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新加坡发生人传人感染,首次出现本地家庭感染新冠肺炎案例

新加坡眼 2020-02-26
 |关注“新加坡眼”,输入“9”获得生活黄页信息|


新加坡首次出现本地家庭感染新冠肺炎案例!在“永泰行”药材店工作的女销售员和带团女导游,无意中成了病毒传播者

点击图片,查看详情

1月22日,一个从广西南宁出发的旅游团到了新加坡,在本地逗留两天。1月24至26日他们到了马来西亚,27日经新加坡回广西。回到广西玉林之后,团员中父女2人确诊。

示意图


新加坡期间,他们到过永泰行中药店、钻工业珠宝公司、白沙乐怡度假村、遇见餐馆、DFS T广场、御龙阁餐馆。

其中,接待过这个团的包括导游(本文称为C,32岁,女)。C把他们带到位于卡文路24号的永泰行(Yong Thai Hang)。永泰行是中医药店,经常接待中国旅游团。


店员(本文称为A,28岁,女)接待了这个团。与往常一样,她向旅客介绍药品时,示范把药膏涂抹在个别旅客手上。

A在1月29日开始喉咙痛和发烧,到家庭诊所看病。第二天,她前往陈笃生医院紧急部门检查,但在X光检测显示没有肺炎之后出院。2月3日她到新加坡中央医院检查后,被确诊为新型肺炎患者。


C没有症状,但本着小心谨慎的态度,仍于2月3日到国家传染病中心检查。检查之后发现确诊。

B(48岁,女)是A的同事,2月2日出现症状,2月3日前往国家传染病中心,即刻被隔离。2月4日确诊。

导游C则传给了丈夫G(40岁)。G在海港通道(Harbour Drive)的“钻工业珠宝公司”工作。凑巧的是,钻工业也接待过同个广西旅游团。

相信A后来把病毒传给女佣(D)、丈夫(E)、还有儿子(F)。D(44岁,印尼人)于2月2日出现症状,2月4日确诊;E(45岁)、男婴F(6个月大)则于2月5日确诊。



根据新加坡卫生部公文,在1月22日至23日到访的广西旅游团中,有两位旅行者已确诊患新冠肺炎。这两位患者是父女关系,父亲今年71岁,是玉林玉州人。1月22日7时和其女儿(第5例确诊病例陈某某)从玉林东郊车站乘机场大巴到南宁机场,跟随旅行团乘飞机(航班:南宁/新加坡TR115)到新加坡旅行,旅途经马来西亚。

相关阅读:

欲了解更多相关新闻,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Read more


— END —
欢迎关注新加坡眼®
独立视角|平实报道|深度评论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