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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再挂牌6宗地块!福田、盐田、龙岗都有

今年的12月10日,深圳将有6块宗地出让,其中,包括龙岗的4块工业用地、福田梅林的1块新型产业用地、盐田的1块新型产业用地。


以下为6块宗地的基本信息,值得一提的是,龙岗宝龙街道的三块地是连在一起的,一家引进信息技术产业,一家引进高端装备业,一家引入生物医药产业,三家将做“邻居”:





龙岗四块工业用地


G02304-0009宗地位于龙岗区宝龙街道,土地用途普通工业用地,准入行业类别战略性新兴产业之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土地面积8010.53平方米,建筑面积32843平方米,挂牌起始价2860万元,土地使用年限20年,竞买(投标)保证金572万元。


G02304-0010宗地位于龙岗区宝龙街道,土地用途普通工业用地,准入行业类别战略性新兴产业之高端装备制造业,土地面积8527.79平方米,建筑面积34964平方米,挂牌起始价3000万元,土地使用年限20年,竞买(投标)保证金600万元。


G02302-0023宗地位于龙岗区宝龙街道,土地用途普通工业用地,准入行业类别战略性新兴产业之生物医药产业,土地面积18010.18平方米,建筑面积73842平方米,挂牌起始价5930万元,土地使用年限20年,竞买(投标)保证金1186万元。



G10401-0690宗地位于龙岗区坪地街道,土地用途普通工业用地,准入行业类别战略性新兴产业之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土地面积19648.85平方米,建筑面积78548平方米,挂牌起始价5250万元,土地使用年限20年,竞买(投标)保证金1050万元。



宗地出让条件:


(一)竞得人应按本公告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产业发展监管协议和《出让合同》,并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二)竞得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出让合同》规定,严格按照土地用途和有关部门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使用和开发建设。


(三)本次出让宗地项目以宗地为单位,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限整体转让,初始登记后不得办理分证;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剩余年期地价与建筑物残值之和。


具体产权要求,以《出让合同》为准。


(四)根据相关规定,G10401-0690号宗地周边涉及油气管线及其他危险化学品场所的,为进一步加强安全风险管控,用地单位需开展安全评价,建设方案需征得安全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办理该用地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五)宝龙G02304-0009、G02304-0010、G02302-0023等3宗用地涉及的建议性道路,由3宗用地竞得单位负责建设,建成后24小时无条件对公众开放,需统一做好建设时序衔接。


(六)本次出让宗地竞得人须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结论采取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竞买人主体资格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独立申请竞买对应宗地(不接受联合竞买):


(一)G02304-0009号宗地:

1、竞买申请人应为深圳注册的企业法人。

2、竞买申请人从事该地块准入行业不少于5年。

3、本次出让宗地位于深圳高新区范围内,截止公告发布之日,竞买申请人应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二)G02304-0010号宗地:

1、竞买申请人应为深圳注册的企业法人。

2、竞买申请人或其全资子公司从事该地块准入行业不少于5年。

3、本次出让宗地位于深圳高新区范围内,截止公告发布之日,竞买申请人或其全资子公司应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三)G02302-0023号宗地:

1.竞买申请人应为深圳注册的企业法人。

2.竞买申请人从事该地块准入行业不少于5年。

3.本次出让宗地位于深圳高新区范围内,截止公告发布之日,竞买申请人应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四)G10401-0690号宗地:

1.竞买申请人应为深圳注册的企业法人。

2.竞买申请人从事该地块准入行业不少于5年。

福田梅林新型产业地


B405-0281宗地位于福田区梅林街道,土地用途新型产业用地,准入行业类别A13现代物流业等,土地面积2999.81平方米,建筑面积17998平方米,挂牌起始价4830万元,土地使用年限30年,竞买(投标)保证金966万元。



宗地出让条件:


(一)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即时签订《成交确认书》。


(二)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竞得人应向深圳市福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福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申请签订产业发展监管协议。


(三)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应持《成交确认书》和产业发展监管协议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申请签订《出让合同》,并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四)竞得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出让合同》规定,严格按照土地用途和有关部门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使用和开发建设。


(五)本次出让宗地出让期内,以宗地为单位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不得转让,初始登记后不得办理分证;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剩余年期地价与建筑物的残值之和。本地块项目建成后应按产业发展监管协议的约定使用,不得出租,确有出租需要的,出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建筑面积的20%。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拍卖或者变卖建设用地使用权,次受让人应当承接原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产业发展监管协议规定的受让人责任及义务,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条件不变。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又无符合条件的次受让人的,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由政府优先回购。


具体产权要求,以《出让合同》为准。


竞买人主体资格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独立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竞买本次出让宗地:

(1)竞买人应为在深圳注册的企业法人;

(2)竞买人符合《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规定的遴选要求企业。


盐田海山新型产业地


J213-0014宗地位于盐田区海山街道,土地用途新型产业用地,准入行业类别战略性新兴产业之数字经济,土地面积3233.86平方米,建筑面积19400平方米,挂牌起始价5160万元,土地使用年限20年,竞买(投标)保证金1032万元。



宗地出让条件:


(一)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即时签订《成交确认书》。


(二)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竞得人应向深圳市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申请签订产业发展监管协议。


(三)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应持《成交确认书》和产业发展监管协议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申请签订《出让合同》,并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四)竞得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出让合同》规定,严格按照土地用途和有关部门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使用和开发建设。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剩余年期地价与建筑物残值之和。


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在土地出让期内不得转让,包括不得以股权转让(导致企业控股权或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转让)或变更等方式变相转让,初始登记后不得办理分证。


具体产权要求,以《出让合同》为准。


(六)本次出让宗地位于B1-9沙头角伯公坳-盐田-梅沙-碧岭崩塌-滑坡地质灾害中易发区,需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采取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在工程建设时,需按有关工程技术规范进行“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治理,避免产生新的安全隐患。


(七)本次出让宗地紧靠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的危化品储罐区(9个20立方米卧式储罐,为甲类易燃液体),竞得人在开发建设前需进行安全评估,并向主管部门依法申报,确保达到相关规范要求。


竞买人主体资格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独立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竞买本次出让宗地:

(一)竞买申请人须为在深圳市注册的法人企业,且在深圳市内无自有产业用地。

(二)竞买申请人应当为符合《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里规定的遴选要求企业。


来源:蛇口消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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