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讪不成就打人:警惕愚蠢的浑人
一个男子,揪着一个女孩的头发,对她大打出手,女孩倒在地上,呕吐不止。
这一幕,发生在大庭广众之下——郑州市的某火锅店里。
打人的男子被拘,难逃法律严惩;
女孩被送到医院,确诊为颅脑损伤、面部颈部挫伤等多处伤害。
火锅店有视频监控,此事被传到网上——不但令人愤慨,更是无比狗血:
前不久,女孩小李(化名)和另外两个女性同伴,在该火锅店聚餐。
倒霉的是,小李的临桌,有个奇葩男子(简称大彪)。
大彪正和自己的朋友一起吃饭,看到小李后,主动上前和小李搭讪。
他还自作主张替小李一桌结了账,然后拿着账单,要求小李陪自己喝酒。
小李不乐意,大彪顿时恼羞成怒、暴跳如雷。
火锅店老板闻声苦劝,大彪气咻咻地离开,上了洗手间,和大彪一起吃饭的人,也悄然向小李道歉,说“他喝多了,你们别往心里去”。
然而,当大彪从洗手间回来,突然冲到小李桌前,揪着小李的头发,殴打她。
小李多处受伤,大彪也身陷囹圄……
——大彪分明是个浑人,正如法国当代学者马里昂,在《愚蠢心理学》一书中所言:
“浑人的普遍特点,是冥顽、任性、野蛮,不计后果。这是一种极度的愚蠢,害人害己。”
浑人的行为逻辑,经常令常人费解。
比如大彪,在饭馆里看到素不相识的邻桌女孩小李,一时兴起和她搭讪,受到对方的冷遇。
按常理讲,如果他稍有半点自知之明,就该知情知趣地离开。
但他非但没有如此,相反,先自掏腰包替小李结账,再以此为由,强行要求小李陪自己喝酒。
大概在他看来,“我已经主动掏钱为你买了单,接下啦,你就应该处处听我的!”
可见,大彪非常缺乏和异性交流的能力,而且充满了“强买强卖”的霸道。
这样的做法,只会适得其反,让原本就不来电的女孩,对自己更加反感。
但大彪不明白这些“人事儿”。
当小李不肯陪他喝酒,大彪反而觉得小李亏欠了自己。
于是,他对此感到愤怒,当场翻脸、发作,甚至大打出手……
常人往往确实难以理解这一切。
然而,大彪的这些奇葩行径,就像一个教科书级的活标本,精准地符合书中对浑人的剖析。
从一时兴起的搭讪,到自作主张的替人买单,都是典型的“一根筋”思维。
也就是简单、任性,粗暴,不会换位思考。
而且处处充满了一厢情愿和自以为是,极端的自我中心。
与之如影随形的另一个心理特征是:
如果没有立刻得到满足,就会立刻陷入疯狂,当场撒泼打滚。
也就是书中戏称的二踢脚脾气——沾火就着,一点不顺心的小事就可能“引爆”。
至于后果,浑人缺乏考虑,先动手打人、过把邪瘾再说。
尤其是一旦情绪上头,就更加肆无忌惮,堪比见人就咬的疯狗。
浑人是社会中的“易燃易爆危险品”。
试想,如果女孩小李,身边有个一身肌肉的彪形大汉,和她一起吃饭,大彪之流看到了,能怎样?
就算借大彪多少胆子,他也不敢胡来、动粗!
像大彪这样的浑人,之所以能够活到成年、混到现在,也正是因为他们“没傻透”,很快就能看出“谁可以肆意欺负,谁绝对不能招惹”。
诚如书中所言:
“浑人并不是仅仅低能、弱智的暴力狂,其愚蠢背后,还有着欺软怕硬的一面。”
“再浑的人,也不敢打自己的上司,不敢撞领导的车,但在比自己更弱之人面前,则凶暴如虎。”
“为此,浑人一旦对“软硬力量对比”判断错误,就会栽得很惨。”
——就像《水浒传》里,在汴梁街头横行霸道的泼皮牛二。
在繁华的闹事,牛二只要出现,众多小贩都避之如虎,如果躲不开,就可能被牛二敲诈勒索。
为了试一试杨志的宝刀有多锋利,牛二在光天化日之下,向街头的商户强要了二十文钱——这在宋朝,足够寻常人家一两天的伙食费。
商家不敢不从,因为牛二有一身蛮力,寻常人根本打不过他,以和气求财的小商贩,更是惹他不起。
不过,牛二绝不敢招惹高衙内这类后台很硬的大佬,也不敢到京城的大相国寺,会一会倒拔垂杨柳、威名满天下的鲁智深。
这个头脑简单的浑人,也是个欺软怕硬的老手。
直到他遇到杨志,一如既往地和杨志撒泼,把脑袋伸到杨志的刀刃上,威胁道:
“有本事你就剁了我,我量你也不敢!那就老老实实地把你的刀送我,老子一文钱也不花!”
万没想到,这一次惹出了大篓子,杨志愤激之下,宝刀一挥,杀了牛二。
——就像在火锅店打人的男子,万没想到会因此在网上臭名昭著:
即使女孩“软弱可欺”,亿万网民的民愤,也足以将其“埋葬”!
类似牛二的浑人,欺软怕硬的狗熊本色,也许能够让他们嚣张一时,但最终难逃自我毁灭。
这也是一种害人终将害己的极致愚蠢。
有些社会,浑人很多,就像水浒时代,即使天子脚下的汴梁街头,都有牛二长期横行。
一次次被牛二勒索的小贩,和普通的路人甲们,无处伸冤讲理。
其他人经常目睹这一切,也极端麻木,血冷如冰,只要倒霉的不是自己就好。
而在另一些社会,牛二之流很难立足。
因为“人人都是硬茬子”,即使看上去很弱的人,也受到充分的权益保障。
在有些国家,暴力伤害的民事赔偿,动辄“天价”。
一言不合就动粗的浑人,也许在牢房里待不了多久,因为确实没有造成太大的人身伤害,但接下来,会在民事法庭,为受害者赔钱赔得肉痛。
一次近乎倾家荡产的赔偿,就足以让浑人受到终身难忘的教训!
这对浑人,其实也是一种保护——避免浑人被不断惯得更坏,越发肆意妄为,最终酿成不可收拾的大祸。
相比之下,我们的社会呢?
一言不合就诉诸暴力的浑人,平心而论,不知还有多少;
被PO上网、引发各界关注和声讨的,终究是极少数,连冰山一角恐怕都算不上……
法律针对这类浑人,惩处力度也往往不够——只要没有把人打成重伤,恐怕也确实关不了多久,即使“社会影响极坏”的个案,通常也无非判几年而已。
而受害人的民事赔偿,往往少得可怜,甚至根本没有。
除了身体的伤害,受害人的精神创伤,长期被忽视,这意味着很多受害者要么留下长久的心理阴影,要么,就不得为此不花费高额费用……
即使浑人为自己的暴力行为受到惩罚,往往其代价,也远远低于受害者为此额外付出的成本!
这样的机制,几乎意味着“做个浑人,往往更划算”!
更多的浑人,就是被这样惯出来的。
书中说,浑人横行,意味着社会的病变,至少,是弱者权益保障的严重缺失,乃至由此导致的价值观扭曲。
那些蠢到奇葩的浑人,其背后,往往是社会的理性缺失,或曰群体的荒诞、愚蠢。
换言之,较之对某些已被曝光的奇葩浑人,进行口诛笔伐,其背后的深层根源,更值得我们反思……
坦言之,我们当中的很多人,距离浑人,或者浑人的受害者,都只有不到一步之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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