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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袭警这事儿,看看新加坡在内的各国怎么处罚

新加坡眼 2020-10-15


美籍韩裔女设计师W小姐搭乘电动车违反交规,遇查处时竟掌掴警察,致其右颊部软组织损伤。静安区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W小姐拘役3个月,驱逐出境。宣判现场,美国驻沪总领馆派员旁听。


在人们的印象里,女设计师应该是那种有气质、有教养,端庄大气、典雅脱俗的知识女性形象。但这位女设计师的表现,简直就是活脱脱一副泼妇闹街写真图。“闹街”的原因既不是被骗财骗色受了刺激,更不是醉酒毒发产生了幻觉,而是在清醒状态下对中国法律的撒野。


从安全上来讲,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辆,多一个人,刹车会延时,紧急情况制动风险加大。一旦碰上雨雪天气,更易引发交通事故。从法律上来说,《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非机动车”不能带人,不得二人或多人共乘,违反者处警告或罚款,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扣留其非机动车。鉴于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一直呈现上升趋势,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一直是交管部门的重要工作。


W小姐搭乘男友的电动自行车出行,执勤警察让其下车步行,既是安全上的善意提醒,也是执法者的职责所在。从情理上,两个人应该对警察的善意提醒表示感谢,从法理上,对中国的法律和执法的警察应该心存应有的敬畏。然而,我们看到的却是,在警察执法过程中,骑车的外籍男子拿出钞票往警察脸上甩,外籍女子上来就甩警察一记耳光。对执法者,对他国的法律,哪还有一丁点的尊重。


警察被掌掴的事,时有耳闻。渝黔高速公路G75巴南主线站高速交警开展安全检查时,执法人员被开奔驰的马女士连扇两耳光;成都交警在路口纠正一起电瓶车违法载人行为时,被女子打了一个耳光;吉林省德惠市违章的姐暴力抗法,15分钟打两个交警40耳光……如今,连外籍女子也加入到了掌掴中国警察的行列,引来网民口水与板砖齐飞,痛斥两个老外太作死了:女硕士是美国公民,自然知道美国的法律,如果是在他们自己的国家,她敢对警察动手吗?


我们看看女设计师的行为如果在美国会受到怎样的惩罚。按照美国的联邦刑法规定,警察执行公务时,任何与其身体上的接触都被视为违法,警察有权在保护自己的前提下,向对方采取行动。警察可以直接将对自己动手的当事人控以袭警、暴力攻击甚至二级谋杀的罪名。外媒之前报道,美国一名女子因为用头撞击两名执行公务的警察,被控以袭警罪关进监狱,保释金达2万美元。也就是说,在她自己国家,这一耳光不但会给她带来牢狱之灾,还会蒙受经济上的巨大损失。在英美法系的英国、新加坡等国家,袭警行为均属于从重处罚的情节。美国女设计师掌掴警察的事如果发生在新加坡,不但要坐牢,还要加鞭刑,再圆润的屁股也会被抽得皮开肉绽。


显然,外籍女子敢在中国对警察动手,是看人下菜碟——中国过低的袭警违法成本,让老外也开始“入乡随俗”,对中国的法律没有了敬畏感。近年来,公安民警在执行公务过程中遭遇的袭警问题愈来愈严重,尤其是交通民警在执法过程中遭遇到的暴力愈演愈烈,掌掴警察成了家常便饭。一个客观的问题是,公安交警在执法过程中,一味的忍让与宽容,让一些违法者及不明事理的人觉得交警不能把我怎么样,胆子便越来越大。于是,面对高速路上的“中国式哄抢”只能束手无策;面对涉嫌酒驾向交警下跪求情的司机母亲,只好“下跪执法”,法律哪还有什么尊严?对袭警治罪,并非无法可依。刑法第277条早有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W小姐掌掴警察,就是按照这一条处罚的。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颁布实施,“袭警”行为将被从重处罚。法贵在行。文明执法是必备的素质,但不应成为执法者和法律受伤害的羁绊,只有让法律的牙齿锋利起来,让鲁莽者觉得冲动太不划算,才能让袭警行为得到有效的遏制,才不至于连老外也敢“入乡随俗”。


再参看一下香港的规定。



素以执法严格著称的新加坡对于袭警这么严重的事情又是如何处理的呢?


2015年6月29日,一名叫做穆哈末·伊斯干达(23岁)的马来青年涉嫌在医院夺枪后开枪的青年,被指企图逃跑时多次用警棍和吊点滴的铁架打警员,在原本被控使用军火罪的基础上,被加控两项罪名。其中一项指他在今年本月20日傍晚6时53分到7时零6分之间,因涉嫌偷车被合法拘捕,在邱德拔医院企图逃脱莫哈末·萨利警曹长(31岁)的监管。另一项控状则指他在同天同时,在邱德拔医院伤害莫哈末·萨利警曹长,多次用警棍和吊点滴的铁架打莫哈末·萨利,意图阻碍他执行任务。


2014年8月,一名叫做Suhaimi Naib的45岁男性,因为不满警官MuhammadHafiz Ahmad两周前怀疑他嗑药而逮捕他,拳击警官的面部,造成警官面部淤青,于同年11月与其他罪名一起被判坐牢10周。


2014年12月,一名叫做Periyaiah Ganesan的建筑工地工人,因为在小印度暴乱事件中袭警而被判坐牢12个月。


今年9月15日凌晨3点20分,一名27岁男性因为警官将他从熟睡中叫醒,而辱骂警官并袭击其中一名警官,当时他因为在出租车中熟睡不醒,无奈的出租车司机只有报警以寻求帮助,目前此案尚在审理中。


根据法律,袭警罪的刑罚是坐牢最长七年,或另加罚款,或另加打鞭,或任何组合的刑罚。企图逃脱警员合法监管的刑罚是坐牢最长一年,或另加罚款,或两者兼施。侮辱警官的刑罚是坐牢最长一年,或罚款不超过5000元,或两者兼施。从以上的案例看来,新加坡的警察虽然没有到美国警察那样动不动就拔枪射击的地步,但是遇到袭警的罪犯,也绝不会轻饶,法官在下判时也绝不手软。



当然,香港出了“女示威者胸脯袭警被判刑”,也是争议纷纷。所以,如何合理合情的界定保护及约束警察的权益,应该是值得探讨和关注的。


(作者 冰糖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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