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规则?!西安奔驰事件曝光的金融服务费,广西有4S店也收
近日,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引起多方关注,她被收取的1.5万元金融服务费成为舆论焦点。那么,贷款购车金融服务费该不该收取?
在南宁,收取金融服务费这样的消费纠纷也屡不鲜见,许多人表示有同样的遭遇。
南宁车友余女士去年12月在南宁一家高端品牌4S店贷款购车,被销售顾问收取了3800元的金融服务费,且要求费用私下转。
近日,南宁车友韦先生向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称,今年2月下旬,他在南宁一汽大众4S店贷款购车,签订购车合同后才被告知需要支付4000元的金融服务费。
还有些车友或是最终未成功购车,或因贷款未能通过,或是还完车款后解押车辆,都被车商收取服务费。
实际上,贷款购车收取金融服务费是行业潜规则,收取额度为贷款金额的3%-5%,一般3000元起步。
▲奔驰曾发表声明称,不向经销商及客户收取任何金融服务费。
曾在南宁奔驰、奥迪等高端品牌4S店任销售总监王先生表示,这笔费用称为“贷款信息费”更合理,类似于提供中介费服务,即推荐贷款机构,并提醒客户准备贷款审批资料,将客户的贷款资料,提交给放贷机构。
盘先生是南宁一家车贷公司的有关负责人,他称,贷款机构只收取客户的利息,不存在金融服务费。放贷机构还要在客户支付的利息部分,返还佣金给4S店。
一些汽车业内人士对收取金融服务费持不同看法:
黄先生是南宁汽车行业资深人士,他表示,大部分汽车厂家都不允许经销商收取金融服务费,但市场竞争激烈,车商让利,有的车型甚至亏本销售,只能通过收取金融服务费、上牌服务费等方式赚取利润,这也是车商更希望车友贷款购车的原因。
不少业内人士也表示,车商提供了贷款咨询等服务,收费也是合理的。
针对收取金融服务费的情况,广西欧汇律师事务所曾海山律师认为,车商收取所谓的“金融服务费”没有法律依据。
按照有关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借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之机,要求客户接受不合理中间业务或其他金融服务而收取费用。
车商即便要收取“金融服务费”,也必须事先明确告知,否则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犯知情权。
此外,收取“金融服务费”应当如实入账并出具发票,否则就是偷税漏税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分局机动车所副所长姚女士表示,车商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如果收费,需提前说明收费的项目和用途。双方应落实好书面协议,如果消费者不接受,可拒签。
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莫国献
值班编委丨刘飞锋
值班主任丨李朝智
值班编辑丨陈诗圆
值班校对丨麦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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