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破产重整案件法律实务暨破产管理人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招生简章
一、研修内容和主讲专家
研修内容简介
专题一:《民法典》保证合同涉及破产或破产法的规定解读及正确适用
主讲专家:王欣新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破产法学会会长。全国人大财经委《企业破产法》起草工作组成员。最高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起草组顾问。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破产法工作组(2015年至今)中国代表团专家顾问。
专题二:重整程序中的若干争议问题
主讲专家:韩长印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民商法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导;著名破产法学者
专题三:破产法司法解释一、二、三理解适用疑难问题及公司法涉及破产法相关衔接问题
主讲专家:法学博士、某中级人民法院庭长、全国破产案件审判专家,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研究员
专题四:破产案件审判应注意的问题——结合最高人民法院九民会议纪要
主讲专家:法学博士、某中级人民法院庭长、全国破产案件审判专家,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研究员
专题五:破产案件审判实务及法律适用(破产案件的申请与受理、债务人财产、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债权申报及清偿顺序、破产债权、和解与重整)
主讲专家:法学博士、某中级人民法院庭长、全国破产案件审判专家,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研究员
专题六:破产案件法律实务——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实务
主讲专家:法学博士、某中级人民法院庭长、全国破产案件审判专家,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研究员
专题七:破产管理人实务——破产程序实务问题、债权实务问题、资产实务问题、受偿实务问题、管理人执业风险
主讲专家:李强 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全国优秀破产管理人、所主办破产重整案件被列入江苏省破产重整案件经典案例
(以上专家均已邀请,排名不分先后,但因不可预见因素,具体出席专家请以报到时日程安排表为准)
二、培训时间和课程对象
培训时间
报到时间:2021年9月23日
研修时间:2021年9月24日—26日 实际授课3天1晚
研修地点:上海交通大学徐汇校区(暂定)
【课程对象】
各级人民法院从事商事审判、破产审判业务的领导和法官;各律师事务所从事破产重整业务的律师;各级政府部门负责“僵尸企业”处置、金融风险处置的工作人员;从事公司清算和破产清算与重组业务的会计师、清算事务所专业人员;各大金融机构、资产管理公司、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法律顾问;各法律院系从事民商法教学、研究的老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三、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
研修费用5000元每人(含教材、讲义、会场、授课费、教学管理费、结业证书等费用)。往返交通费及食宿费自理。
报名优惠政策:
(1)上海交通大学校友九折;
(2)学员满三人团报九折;满五人团报八折。
四、缴费账户
缴费账户
在收到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报名确认函后7日内,将培训费全款通过汇款方式汇至上海交通大学账户。发票由上海交通大学根据学员在报名回执表中的要求统一开具电子发票。
账户名称:上海交通大学
银行帐号:439059226890
纳税人识别号(税号):1210000042500615X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上海交通大学支行
重要提示:务必在备注栏中注明“法学院破产法研修班学费+学员姓名”。
五、培训证书
培训证书
学员完成全部课程学习,由上海交通大学统一颁发结业证书。
六、报名方式及须知
报名方式
1、讲座期间请遵守会场纪律,本次讲座不予补课,现场禁止录音、录像及拍照,您的态度和行为将影响讲座的精彩程度;
2、内部讲座,参会名额有限,先到先得,报满即止,报名须审核,审核通过后我们将以邮件通知的形式发送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报名确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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