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经市委领导同志同意,市委组织部划拨320万元党费,支持各区(开发区、功能区)开展防汛救灾工作。市委组织部要求,各级组织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把防汛救灾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动员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防汛救灾一线,冲锋在前、勇于担当,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全力做好抢险救灾、灾后重建等各项工作。市委组织部强调,这笔党费主要用于慰问奋战在防汛救灾第一线的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帮扶因受灾严重而遇到生活困难的党员、群众。各区(开发区、功能区)和相关单位要落实配套资金,及时下拨给受灾严重的街道(乡镇)和直接参与防汛救灾工作的基层单位,切实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关怀和温暖传递到奋战在防汛救灾第一线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群众。
中央组织部从代中央管理党费中划拨1.2亿元用于支持江西、湖北等地防汛救灾
省委组织部再划拨2020万元党费支持防汛救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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