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法院|多方联动助推行政争议跨区域实质化解
案件详情
2008年,A公司经招商引资与某区管委会就20万吨甲醛项目签订了《投资协议》,在缴纳160万元征地费后,对案涉地块进行了工程设计、勘测等工作。后,该项目被停止。2011年7月,B公司与某区政府就前述地块,签订了聚酯土工布项目《投资协议》,并约定A公司就前述地块的权利义务由B公司承继。
2021年12月,A公司以对B公司与某区政府签订的《投资协议》不知情为由,要求解除与该区管委会签订的《投资协议》,并要求赔偿其土地征用费、设备款、勘察费、管理费等各项损失812万余元,及资金占用损失1050万余元,总计1863万余元。
南川法院受理该案后
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纠纷,依托行政争议化解中心,依法调动各类纠纷解决资源和力量,协同涪陵区检察院、涪陵区司法局、涪陵区法院三家单位共同组成化解小组,以高效化解该起涉案金额较高、影响较大的行政纠纷。南川法院法官分别于2022年4月15日、4月25日、4月28日、5月17日四次跨行政区域听取意见、查看现场、主持调解。在涪陵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经行政争议化解小组反复的沟通、调处,A公司与某区管委会于2022年6月29日在南川法院签订了调解协议:双方解除协议,由某区管委会对A公司征地费、平场费、勘测费等损失进行合理补偿。
该起行政争议最终得以合法、高效、实质化解,双方握手言和的同时,均表达了对南川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及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高度认可,并在事后特意送上书有“公正调解、为民解忧”的锦旗。
2015年6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成为重庆市唯一实施集中管辖行政案件的改革区。自始,南川法院开始集中管辖涪陵区、武隆区的行政诉讼案件。为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根据上级法院全面部署,南川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力提升行政争议化解实效,坚持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注重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工作,创新行政争议前端化解三项工作机制,全方位助推辖区行政争议化解取得良好效果。
文:行政庭 秦伟
编辑:南川法院新媒体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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