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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14年的等待,执行悬赏实现案结事了
5月19日上午
南川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一起2007年交通肇事罪附带民事赔偿案件,申请执行人张某收到了等待14年之久的赔偿款。
案情回顾
2007年,韩某无证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撞倒张某父亲致死。南川法院于同年作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判决书,判决韩某附带民事赔偿张某各项经济损失11万余元。
后来韩某一直未按生效判决文书履行赔偿义务,张某于2010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韩某下落不明且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暂时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2020年9月,张某再次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执行干警多方调查被执行人韩某财产发现,除冻结韩某2万元银行存款外,未能发现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且韩某依然联系不上,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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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收到赔偿款
听闻南川法院执行悬赏机制解决“人难找、物难查”问题效果良好,在案件承办人的建议下,张某向南川法院提交执行悬赏申请。执行悬赏公告发布不久后,迫于执行悬赏压力的韩某主动委托亲人来到南川法院,通过与申请执行人自愿协商,最终将该案赔偿款协商至8万元并约定两天筹款时间。5月19日,韩某家人来到法院,按约全额支付执行案款,14年积案执行完毕。
文:执行局 谢建国
编辑:南川法院新媒体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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