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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教师招聘】招聘39人,2021年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
一、招聘原则(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年龄35周岁以下指1985年6月25日以后出生,年龄40周岁以下指1980年6月25日以后出生,以考生有效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准;6.符合《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备案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被开除公职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7.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8.已招聘的特岗教师;9.宁夏区内新招聘(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的;10.现役军人;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应聘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计划详见《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备案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见附件1)。
五、岗位递补在资格复审阶段,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者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招聘结束,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其他事项(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等上级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下进行。(二)凡涉及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三)应聘者应当自觉服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出具个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等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四)招聘资格审查、面试、打分和分数管理等环节,均在学校纪委 监察专员办公室的全程监督下进行。面试过程全程录像。(五)招聘过程中如出现提供虚假资料、冒名顶替等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个人责任。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招聘相关工作人员、应聘者在办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时需要回避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七)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学院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八)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九)防疫工作根据疫情发展情况,按最新的政策执行。
七、咨询与监督咨询电话:徐老师、李老师0951-5096573;李老师0951-5096572;李老师、熊老师0951-2075893监督投诉电话:学院纪委 监察专员办公室0951-5096581学院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学院西路31号
附件1: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2021年公开招聘备案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2: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备案人员报考指南 (点击原文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