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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史上最大规模“限价”土拍要来了!7宗地下月集中出让!低至2万元起……

10月23日,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连续发布了3则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公告显示,11月21日-22日,深圳土地市场将集中出让7宗居住用地:3宗位于坪山、2宗位于光明、1宗位于龙华、1宗位于大鹏新区。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出让的7宗地均对住房入市价格进行了限定。


● 坪山G11340-8034宗地:普通商品住房入市最高均价为38750/平方米。


● 坪山G11325-8023宗地:普通商品住房入市最高均价为35700/平方米。


● 坪山G14313-8018宗地:普通商品住房入市最高均价为30450/平方米。


● 龙华民治A816-0068宗地:普通商品住房入市最高均价为71400/平方米。


● 光明A650-0376宗地:普通商品住房入市最高均价为47250/平方米。


●大鹏新区G15401-1508宗地:人才住房销售均价不高于20520元/平方米,最高销售单价不高于23598元/平方米。


● 光明A650-0375宗地:人才住房销售均价不高于25800元/平方米,最高销售单价不高于27100元/平方米。


一起来看看这7宗地的地块基本情况:



1   坪山G11340-8034宗地  



2   坪山G11325-8023宗地  



3   坪山G14313-8018宗地  



4   龙华A816-0068宗地  



5  光明A650-0376宗地  

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深土交告〔2019〕17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受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在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以下简称交易大厦)3楼,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宗地代码为440307206001GB00334等五宗地的使用权。公告期自2019年10月23日起至2019年11月11日止,挂牌期自2019年11月12日起至2019年11月22日15时止。现予公告。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上述宗地具体情况以宗地的《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样本,以下简称《出让合同》)为准。

二、出让条件

(一)本次出让宗地采用“双限双竞”的办法以挂牌方式出让,即:限地价、限普通商品房销售均价,竞地价、竞无偿移交政府的只租不售的人才住房面积。竞价过程中,竞买人最高报价未超过最高限制地价时,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和成交价。当竞买人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时,有意继续竞买的竞买人由竞地价转为竞无偿移交的只租不售人才住房面积,住宅总建筑面积不变,按报出无偿移交的只租不售人才住房面积最多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出让宗地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按限定的销售均价进行销售。其中:G11340-8034宗地普通商品住房入市最高均价为38750/平方米;G11325-8023宗地普通商品住房入市最高均价为35700/平方米;G14313-8018宗地普通商品住房入市最高均价为30450/平方米;A816-0068宗地普通商品住房入市最高均价为71400/平方米;A650-0376宗地普通商品住房入市最高均价为47250/平方米。

(三)本次出让宗地建设普通商品住房,竞配建只租不售的人才住房。其中:G11340-8034宗地人才住房初始配建面积为11080平方米,G11325-8023宗地人才住房初始配建面积为11160平方米,G14313-8018宗地人才住房初始配建面积为50400平方米,A816-0068宗地人才住房初始配建面积为13100平方米,A650-0376宗地人才住房初始配建面积为10000平方米。

(四)本次出让宗地中只租不售的人才住房产权归政府,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由地块所在辖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监管,由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人才安居集团)代表市政府接收、运营和管理,房源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统筹调剂使用。

(五)商品住房取得套房不动产权证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

(六)商品住房销售时不得强制搭售其他服务、产品,不得捆绑精装修。

(七)G14313-8018宗地项目单套住宅户型建筑面积应低于90平方米;其余宗地项目用地内可销售的住宅套内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的建筑面积和套数占比不低于可销售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和总套数的70%。

(八)公共配套设施产权按相关规定和约定移交。

(九)本次出让宗地具体产权要求,以《出让合同》为准。

(十)独立竞得的,竞得人可以在深圳市依法注册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联合竞得的,可以并仅限联合竞买各方联合在深圳市依法注册设立一家项目公司,并通过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将土地使用权变更至全资子公司或项目公司名下。

(十一)G11325-8023宗地东侧涉及5株古树,需进行避让保护,古树保护范围为树冠垂直投影5米范围内,最小不应小于植株地径的3倍,保护范围内不得开挖,竞得人在建设时须按要求围挡作业,文明施工。

