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读此文,回顾新加坡三年抗疫历程,别有感慨
这篇文章写在新加坡新冠抗疫初期,在“新加坡眼”上发表近三年了。现在翻出来重新读读,林林总总,竟像是昨天刚写的,别有一番领悟和感慨。重新整理如下,以飨读者。
几年在前线救火救灾
让我懂了这些道理
作者:许振义
(“新加坡眼“2020年2月16日原载)
这两三周观察新加坡和外国疫情和抗疫措施,不禁想起当年在消防队的经历。
1994年,大学毕业之后不久,我进了新加坡民防部队,成了尉官学员。
1994年,在新加坡民防学校学消防滑杆。
从尉官课程毕业之后,我在民防部队任职了四五年时间,历任前线消防队的小队长、中队长(新马称为“XX消防局局长“)、新闻主任兼发言人。
这四五年的时间里,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在前线救火救灾的时候,看在眼里的灾情,浮现在脑里的甲方案乙方案,分秒必争,决策就在几秒钟内,肾上腺素飙升,异常兴奋,不知疲惫。
1996年,以前线指挥的身份参加某消防演习,背景是区级指挥所。
在火场和灾场,我们看到的、经历的很多事,是一般人没机会经历,也因此没机会在现实中认真思考过的。如果我没有那段经历,我肯定也没有那种体会。
在开始谈经历之前,先提一个根本的概念——资源有限。
无论做什么事,资源一定是有限的。小队长有小队的资源,搞不定了,响应升级,局长接手指挥。局长有局长的资源,搞不定了,响应升级,消防区长接手指挥。区长有区长的资源,搞不定了,响应升级,民防总部接手指挥。民防总部有整个民防部队的资源,搞不定了,内政部接手指挥。内政部有国家资源,搞不定了,就搞不定了。即便外国给你派特遣拯救队什么的,也终究不是无限资源。
所以,任何指挥官第一个要存在心里的概念是,资源有限。
资源有限,但仍要救火救灾,因此,就要分轻重缓急。
重的、急的,优先做。轻的,缓的,最后做。至于重的、缓的,和轻的、急的,哪个优先哪个押后,要看当时手头上的资源和战术。能与手头上的资源和战术匹配的就先做。
然后进入现实问题:一栋普通住宅楼着火了,一户房里有两个人,另一户有五个人,你先救谁?
别告诉我“我所有人全都救”。这个答案三岁小孩都给得出来。
先救五个人的,因为人多。是吗?
可是现实偏偏不会那么简单。现实会存在很多变量——这些变量逼你只能选择先救谁。而且,由于掌握的信息有限而且瞬息万变,很可能这分钟做出的正确决定,五分钟后出现了新情况,使得你的决定变得很SB。
例如,你决定先救五个人,你架好梯子,刚爬到八人的那一户,刚要救人时,它爆炸了,原来它存有危化品。五个人全没了,爬上去的两个消防员摔死,梯子摔坏。你手中再也没有人力物力去救那两个人。于是,响应升级。但是,在新的资源抵达之前,那两个人在你面前烧死了。
本来是可以两全的方案,到头来一败涂地。
你“先救五个人“的决策有错吗?
错,因为你当时不知道五个人的那户有危化品。
没错,因为你当时无从知道普通住宅楼存有危化品。
但是,键盘侠不会放过你。幸好我在消防前线那会儿还没键盘侠。
当年民防部队的一个指导思想是:在任何时间可以处理两个重大灾难。这个指导思想有两层意思:1. 所有资源必须按“同时处理两个重大灾难“来配置,2. 在处理一个重大灾难的同时,必须时刻记住你手头上的资源不能“不惜一切代价”投入。
当然,如果情况恶化到连第一个重大灾难都无法应付的时候,你的第二套资源也得拿出来。
当你把决定动用第二套资源时,你已经知道手中没有牌了,连张烂牌都不剩了。
因此,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能孤注一掷。
知易行难。
什么是“万不得已”?你怎么知道已经万不得已?你又怎么知道还没到万不得已?
