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说 | 又是“或有收费”,12月第三家啦
12月8日周五的下班时间,深圳证监局网站发布对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决定,指出其存在的部分IPO项目存在或有收费、未按规定进行轮换、为审计客户提供非鉴证服务等7个方面的独立性问题。
10天之后的18日,北京证监局在就独立性问题对中兴华出具警示函,指出其存在的或有收费安排、员工买卖审计客户股票、内幕信息管理欠缺等7大独立性问题。
而在22日,福建证监局对华兴及3名注册会计师
林文锋、林海、陈航晖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管决定,其中亦包括华兴存在的部分IPO项目存在或有收费安排、未按要求登记备案内幕信息、利益分配未实现一体化统筹管理等独立性问题。12月份尚未过完,已有三家会计师事务所因独立性问题被分别采取监管措施。
这样的监管节奏,和时机拿捏,绝不是巧合,颇有“集中整治”的运动式紧迫感。
在深圳证监局对亚太(集团)的独立性问题出具警示函之时,出于职业的敏感性,审计云第一时间梳理了近几年证监系统对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问题的监管案例,以及2023年财政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管处罚涉及的独立性问题,发文感慨《独立性,执业CPA逃不开纠缠的牢》。
通过梳理12月三家被采取监管措施的会计师事务所存在的独立性问题,不难发现其中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
IPO项目存在或有收费安排、为审计客户提供非鉴证服务
,是三家事务所均存在的独立性问题。
看来,IPO项目存在或有收费在业内普遍存在的读者留言,并非虚言。
前不久,中注协对相关事务所或有收费风险的约谈提醒,以及财政部发文重申严禁以或有收费方式提供审计服务的官方动作,也是对这一业内“潜规则”的明令叫停,紧箍咒的确该念一念了。
既往的监管案例、12月份三家事务所同时因独立性问题被行政处理,都清晰表明:独立性问题不是证券备案事务所的专属问题,在证券业务和一般鉴证业务领域普遍存在,也长期存在。
12月8日审计云发文时曾提到:
深圳证监局对亚太的七大独立性问题出具警示函,既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独立性缺失的集中展示,也是一张
给于行业管理者的警示函
,这样的警示函绝不是最后一张。
果不其然,第三张了。
或有收费、低价收费、逾期收费、为审计客户提供非鉴证服务……这背后的潜台词,隐隐指向了让注册会计师籍以裹腹、赖以维持生计的收入和生存问题。
彻底解决独立性的终极大法,现在来看,那就是:
不执业
。因为不执业,自然就不存在任何执业问题,包括独立性问题。
当越来越多的执业CPA选择注销自己的注册会计师证书、申请成为非执业会员、无奈离开执业队伍之时,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流失问题也就凸显出来。
独立性的核心,不是签署独立性声明与否,亦不是定期轮换与冷却。
嗟来之食,何谈情操?
不能触及注册会计师行业底层逻辑的监管把式,都只是一场隔靴搔痒的表演;
不能打破注册会计师行业原地兜转的治理规则,都只会带来衍生的次生灾害。
四大所大快朵颐、内资所狭路相逢、中小所嗷嗷待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饭圈文化,就是这么残酷,也依然如此混沌。
独立性问题,只是当下注册会计师行业存在的诸多问题中的浪花一朵,充其量是“末”,而不是“本”。
本末倒置、舍本而逐末,
监管难,
被监管者更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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