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文明条例 弘扬文明新风——津南区《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活动综述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加强《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贯彻,津南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条例》宣传月活动,把道德要求融入法治建设,引导市民广泛践行文明行为,激发创建文明城区热情,争做文明有礼津南人。
突出一个活动主题,精心策划安排
津南区以“践行文明条例 争做文明有礼津南人”为主题,专门制发《津南区关于开展<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进行了精心策划安排,统筹协调全区各单位强化组织领导、细化活动项目、明确活动范围,全区共策划开展各级活动74场,全面推进《条例》各项内容落地落实。
扩大宣传影响力,浓厚宣传氛围
一是发挥新媒体优势,利用津南文明网、“文明津南”微信公众号,开设《文明条例伴我行》等专题栏目,动态宣传活动信息50余篇。二是邀请道德模范、天津好人、优秀志愿者代表15人录制微视频——“我为文明代言”,围绕垃圾分类、家风家训、文明交通、文明旅游等15个方面发出文明倡议,让法律观念、法治意识、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三是以《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天津市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条例》为重点,设计推出“学条例 讲文明”知识问答2期,普及知识、传播文明,发动群众千余人参与。四是整合市、区制作公益广告版面,全区电子屏、宣传栏、路名牌、公益广告小品、新媒体平台等200余处宣传阵地同步进行宣传发布,让《条例》家喻户晓。
致力群众广泛参与,增强引领效果
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的组织优势,调动区内各级资源,通过法律宣讲、主题班会、文艺演出、公益骑行、朗诵歌咏、礼仪培训、知识竞赛、趣味嘉年华等群众乐于参与的形式,组织策划“文明行为 共同践行”绿色健康健步走、“用文明点亮旅程”“文明餐桌”手绘卡制作、“文明随手拍”“宣传垃圾分类 志愿你我同行”“提高防范意识 远离电信诈骗”普法宣讲等主题宣传活动,不断扩大活动影响率,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文明宣传和对不文明行为的劝导行动,教育引导人们养成良好文明习惯,不断增强活动效果。
来源:文明津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