G11340-8034宗地东北侧涉及电力线路设备,竞得人在开发建设时可向坪山供电局申请对现有的10千伏线路设备及线路通道进行迁改。

G14313-8018宗地进入昂鹅车辆段轨道安全保护区,竞得人须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取得地铁(铁路)建设运营单位的书面同意意见。

(十二)本次出让宗地竞得人须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结论采取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三、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均可独立或联合竞买。

四、竞买申请程序

(一)网上注册

竞买申请人应登录http://www.sz68.com,进入“深圳市土地及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注册。网上注册的程序和要求详见交易中心网站中的《深圳市土地及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操作指南》)。

(二)申请竞买

竞买申请人网上注册后,应按照《操作指南》有关要求,通过网上交易系统选择意向竞买的宗地,提出竞买申请。

(三)交纳竞买(投标)保证金

竞买申请人应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交纳竞买(投标)保证金,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得由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交。具体详见《操作指南》。

竞买申请人须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及时查询竞买(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竞买(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1日16时3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四)申请确认竞买资格

竞买申请人按时足额交纳竞买(投标)保证金后,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生成《竞买申请受理回执》。竞买申请人应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打印该回执,在2019年11月22日14时30分前(工作日),到交易大厦3楼交易中心土地业务受理窗口提交书面材料,申请确认竞买资格。

申请确认竞买资格时应提交《关于土地购置资金来源的承诺函》,承诺其土地购置资金来源不属于开发贷款、资本市场融资、资管计划配资等。其他须提交的材料以《深圳市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须知》(以下简称《竞买须知》)为准。

五、确定竞得人的办法

已确认竞买资格的竞买人的电脑报价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2日15时整。竞买人如需进行电脑报价的,应到交易大厦3楼使用交易中心的专用电脑报价终端进行报价,电脑报价的要求详见《竞买须知》。电脑报价截止时,属“1人竞买”的,将根据竞买人的电脑报价情况和《竞买须知》的规定确定竞得人;属“多人竞买”的,将在电脑报价截止时间届满后即时进入现场竞价程序,采用向上竞成交地价和无偿移交的只租不售人才住房面积的办法确定竞得人,具体规则以《竞买须知》为准。

六、成交与交纳地价款

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即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2019年11月29日(含当日)前一次性付清成交地价款。

七、土地购置资金来源审查

自交清全部地价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须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如下资料:

(一) 经境内具有证券期货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的《商品住房用地购置资金来源情况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具体详见出让文件)。

属联合竞买的,联合竞买主体应分别提交。

(二)竞得人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参见《深圳市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竞买须知》)。

(三)境内具有证券期货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金审计报告》,具体列明以下内容:

1、土地竞得主体基本情况,包括控股股东、资金最终关联方基本情况;

2、承诺并实际核查土地竞得主体提交的《申报表》及附件证明材料;

3、穿透核查土地竞得主体及控股股东、资金最终关联方的资金来源,明确说明土地竞得主体的实际资金来源(如涉及关联方,要说明最终关联方的资金来源类型);

4、针对“土地购置资金来源是否属于开发贷款、资本市场融资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作出结论。

审计报告后附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证明、证券期货资格证明等。

上述资料由交易中心土地业务受理窗口代收后2个工作日内移交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金融办)进行资金来源审查。

根据竞得人提供的材料,由市金融办组织相关监管部门对竞得人土地购置资金来源进行审查,并自收到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书面审查结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收到审查结果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竞得人。

八、签订出让合同

竞得人自收到市金融办关于土地购置资金来源审查通过的批复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须持批复文件、成交确认书等有关材料分别向地块所在辖区住房和建设局申请签订《建设和管理任务书》、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辖区管理局申请签订《出让合同》。

土地购置资金来源审查未获通过的竞得人,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取消其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其他

