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深圳再发2份通告:仍在湖北的人员暂不返深!深圳对2月9日后复产复工企业实施报备制度

紧急扩散!深圳连发4份通告!

仍在湖北的人员暂不返深!

给市民、来深人员、在深企业告知书



深圳发布延迟疫情重点地区有关人员返深通告


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延迟疫情重点地区

有关人员返深的通告

 

为坚决阻断新型冠状病毒传播输入途径,避免因人员跨省流动造成疫情扩散蔓延,根据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及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现就延迟疫情重点地区有关人员返深通告如下:
一、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组织以及其他用人单位目前仍在湖北的人员暂不返深。各单位要抓紧摸清本单位仍在湖北省境内的人员底数,逐一通知到位,落实到个人,详细了解和登记其健康状况以及计划返深时间、方式等相关情况。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及时将相关情况报本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各企业、民办学校和社会组织要及时将相关情况报所在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个体工商户等其他用人单位和个人,要将相关情况及时报告所在社区。各用人单位要统筹负责返深人员的情况申报,强化沟通,做好计划安排,做足防范措施。单位和个人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深i您-自主申报”填报信息。
二、对14天内有湖北旅行史或居住史的来深人员,各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落实防控主体责任,督促相关人员落实健康申报责任,并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员工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做好防护、监测工作。要明确健康管理责任人和联络员,及时掌握每个人的行踪和健康状况,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通知所在街道和社区管理部门。


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2日


深圳对2月9日后复产复工企业实施报备制度


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实施企业复产复工报备制度的通告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突出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引导全市企业有序开展复产复工,经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对2月9日后复产复工企业实施报备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企业复产复工的条件。企业在复产复工时要严格落实本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深圳市企业复工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落实检疫查验和健康保护措施,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复产复工:


(一)防控机制到位。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的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措施。


(二)员工排查到位。企业要组织对每一名员工的籍贯和14天内去向进行排查。对来自或者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建立重点监控类清单,并规劝留在当地暂不返深复工,鼓励员工延迟返深上班;对来自或者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返厂返单位员工要排查其抵深时间。按规定完善落实企业内部医学观察、自行隔离等措施,确保其隔离观察14天并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上岗。


(三)设施物资到位。企业要准备必需的防控物资,购置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企业要落实隔离场所。设置有集体宿舍的企业,要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疫区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不具备条件的企业,要按照辖区街道办事处的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并向所在社区报备。


(四)内部管理到位。企业原则上要实施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单位生产办公场所;企业要每日对全体上班人员进行入厂、入单位前体温检测,在入口处使用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对所有进入企业的人员开展体温探测,并按规定上报复产复工人员情况、重点监控类人员情况、员工健康状况等;企业要做好场地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及隔离区管控,建立和落实复工上岗前个人防护知识全员培训制度。


二、实行复产复工报备复核制度。全市各类企业复产复工,要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前提下,在开工前须至少提前5日(自然日)向所在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提交复产复工备案表、疫情防控承诺书(样式附后)。报备实行分级管理,员工人数300人以上(含300)的企业,向所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员工人数300人以下的企业,向所在街道疫情防控领导机构报备。其中,建筑、交通、水务等市管建设工程项目,由施工单位统一向市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报备手续。


附1:企业复产复工备案表

附2:复产复工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

(附件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3日


相关文章

深圳地产号(ID:Sfangwang)

构建深圳最大购房社群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