量市场的注册制改革,下一步还将在总结评估的基础上,稳步在全市场分阶段实现注册制改革目标。关于注册制,各方面讨论比较多。我们认为,有三个原则必须一并坚持:尊重注册制的基本内涵,借鉴国际最佳实践,体现中国特色和发展阶段特征。注册制必须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使发行人在符合基本发行条件的基础上,更加注重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投资者根据发行人披露的信息审慎作出投资决策,形成合理价格,从而更有效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要把借鉴国际经验和立足国情市情有机结合起来,充分考虑我国的市场情况、投融资平衡、投资者结构以及法治诚信环境,科学把握发行质量以及注册和审核的关系。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理念,构建起发行承销、交易、持续监管、退市和投资者保护等一整套基础制度安排,同时进一步强化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责任,实施更加严格的事中事后监管和更加严厉的违法违规惩戒。
(三)关于再融资、减持、退市等基础制度改革。再融资政策方面,去年以来,为回应市场关切,更好满足实体企业融资需求,我们已经进行了两次优化调整,发布再融资审核标准,精简发行条件,优化定价和锁定期等安排,同时对战略投资者进行了较严格的界定。这样做的主要考虑是,在满足上市公司合理再融资需求的同时,能够充分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贯彻注册制理念,将再融资审核重点聚焦到关键发行条件上来,适时发布再融资审核指引,增强市场可预期性;推进再融资分类审核,对优质上市公司定向增发进一步优化流程,提高效率。 减持制度方面,市场各方高度关注、争论较多。规定过松,会对二级市场造成冲击,影响中小投资者信心;限制过紧,又会降低市场流动性,影响资金入市,特别是资本形成。对此,我们反复研究论证,形成了分阶段改革方案,具体考虑是,分类施策,分步走、稳步调。一方面,继续从严规范控股股东、实控人、董监高减持;另一方面,对于创投基金、民企纾困等适当开口子、给政策。再融资不适用减持规定的政策已经出台,优化创投基金反向挂钩、适度放宽协议转让等政策也已发布。后续我们将继续加强与市场沟通,进一步评估完善相关规则,以取得各方面相对平衡。 退市制度方面,去年以来,我们着力畅通强制退、重组退、主动退等多元化退出渠道,共18家公司实现平稳退出,创历史新高。一个良性循环的资本市场,需要有进有出、优胜劣汰。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市场化法治化的多元退市机制,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流程,对触及强制退市标准的坚决予以退市。 (四)强化中介机构责任和能力建设。中介机构是资本市场的“看门人”,在保荐质量、会计审计、合规审核、信用评级等方面发挥着专业把关的重要职责,这对于资本市场的诚信建设至关重要,也是保护投资者的重要一环。但实践中,有的中介机构自身公司治理跟不上、专业能力跟不上,处理不好业务发展与维护品牌信誉的关系,履职尽责不到位;还有个别中介机构甚至放弃操守和底线,沦为“放风者”和造假“帮凶”。去年6月以来,证监会对86家申请首发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结果显示“带病申报”现象较为严重。这既有企业自身的问题,也反映出相关券商、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的问题,其中有的还是行业头部机构。我们将对相关中介机构采取处理措施。这里我想强调一下,资本市场是大家共同的市场,各类中介机构要秉持共建共治共享的理念,共同关心呵护这个市场,共同营造可持续的发展生态。证监会将进一步完善中介机构分类监管、差异化发展思路,对好机构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支持做优做强做大;对问题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强化责任追究,健全黑名单制度,真正体现奖优罚劣。适应注册制改革要求,我们会同相关部委正在制定中介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在取消事前审批的同时,更加突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同时,继续推进建设“合规、诚信、专业、稳健”的行业文化,健全声誉约束机制,打造良好行业生态。 (五)坚持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实施高水平的对外开放,促进资本要素在境内外市场和更高层次上优化配置,是资本市场坚定不移的发展方向。我们将继续推动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努力实现由管道式、单点式开放向制度型、系统性开放转变,以开放倒逼改革,以开放促进发展。同时,进一步强化开放条件下监管能力建设,加强跨境风险防范和监管合作,切实做到放得开、看得清、管得住。我们重申,不管采取何种形式,不管在何地上市,上市公司都应当严格遵守相关市场的法律和规则,真实准确完整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好形象和信誉。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是各国监管机构的共同职责,深化跨境监管合作、坚决打击违法违规,符合全球投资者的共同利益。对于近期个别境外上市企业出现的涉嫌财务造假等问题,我们正与境外相关监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将在跨境证券执法、审计监管等领域进一步加强合作,共同推进健全国际金融治理体系。
(六)切实守住风险底线。稳定是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重要前提。在当前外部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的情况下,必须切实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重点做好输入性、交叉性风险防范,完善各种场景下应对预案,努力实现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同时,持续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处置。对于股票质押风险,加强监管协同,推动场内场外信息互联、防控处置措施互商,力争整体效果有新的提升。对于债券违约风险,健全市场化法治化违约处置机制,多措并举、平稳过渡。对于私募基金风险,加快推动构建部际联动、央地协作的风险防范处置机制,积极探索标本兼治的有效办法,切实解决“伪私募”“类私募”“乱私募”等突出问题。 各位来宾,各位朋友!为进一步改进监管、优化服务,证监会系统正在开展“敢担当、善监管、优服务、强本领、求实效、展形象”的作风建设专题活动,聚焦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全面检视、靶向施治,努力推动会系统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担当作为进一步强化、监管质效进一步彰显。