本公告内容如有调整,将在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补充公告,不再另行通知。本公告有关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告、《竞买须知》、《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关于土地购置资金来源的承诺函》、《申报表》、《建设和管理任务书》等)。本公告同时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挂牌出让文件可在交易中心网站下载。需咨询本次出让程序相关问题的,可以书面方式向交易中心提出;其他相关问题,请迳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网址:http://www.szpl.gov.cn。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咨询电话:(0755)28297972。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咨询电话:(0755)27439229。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咨询电话:(0755)23335819。

市金融办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咨询电话:(0755)88125069。

市住建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号S301;咨询电话:(0755)23912147。

交易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3楼;咨询电话:(0755)83785995;网址:http://www.sz68.com。


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

2019年10月23日



大鹏G15401-1508宗地  

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深土交告〔2019〕18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受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以下简称 市规划 和自然资源局)委托,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在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以下简称交易大厦)3楼,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宗地代码为 440307402002GB00138 宗地的使用权。公告期自2019年10月 23 日起至2019年11月 11 日止,挂牌期自2019年11月 12 日起至2019年11月 2 2 日15时止。现予公告。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上述宗地具体情况以宗地的《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样本,以下简称《出让合同》)为准。

二、出让条件

(一)本次出让宗地采用“双限双竞”的办法以挂牌方式出让,即:限地价、 限人才 住房销售均价 和最高销售单价 ,竞地价、 竞无偿移交政府的只租不售的人才住房面积。竞价过程中,竞买人最高报价未超过最高限制地价时,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和成交价。当竞买人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时,有意继 续竞买的竞买人由竞地价转为竞无偿移交的只租不售人才住房面积, 总建筑面积不变,按报出无偿移交的只租不售人才住房面积最多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出让宗地项目建设可售人才住房,不设置无偿移交政府的只租不售人才住房初始配建比例 。

(三) 本次出让宗地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按限定的销售均价和最高销售单价进行销售。 人才住房销售均价不高于20520元/平方米,最高销售单价不高于23598元/平方米 。

(四)本次出让宗地项目建设的人才住房 由深圳市住房保障署(以下简称市住房保障署)负责监管; 其中只租不售的人才住房 产权归政府,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 由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才安居集团)代表市政府接收、运营和管理 。

( 五 ) 可售人才 住房销售时不得强制搭售其他服务、产品,不得捆绑精装修。

( 六 )公共配套设施产权按相关规定和约定移交。

( 七 )本次出让宗地具体产权要求,以《出让合同》为准。

( 八 ) 独立竞得的,竞得人可以在深圳市依法注册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联合竞得的,可以并仅限联合竞买各方联合在深圳市依法注册设立一家项目公司,并通过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将土地使用权变更至全资子公司或项目公司名下。

( 九 )竞得人须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结论采取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三、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均可独立或联合竞买。

四、竞买申请程序

(一)网上注册

竞买申请人应登录http://www.sz68.com,进入“深圳市土地及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注册。网上注册的程序和要求详见交易中心网站中的《深圳市土地及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操作指南》)。

(二)申请竞买

竞买申请人网上注册后,应按照《操作指南》有关要求,通过网上交易系统选择意向竞买的宗地,提出竞买申请。

(三)交纳竞买(投标)保证金

竞买申请人应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交纳竞买(投标)保证金,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得由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交。具体详见《操作指南》。

竞买申请人须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及时查询竞买(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 竞买(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 2 1 日16时3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四)申请确认竞买资格

竞买申请人按时足额交纳竞买(投标)保证金后,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生成《竞买申请受理回执》。竞买申请人应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打印该回执,在 201 9年11月 2 2 日 14 时 30 分前(工作日) ,到交易大厦 3 楼交易中心土地业务受理窗口提交书面材料,申请确认竞买资格。

申请确认竞买资格 时 应提交《关于土地购置资金来源的承诺函》,承诺其土地购置资金来源不属于开发贷款、资本市场融资、 资管计划 配资等。其他须提交的材料以《深圳市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须知》(以下简称《竞买须知》)为准。



