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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人寿择优理赔案件赔付,仅用4小时!

太平人寿 太平人寿 2022-12-08


2020年11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联合发布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新规范”),并将过渡期设置到2021年1月31日。

那在过渡期到底应该按新规范的定义赔付还是旧规范的定义赔付呢?为充分贯彻“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太平人寿特推出择优理赔方案(点击蓝字查看详情:太平人寿推出重疾择优理赔方案),近日,就赔付了一例重疾择优理赔案件。

2013年9月,家住青岛即墨的S先生为自己投保了太平人寿康颐金生B款重大疾病保险,保额5万。2020年,S先生突发脑出血,随即住院治疗。突如其来的意外,让S先生一家措手不及。出院后的S先生开始康复治疗,12月,S先生复查被诊断为右侧肢体肌力2级。随后,S先生前往太平人寿青岛分公司申请理赔。

按照2007版重疾定义,S先生的情况未达到保险合同条款“脑中风后遗症”重疾的赔付标准。太平人寿重疾择优理赔方案发布后,依据2020版“重疾严重脑中风后遗症”定义,S先生的病情符合神经系统永久性功能障碍“一肢(含)以上肢体肌力2级(含)以下”等三种条件之一的新定义重疾标准。服务人员随即通过“秒赔”系统为S先生办理重疾理赔申请,用时4小时即完成理赔。最终,成功赔付S先生53791元。

收到理赔保险金后,S先生又惊喜又激动,主动致电太平人寿表达感谢,对太平人寿“专业、暖心、高效”的理赔服务点赞不止。

太平人寿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持续为客户提供更多优质、暖心的理赔服务,用心呵护客户的幸福生活。


编辑:刘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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