欢迎大家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我们认为,这也是“大投保”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位来宾,各位朋友!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是关系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工作,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大力支持。我们将主动加强市场沟通,虚心向投资者学习,共建成熟理性的投资文化和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资本市场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深刻回答了新时代需要什么样的资本市场、怎样建设好资本市场的重大课题,为新时代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总书记关于资本市场的科学论断凝聚着对资本市场发展规律的深邃思考,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的真理光芒,是我们做好工作的根本遵循。 新时代赋予了资本市场新的定位和使命。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资本市场在金融运行中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要通过深化改革,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资本市场是国民经济的“晴雨表”,联通千行百业,牵系千家万户,是一个兼具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特征的综合体,资本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对于金融风险防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必须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加快资本市场改革,大力发展直接融资,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近30年来,伴随着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我国资本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目前,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和商品期货市场规模均居世界前列,但总体上发展还不成熟,一些深层次的结构性体制机制性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我们必须坚持问题导向,保持定力、坚定信心,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总要求,充分借鉴国际最佳实践,敬畏市场、敬畏法治、敬畏专业、敬畏风险,注重发挥各方合力,努力探索出一条既遵循成熟市场惯例、又符合我国发展阶段特征的资本市场发展之路。
2018年11月,习近平主席宣布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证监会会同上海市、相关部委和市场各方,精心组织、扎实工作,经过250多天的努力,首批25家企业已于7月22日上市交易,目前总体比较平稳,初步实现了改革预期。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既是畅通科技、资本和实体经济循环,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机制创新,也是资本市场落实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开板交易只是一个新的起点,科创板的建设和成长还任重道远。我们必须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守科创定位,落实好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着力提升科创板上市公司质量,发挥好科创板改革试验田作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以此带动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抓住这次科创板改革的有利契机,增加资本市场司法供给,推动有关方面加快修法修规进度,修改《证券法》、《刑法》,建立集体诉讼制度,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完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制度,显著提升违法违规成本。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首次明确提出要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此,证监会组织专门力量,围绕市场反映比较集中的关键性方向性问题进行研究论证,加强资本市场顶层设计,成熟一项推出一项。实施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行动计划,从把好入口、畅通多渠道出口,加强持续监管等方面精准发力,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使上市公司质量有较大提升。按照市场导向、立足国情、统筹谋划、审慎推进的原则,围绕提高市场有效性和安全性的目标,稳步、分步推进交易制度改革。打通各种基金、保险、企业年金等各类机构投资者入市瓶颈,积极引导中长期资金入市,大力发展权益类基金。强化中介机构的责任和能力,努力建设国际一流的投资银行和财富管理机构。对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未能履行“看门人”职责,反而充当“放风者”,甚至是“帮凶”的,坚持打准、打狠、打到位,切实增强监管震慑。开放也是改革。我们将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加快推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广泛开展国际交流合作,不断提高我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化水平和服务能力。坚持放得开、看得清、管得住,切实增强开放条件下的风险防控和监管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天职,是金融的宗旨,也是防范金融风险的根本举措。