现在孤注一掷,万一再冒出灾难怎么应付?现在不孤注一掷,将来连孤注一掷的机会都没有。
各种天人交战。
所以科学决策很重要。但是,还是绕不过这个怪圈——凭什么甲方案就是科学决策?乙方案为何不是科学决策?
专家,各有看法,有些看法还不相容;各层参谋和领导,也各有主张,有些主张还不相容。围观群众和灾民更有各种看法和主张,更互相不相容。
所以,最后还是落到一个点上——对决策者的信任。
任何方案都有风险,都有得失。世间不存在万全的方案。所以,决策者必须预测、评估风险,权衡利弊后,勇敢承担起值得承担的风险。如果有万全的方案,事态不会恶化如此。既然有风险,有得失,如何衡量风险,如何判定得失,因人而异。既然因人而异,肯定就有争议。越大的事,争议越大。连请客去吃宽窄巷子还是味耕蜀味都能有争议,何况灾难应急?
缺乏对决策者的信任,或决策者威望不足,或决策者宽严皆失,指挥无力,战役必定一塌糊涂。
1961年新加坡贫民窟河水山大火,就有村民从消防员手中抢过水龙,去扑快烧到自己锌板屋的火头。更有村民急着抢救自己家里本来就不多的财产,堵住了消防车进场施救的小路。为什么?因为不信任消防队。
紧急时刻,有多少人能让消防员在自己身边灌救邻居的房子,而眼睁睁看着自己的房屋被焚毁?有多少人会听“要钱不要命啊“的劝,不冲进焚烧的房子里取回自己的终身积蓄?
不是他们“要钱不要命”,而是他们认为自己冲得进去,也冲得出来;也有可能是他们认为失去一切还不如被火烧死,比如冲进去救父母、救孩子,甚至是救一个对自己来说意义极其重大的东西,哪怕这东西对外人来说是渺小得不可思议。
救火还有一个万不得已的办法,就是隔离带灭火,也有人叫“防火障“。以棚区为例,一大片棚区失火,火势蔓延,消防队完全无力直接扑灭。一个壮士断腕的办法就是在火场前方或周围把一部分棚区紧急拆除,让火烧不过来,形成防火线,那么后面的棚区就安全了。
这个做法当然可以灭火。但….. 如果你家不巧就在被选中的紧急拆除棚区中,你会怎样?
有些人会跟消防队拼命。
因此火场和灾场才需要警察维持秩序。
因此消防法才赋予消防队在救灾时有移除、征用、破坏财产的权力。
救灾,从来都是考虑大局。
我们在民防学校学习灭火时,都是模拟工业厂房、住宅、酒店大火。负责指挥的学员一下车就是命令:“这里给我两条水龙,那里给我架起5米梯子,跟我冲!”