五、确定竞得人的办法

已确认竞买资格的竞买人的电脑报价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2日15时整。竞买人如需进行电脑报价的,应到交易大厦3 楼使用 交易中心的专用电脑报价终端进行报价,电脑报价的要求详见《竞买须知》。电脑报价截止时,属“1人竞买”的,将根据竞买人的电脑报价情况和《竞买须知》的规定确定竞得人;属“多人竞买”的,将在电脑报价截止时间届满后即时进入现场竞价程序,采用向上 竞成交 地价和 无偿移交的只租不售 人才住房面积的办法确定竞得人,具体规则以《竞买须知》为准。

六、成交 与交纳地价款

竞得人须在成交后 即时 签订《成交确认书》,并 于 2019 年 11 月 29 日 (含当日)前一次性 付清成交地价款。

七 、 土地购置资金来源审查

自交清全部地价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须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如下资料:

(一) 经境内具有证券期货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的《商品住房用地购置资金来源情况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具体详见出让文件)。

属联合竞买的,联合竞买主体应分别提交。

(二)竞得人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参见《深圳市土地使用权招 拍挂出让竞买须知》)。

(三)境内具有证券期货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金审计报告》,具体列明以下内容:

1、土地竞 得主体 基本情况,包括控股股东、资金最终关联方基本情况;

2、承诺并实际核查土地竞 得主体 提交的《申报表》及附件证明材料;

3、穿透核查土地竞 得主体 及控股股东、资金最终关联方的资金来源,明确说明土地竞得主体的实际资金来源(如涉及关联方,要说明最终关联方的资金来源类型);

4、针对“土地购置资金来源是否属于开发贷款、资本市场融资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作出 结论。

审计报告后附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证明、证券期货资格证明等。

上述资料由交易中心土地业务受理窗口代收后2个工作日内移交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金融办)进行资金来源审查。

根据竞得人提供的材料,由市金融办组织相关监管部门对竞得人土地购置资金来源进行审查,并自收到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出具书面审查结果。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收到审查结果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竞得人。

八、 签订出让合同

竞得人自收到市金融办关于土地购置资金来源审查通过的批复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 须 持批复文件、成交确认书等有关材料分别向相关监管部门申请签订《建设和管理任务书》、 向 市规划 和自然资源 局 相关 辖区管理局申请签订《出让合同》。

土地 购置 资金来源审查未获通过的竞得人,由 市规划 和自然资源局 取消其竞得资格,已 缴纳的 竞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其他

本公告内容如有调整,将在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补充公告,不再另行通知。本公告有关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告、《竞买须知》、《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 《关于土地购置资金来源的承诺函》、《申报表》、 《建设和管理任务书》 等)。 本公告同时在 市规划 和自然资源局 、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挂牌出让文件可在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需咨询本次出让程序相关问题的,可以书面方式向交易中心提出;其他相关问题,请迳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网址:http://www.szpl.gov.cn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咨询电话:(0755)28336481。

市金融办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咨询电话:(0755)88125069。

市住房保障署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东座502;咨询电话: (0755) 82523749 。

交易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 8007 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 3 楼;咨询电话:( 0755 ) 83785995 ;网址:http://www.sz68.com 。



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

2019年10月23日



7    光明A650-0375宗地  

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深土交告〔2019〕19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受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定于2019年11月21日在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以下简称交易大厦)三楼交易厅,以综合招标方式公开出让A650-0375宗地土地使用权、光明中心区学府公园及学府公园周边道路代建权。投标文件提交时间自2019年11月21日9时50分起至10时止,现予公告。

一、基本情况

本次出让标的位于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在建地铁6号线科学公园站北侧,综合开发面积约14万平方米,包括A650-0375宗地土地使用权、光明中心区学府公园及学府公园周边道路代建权。

A650-0375宗地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城市道路用地,用地面积48969.03平方米,规定建筑面积共260975平方米,包括商业、办公、酒店、人才住房、书城及公交首末站等公共配套设施,土地使用年期50年。出让宗地具体情况以《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以下简称《出让合同》)为准。

光明中心区学府公园用地面积约7.23万平方米,为公共绿地;学府公园周边道路包括楼村西二路、楼村西三路及中间路,用地面积约1.87万平方米,为城市道路用地。上述两个项目由政府投资,产权归政府,委托中标人代建且建成后移交政府。项目建设具体信息以《光明中心区学府公园代建合同》(以下简称《公园代建合同》)《光明中心区学府公园周边道路代建合同》(以下简称《道路代建合同》)为准。

