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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大浪,起始价1.5亿商业用地要卖了!

6月5日,深圳公开挂牌出让位于龙华区大浪街道大浪时尚小镇的A844-0979宗地,该宗地块的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挂牌起始价为1.5亿元,使用年限为40年,拟于7月7日出让。



据介绍,A844-0979宗地用地面积为1.26公顷,建筑面积为4.4万㎡。其中,旅馆业建筑30350㎡,物业服务用房210㎡,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13430㎡(其中文化活动中心10000㎡,通讯汇聚机房80㎡,公交首末站1800㎡,展览馆1550㎡)。

该地块位于大浪石凹片区,该片区是以研发设计和品牌展示为主、生产性服务和生产为辅的服饰研发集聚地,也是融合居住生活、商贸服务和休闲旅游的综合型城区。

未来,在A844-0979宗地上,龙华区将推出高端酒店项目。届时,以深圳服装品牌产业集聚为主的大浪时尚小镇将拥有属于自己的高端酒店,弥补该片区高端酒店的空白。

根据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该项目建设的监管要求,项目酒店运营将坚持以“一流的艺术作品,一流的艺术体验”为宗旨,秉承“国际性、艺术性、创意性”的品牌定位,致力于打造“国际一流时尚艺术文化”标杆酒店。项目推出后,将为大浪时尚小镇深圳服装品牌的商务活动、服装走秀和展览、文化活动交流等提供配套服务保障,进一步推进小镇走向高端化、国际化。


以下为宗地详情:

宗地号:A844-0979


土地位置:龙华区大浪街道

土地用途:商业用地+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

出让土地面积:12570.48㎡

建筑面积:43990㎡。其中,旅馆业建筑30350㎡,物业服务用房210㎡,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13430㎡(其中文化活动中心10000㎡,通讯汇聚机房80㎡,公交首末站1800㎡,展览馆1550㎡。)

起始价:15000万元

出让年限:40年







宗地出让条件



(一)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即时签订《成交确认书》、与深圳市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以下简称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签订建设运营监管协议、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签订《出让合同》。
(二)竞得人须自签订《出让合同》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三)竞得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出让合同》规定,严格按照土地用途和有关部门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使用和开发建设。
(四)本次出让宗地项目建成后旅馆业建筑限整体转让。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由竞得人负责建设,建成后由政府以成本价回购且产权归政府。具体产权要求以《出让合同》为准。
(五)本次出让宗地需按照《深圳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18-2020)》的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同时需满足《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
(六)竞得人可以在深圳市依法注册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并通过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将土地使用权变更至全资子公司或项目公司名下。
(七)本次出让宗地非房地产开发公司竞得的,可按规定申请房地产开发资质。




竞买人主体资格要求



上一年度净资产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组织或自然人,可独立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本宗地。境外机构或个人竞买土地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外商投资房地产的相关规定。


来源:宝安日报、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深圳乐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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