我们必须时刻牢记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不断深化对金融本质、规律和初心的再认识,大力发展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围绕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效率,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在股权融资方面,保持新股发行常态化,进一步优化再融资、并购重组、减持、分拆上市等制度,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在债券融资方面,积极推进交易所市场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品种创新,推动公司信用类债券发行准入和信息披露标准的统一,促进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在私募股权投资方面,完善差异化监管制度和政策支持体系,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基金和并购投资基金,促进创新资本形成。在期货和衍生品市场方面,加大期货、期权产品供给和制度供给,为实体经济提供更多风险管理和套期保值工具。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金融风险防控工作,并就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我们必须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把主动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完善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的资本市场风险防控机制,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坚持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工作方针,在国务院金融委的统一协调指挥下,对股票质押、债券违约、私募基金及场外配资等重点领域的风险,坚决管住增量,有效化解存量。积极应对国际国内复杂环境变化,通过深化改革主动引导市场预期,努力维护资本市场平稳运行。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金融管理部门要努力培育恪尽职守、敢于监管、精于监管、严格问责的监管精神,形成有风险没有及时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风险没有及时提示和处置就是渎职的严肃监管氛围。监管是证监会的主责主业,我们必须牢记监管姓监,进一步把握监管定位,按市场规律办事,相信市场、依靠市场,着力提升市场透明度和效率,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让市场有明确预期。坚持依法监管、依法治市。加大稽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欺诈发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虚假信披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市场纪律、净化市场生态。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加快职能转变,加强科技监管,完善统一高效协同的监管体系。保护好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必须坚持法律保护、监管保护、自律保护、市场保护、自我保护的大投保理念,进一步完善投资者保护的法律制度体系,加强投资者教育与服务,积极倡导理性健康的投资文化。我们深刻体会到,履行好监管职责、把资本市场建设好,这是证监会广大党员干部最大的政治担当。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全面提升证监会系统党的建设质量,强化专业素质、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为新时代资本市场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2019年9月9日至10日,证监会在京召开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工作座谈会。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资本市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全国金融形势通报和工作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有关部署,总结工作,分析形势,研究布置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重点任务。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易会满在座谈会上发表讲话。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证监会系统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扎实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重大改革平稳推出,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共识已经形成,资本市场抵御外部冲击的韧性显著增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取得阶段性成效,系统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会议分析了当前资本市场面临的形势,深刻阐述了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战略意义、全局意义和现实意义。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国务院金融委的统一指挥协调下,紧紧围绕“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这个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改革方向,学习借鉴国际最佳实践,敬畏市场、敬畏法治、敬畏专业、敬畏风险,形成强大合力,着力优化资本市场供给,着力推进关键制度创新,着力增强市场的内在稳定性,以实际行动落实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大局。改革要尊重市场规律,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真正把选择权交给市场。要加强法治保障,提升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要增量改革引领,加快存量调整优化。要坚持人民立场,将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贯穿于监管各环节、全流程。要强化底线思维,确保改革在基本稳定的市场环境下进行。会议提出了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12个方面重点任务。