二、出让条件

(一)A650-0375宗地项目建成后,其中A、B、C区域中的酒店不低于2.52万平方米自规划验收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5年后可整体转让,其余(不超过1.68万平方米)自规划验收之日起可整体转让;商业不低于3.75万平方米(位于B、C区域)自规划验收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5年后可按规定销售,其余(不超过3.75万平方米)自规划验收之日起可按规定销售;商业性办公可按规定销售;人才住房可销售,其销售审批管理等须按相关政策规定及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出的《建设和管理任务书》要求执行。

A、B、C区域中社区管理用房、文化活动室、书城和公交首末站产权归政府,由中标人建成后无条件无偿移交政府;社区菜市场产权归中标人所有,限整体转让,不得改变使用功能;邮政所由中标人建设,建成后由邮政部门以成本价回购,产权归邮政部门;物业管理用房的权属、移交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另中标人应与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签订《光明中心区科学公园站北侧地块综合开发书城项目建设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有关书城的建设及移交有关事宜应满足《监管协议》要求。

D、E区域为城市道路用地,产权归政府,由中标人建成后无条件无偿移交政府。

D区域西段上方可设置公共通道,南段上方可设公共通道或跨街建筑进行连通,具体功能及空间界限范围应以批准核发的《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连通部分若为公共通道用途,则产权归政府,由中标人建成后无条件无偿移交政府;若为跨街建筑,则计入规定建筑面积,产权归中标人所有。

D区域地下空间(不含北段、东段地下空间)须进行整体开挖,覆土以下空间归中标人所有,具体空间界限范围应以批准核发的《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

(二)本次出让宗地项目建成后,人才住房必须严格按限定的销售均价进行销售。人才住房基准售价25800元每平方米,最高售价27100元每平方米。

(三)A650-0375宗地在不突破总建筑面积的前提下,B、C区域间的具体分项指标、配套设施等内容可结合城市设计要求进行适当腾挪调整,不视为对招拍挂条件的改变。同时,宗地内需建设一栋不低于200米的标志性建筑物,具体以建筑方案审批为准。

(四)A650-0375宗地建筑方案应结合轨道站点进行统筹设计。用地范围内地上、地下如涉及6号线轨道交通设施所占用的空间,由中标人与轨道建设项目的使用权人协商作为轨道交通用途使用,产权归中标人。

(五)本次出让标的的产权和建设等具体要求,以《出让合同》、《建设和管理任务书》、《监管协议》、《公园代建合同》和《道路代建合同》为准。

(六)中标人须按照项目相关规划设计条件及设计任务书等要求进行规划方案设计。

(七)中标人应在项目建设前依法做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并按照《市安委办关于印发涉及油气管线等危险化学品场所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工作指引的通知》(深安办〔2019〕2号)等规定要求开展安全评价代替综合分析。

(八)该地块紧邻轨道6号线科学公园站,中标人需与地铁建设运营单位就本项目方案设计成果进行充分沟通,并需在办理该地块《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取得地铁建设运营单位的书面同意意见。

(九)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须与地块周边的雨污排水系统做好对接,若需拆除、改动排水设施,需按程序报区水务部门审核。

(十)中标人可以在深圳市光明区依法注册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中标人可通过《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将土地使用权变更至其全资子公司名下。全资子公司成立后,自签订上述变更受让方《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之日起不得擅自变更股权。

三、投标人主体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均可单独投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四、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取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其中,资信标20分,技术标29分,商务标51分。具体以《A650-0375宗地土地使用权、光明中心区学府公园及学府公园周边道路代建权招标评标标准》(以下简称《评标标准》)为准。

五、投标程序

(一)网上注册

投标人应登录http://www.sz68.com,进入“深圳市土地及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注册。网上注册的程序和要求详见交易中心网站中的《深圳市土地及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操作指南》)。