然后就是红红火火的大干起来。
毕业之后,派到前线。有一次,一个老队长跟我们聊天,他说,年轻的时候,有家香烛店(也就是储存、摆卖各种蜡烛、香、金银纸、各种纸扎的祭品的店铺)着火。火头不小,他带队灭火,照样命令带着两条水龙往里冲。
大火灭了之后,为了防止死灰复燃,留下一条水龙继续喷水。四处喷水。包括还没被火直接烧到,但是被辐射烤得炙热随时能起火的各种纸品。
事后,店主哭丧着脸跟他说,店里毁于火烧的损失,大概也就跟毁于水泡差不多。消防术语把这个叫water damage,中文好像叫“水损“。
(示意图。来源:网络)
火烧成灰的,他没办法,但眼睁睁看着水泡成糊的,心更疼。
过,犹不及。有时你是要救灾没错,但救灾中产生的次生灾害,更让人痛彻心扉。
所以,在消防队,我们很注意是否反应过度。我们必须提醒自己,消防队存在的目的不是灭火,目的是减少损失,灭火只是手段。不要本末倒置。
但消防队很容易过度反应,尤其是新人指挥官。因为火场众目睽睽,前线人员有种压力,好像非得大干一场不可,否则会被骂不作为或少作为。
曾经有老队长说过,住宅楼三楼单位着火,专业消防人员都知道得带水龙冲进去扑,在地面用水龙往窗口里射作用甚微。但还是得做。为什么?因为很多人围观,包括屋主。围观的人需要看到你在用力干活。
带水龙在楼里灭火,消防术语叫进攻(aggressive firefighting)或内攻,很有效,必须做,但没人看到。
(图片来自新加坡民防部队)
拿水龙从楼下射,消防术语叫防御性灭火(defensive firefighting),主要是防止火势蔓延的,在有限的住宅楼火灾中作用甚小,但围观群众认为有用,甚至会因为这条水龙的出水而欢呼鼓掌,为了避免“众怒“,所以也必须做。
防御性灭火(图片来自网络)
所以,不要过度反应。
最后,还有一个重要概念是代价。
凡事皆有代价,不存在“不惜一切代价”。所谓“不惜一切代价”,其实往往已经把代价限定好了。“二营长,不惜一切代价,把这山头给老子拿下,部队打光了老子给你补充,恢复你番号”——听到这句话的时候,你就应该知道“一切代价”等于你这个二营,如果二营打光了,是否继续投入别的代价那就另说了。
(来自网络)
救火救灾也一样。前面说了,救火救灾的目的是什么?是减少生命和财产的损失。既然目的是减少损失,那么就得考虑投入的代价。
2004年11月,地铁环线尼诰大道站地下工地坍塌,管工王耀标本来有充足的时间逃出,但他却跑回隧道,大声喊叫其他人逃命。结果,自己被困30米深地底,坍塌的钢架狼藉,水淹数米。民防部队在地底深处搜寻三天之后,仍找不到王耀标。由于连日大雨,现场坍塌结构极其不稳,很可能进一步坍塌。如果进一步坍塌,不但搭上施救人员的性命,也要影响附近高楼的建筑结构安全,唯有迅速用混凝土填充,防止巨大窟洞再次坍塌。
为了人道主义施救,是否要冒这么大风险搭上更多人命?很残忍。但这就是现实。
防火也一样。人人都知道高楼有各种防火系统,包括自动警报系统、自动洒水系统、自动防火帘、防火门、逃生楼梯、逃生楼层、逃生灯、灭火器,还有每个房间不得超过xx的逃生距离,等等。
图片来自网络
防火系统是不是越多越好?从安全角度说,肯定是,恨不得每隔一米就设置个自动洒水淋头,恨不得每扇门都是1小时以上挡火规格,恨不得住宅楼也装自动洒水系统。但是,从建筑成本和维护成本考虑,就得平衡了。再说了,即便愿意为防火投下远超平常的巨资,每栋建筑的空间是有限的,把防火做到极致了,留给其他重要系统如通讯、空调、高低压电的空间就不足了。所以还是那句话,平衡。
消防员的自我防护,也有代价。我们都知道,消防员要戴头盔,穿消防衣,手套、安全靴,还有呼吸配备,甚至有时还得全身防护服。但,防护讲究的是适度防护,不是最高防护。为什么呢?防护等级越高,行动和通讯越不方便。因此,消防员进入火场的核心区肯定要戴呼吸配备,否则一口高温空气吸进去,咽喉马上烧坏,马上肿胀,窒息而亡。如果是危化品处理,还得全身防护。
许振义
“新加坡眼”董事经理,本科至博士先后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南京大学。他曾担任新加坡多个政府部门的新闻主任兼发言人、中国事务处长。
2002年至2010年常驻中国,历任新加坡驻上海商务领事、在华外资企业总经理、商会总监。2011年起,担任新加坡“通商中国”总经理、新加坡国立大学中国事务处主任等职。曾任上海黄浦区、江苏南京市和连云港市招商顾问。
目前在新加坡多个团体担任义务职务,包括南洋学会会长以及几个社会团体的文教主任等。
编辑: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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