一是充分发挥科创板的试验田作用。坚守科创板定位,优化审核与注册衔接机制,保持改革定力。总结推广科创板行之有效的制度安排,稳步实施注册制,完善市场基础制度。二是大力推动上市公司提高质量。制定实施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行动计划,切实把好入口和出口两道关,努力优化增量、调整存量。严把IPO审核质量关,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并购重组主渠道作用,畅通多元化退市渠道,促进上市公司优胜劣汰。优化重组上市、再融资等制度,支持分拆上市试点。加强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分类监管、精准监管。三是补齐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短板。推进创业板改革,加快新三板改革,选择若干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允许优质券商拓展柜台业务。大力发展私募股权投资。推进交易所市场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品种创新。丰富期货期权产品。四是狠抓中介机构能力建设。加快建设高质量投资银行,完善差异化监管举措,支持优质券商创新提质,鼓励中小券商特色化精品化发展。推动公募机构大力发展权益类基金。压实中介机构责任,推进行业文化建设。五是加快推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开放。抓紧落实已公布的对外开放举措,维护开放环境下的金融安全。六是推动更多中长期资金入市。强化证券基金经营机构长期业绩导向,推进公募基金管理人分类监管。推动放宽各类中长期资金入市比例和范围。推动公募基金纳入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金投资范围。七是切实化解股票质押、债券违约、私募基金等重点领域风险。八是进一步加大法治供给。加快推动《证券法》《刑法》修改,大幅提高欺诈发行、上市公司虚假信息披露和中介机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等违法行为的违法成本。用好用足现有法律制度,坚持严格执法,提升监管威慑力。九是加强投资者保护。推动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证券集体诉讼制度。探索建立行政罚没款优先用于投资者救济的制度机制。推动修改或制定虚假陈述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相关民事赔偿司法解释。十是提升稽查执法效能。强化案件分层分类分级管理,集中力量查办欺诈造假等大要案,提升案件查办效率。十一是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大幅精简审批备案事项,优化审批备案流程,提高监管透明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十二是加快提升科技监管能力。推进科技与业务深度融合,提升监管的科技化智能化水平。
会议强调,要全面提高证监会系统党的建设质量,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成效转化为推进资本市场改革的实际行动。要以强大的政治优势引领改革,强化各级党组织抓改革落实的政治保障作用。要以专业的本领推进改革,大力培养勇于担当、敢于改革的各层级“专门家”,打造一支“忠、专、实”的干部队伍。要以过硬的作风落实改革,让各项改革举措真正契合市场需求,真正反映投资者的呼声。要以严明的纪律护航改革,加强对改革全过程的廉政监督,为改革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会议指出,改革重在落实。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加强改革的统筹协调,排出时间表、路线图、优先序,细化完善具体改革实施方案。会议要求,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大胆解放思想,勇于担当作为,主动加强沟通协调,做好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确保各项改革措施平稳落地。 会议还对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近期重点工作作出部署。会议要求,全系统要认真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此外,会议通报表扬了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突出贡献集体和个人,并表彰了稽查有功集体和个人。证监会班子成员,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公安部、国家审计署等有关部门代表,证监会机关各部门、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相关文档:
1、证监会:2019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2020.05.09)
2、证监会:2018年、2017年、2016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
3、证监会:关于创新试点红筹企业在境内上市相关安排的公告(2020.04.30)、试点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上市监管工作实施办法(2018.06.08)、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2018.06.06)、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2018.03.22)
4、证监会、深交所:关于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实施前后相关行政许可事项过渡期安排的通知、有关问题答记者问(2020.04.27)
5、证监会:根据2019年现场检查情况对部分申请主板中小板创业板首发企业进行分类处理、严厉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2020.4.24)
6、证监会、上交所、深交所:关于做好当前上市公司等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04.07)
7、上交所:2018-2019年沪市上市公司信披违规处理情况(2020.01.10)(2019.01.18)
8、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强制执行上市公司股票的工作指引(试行)(2019年)(2019.11.07)
9、证监会:2019年以来申请主板、中小板、创业板首发企业现场检查分类处理情况(2019.08.30)
10、证券业协会:非法仿冒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等机构黑名单(2019年第4期)(2019.07.12)
(本文图片由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秘李跃进先生友情提供,在此谨表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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