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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招生政策预告:非深户租房申请入学须在4月30日前办理租赁凭证


3月29日,南山区教育局发布招生政策预告,对明年招生工作中非深户籍租房申请入学、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政策进行预告,主要要点如下:


1


南山区从2015年起,开始实施学区房锁定政策的学校(含小学和初中),学生为非深户籍租房申请入学的,必须在申请学位当年的上一年4月30日前办理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以签发日期为准)。


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必须是入学当年的12月31日(含当日)之后。

  • 比如,2020年申请小一或者初一学位的,须在2019年4月30日之前办理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以签发日期为准)。


备注:蓝本租赁信息的政策还不明朗,待官方进一步公示。


2


从2019年起,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须遵守《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中“两个一”的基本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市连续居住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1年(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连续满1年的计算,以申请学位当年3月31日为基点向前倒算,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3


深户孩子不需要执行“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租房居住时间需连续1年以上”的规定,但是租房居住时间在1年以下的不积分。


4


自2020年起,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必须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的身份证,请家长提前办理。


来源:南山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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