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年轻小伙假扮“美女” 网上诈骗同学被判刑
近日
南川法院审结一起冒充女性通过“网恋”实施诈骗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案件详情
被告人张某(男)与被害人李某(男)、陈某(男)系同学关系。张某平时没有稳定工作,为骗取钱财,2020年4月至2021年2月期间,被告人张某通过微信添加被害人李某,虚构“程秀灵”的女性身份并发送网络女性照片与李某谈恋爱,多次以买东西、吃饭、点外卖等理由骗取李某转账共计人民币25182.1元。
2021年1月至2月期间,被告人张某又使用QQ添加被害人陈某,虚构“李熙凝”的女性身份并发送网络女性照片与陈某谈恋爱,多次以买东西、吃饭等理由骗取陈某通过微信和QQ转账共计19389.35元。
2021年2月底,被害人李某发觉被骗遂报警。民警将被告人张某抓获归案。
南川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张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综合考虑本案情节,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责令被告人张某退赔被害人李某的经济损失25182.1元、被害人陈某的经济损失19389.35元。
法官提醒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交友、相亲日益盛行,而屏幕的另一端,到底是交友对象,还是诈骗犯,需要广大群众擦亮双眼,以免“甜甜的恋爱”变成“深深的陷阱”。本案中,被告人张某专挑熟人下手,伪造女性身份且一直拒绝与被害人语音、视频通话、见面,仅凭网络照片和甜言蜜语就诱导被害人转账上万元,诈骗手段虽然低劣,却颇具成效。法官在此郑重提示各位:网恋交友有风险,金钱往来需谨慎,谨防上当又受骗。
文:审管办(研究室) 甘悦倩
编辑:南川法院新媒体工作室
各位看官,给我点个“赞”和“在看”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