(二)申请投标

投标人网上注册后,应按照《操作指南》有关要求,通过网上交易系统选择意向投标的宗地,提出投标申请。

(三)交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68600万元,投标保证金不得由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交。具体详见《操作指南》。

投标人须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及时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0日16时3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四)提交投标文件

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于2019年11月21日9点50分至10点期间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交易大厦3楼交易厅。

投标人应提交《关于土地购置资金来源的承诺函》,承诺其土地购置资金来源不属于开发贷款、资本市场融资、资管计划配资等。其他须提交的材料以《A650-0375宗地土地使用权、光明中心区学府公园及学府公园周边道路代建权投标须知》(以下简称《投标须知》)为准。

六、开标和评标

投标时间截止后,将即时按《投标须知》进行第一阶段开标,公布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

第一阶段开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将按《评标标准》评审资信标与技术标。资信标与技术标评审结束后,按《投标须知》进行第二阶段开标,公布投标人资信标与技术标得分,现场开启商务标,宣读投标人商务标报价。

七、定标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数符合法定最低人数要求,投标人符合投标资格、已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其资信标、技术标与商务标得分之和最高者,将被确定为中标人。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的评标总分相同,则商务标报价高者为中标人;如商务标报价仍相同,则确定技术标“项目规划设计”得分高者为中标人;如“项目规划设计”得分仍相同,则以“建筑概念方案设计与展示”得分高者为中标人;如“建筑概念方案设计与展示”得分仍相同,则抽签确定中标人。

八、成交与交纳成交价款

中标人应于中标后即时签收《中标通知书》,并自《中标通知书》签收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清成交价款。

九、土地购置资金来源审查

自交清全部成交价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如下资料:

(一) 经境内具有证券期货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的《商品住房用地购置资金来源情况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中标人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参见《投标须知》)。

(三)境内具有证券期货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金审计报告》,具体列明以下内容:

1、中标人基本情况,包括控股股东、资金最终关联方基本情况;

2、承诺并实际核查中标人提交的《申报表》及附件证明材料;

3、穿透核查中标人及控股股东、资金最终关联方的资金来源,明确说明中标人的实际资金来源(如涉及关联方,要说明最终关联方的资金来源类型);

4、针对“土地购置资金来源是否属于开发贷款、资本市场融资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作出结论。

审计报告后附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证明、证券期货资格证明等。

上述资料由交易中心土地业务受理窗口代收后2个工作日内移交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金融办)进行资金来源审查。

根据中标人提供的材料,由市金融办组织相关监管部门对中标人土地购置资金来源进行审查,并自收到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书面审查结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收到审查结果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中标人。

十、签订出让合同

中标人自收到市金融办关于土地购置资金来源审查通过的批复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须持批复文件、中标通知书等材料,签收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出的《建设和管理任务书》、与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签订《监管协议》、与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签订《公园代建合同》、与光明区建筑工务署签订《道路代建合同》后,再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申请签订《出让合同》。

土地购置资金来源审查未获通过的中标人,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其他

本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如有调整,将在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补充公告。本次招标有关详细资料请参阅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可通过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z68.com)下载。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告、投标须知、投标文件(样本)、中标通知书(样本)、《出让合同》、《A650-0375宗地土地使用权、光明中心区学府公园及学府公园周边道路代建权招标项目规划方案设计任务书》、《评标标准》、A650-0375宗地图、A650-0375宗地规划设计条件、《监管协议》、《建设和管理任务书》、《公园代建合同》和《道路代建合同》、《关于土地购置资金来源的承诺函》、《申报表》等。

需咨询本次招标程序相关问题的,可以书面方式向交易中心提出;其他问题,请迳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土地储备大厦3楼;咨询电话:(0755)27439229。

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大街第三办公区;咨询电话:(0755)88211947。

深圳市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园路公共服务平台;咨询电话:(0755)88211759。

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商会大厦;咨询电话:(0755)27404456。

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商会大厦;咨询电话:(0755)88215259。

交易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3楼;咨询电话:(0755)83785995;网址:http://www.sz68.com。 

 

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

2019年10月23日



来源:深圳梦(微信号ID:SZeverything)综合自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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