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办铁案的来宾中院,小动作不断
这两年,似乎没有哪一个地方法院像来宾中级人民法院一样有那么多小动作。
2023年8月7日上午8:47,北京律师刘长、王昊宸到广西来宾中级人民法院准备参加广西律师冯波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诈骗、帮助伪造证据案的二审庭审,结果被要求超出常规的脱鞋安检,两名律师为配合顺利开庭,一一接受。但安检人员又不允许携带工作电脑入庭,律师据理力争期间,也就是上午的9:25分,法院传来了庭审已结束的消息。
图片来自律师微信朋友圈
事后律师们证实,法院通知的是9点开庭,但当审判长洪玉婷宣布开庭的时候,法庭上有实时时间的电子屏幕显示当时是8:52,法官宣布“律师无故不到庭由上诉人自行辩护”的时间是8点55分15秒。
庭审录像还显示,庭审于9点9分结束。被非法剥夺了辩护权的律师刘长和王昊宸,只好被迫在法庭外通过直播辩护。
来宾中院的这波操作,引起了舆论的高度关注,律师界、法学界纷纷给来宾中院普法。
8月10日,接受了几天普法教育后,来宾中院院长柳金红被迫承认:经核查,当日的庭审工作在程序上确有不当, “就该院在保障律师诉讼权利方面存在的工作失误当面致歉”,“对合议庭进行了批评,合议庭也进行了认真检讨”。
通过柳金红的道歉,我们可以基本做出一个判断:洪玉婷等法官,以提前开庭、故意不正常地提高安检等级等伎俩,有意阻挠律师按时进入法庭依法给当事人冯波辩护。
洪玉婷等法官为什么要这么做?她与当事人冯波有私仇还是公愤?不管洪玉婷是因为什么导致8月7日庭审时出现极端的技术变形,她都不是一个优秀的法官。
可是,因为“工作失误”导致自家院长被迫公开道歉的庭长洪玉婷,居然在9月份出现在了广西自治区政法委的“建设平安广西活动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中。
既然来宾中院公开承认“程序不当”、“工作失误”侵犯了律师的辩护权并公开道了歉,那么表彰出现这些问题导致院长被迫公开道歉的洪玉婷这事看起来就有点不可思议了。
这种反常,不能不让人怀疑来宾中院口头道歉是敷衍舆论、忽悠公众,实际上是在为违法违规侵犯律师辩护权的洪玉婷撑腰站台。
基于这样非常明显的疑点,来宾中院显然不再适合继续审理律师冯波的案子,此案应该异地审理才行。
在《来宾法院犯低级错误的两个可能》一文中,我阐述了应异地审理的理由:
既然来宾中院公开认错,那我们很容易推断出两个可能:第一个可能,合议庭不是主观故意犯低级错误,而是因为法律素养欠缺,导致他们不太懂很多连非法律专业人士都懂的法律常识。正因为犯的是低级错误,这次站出来给他们普法的除了很多资深律师还有很多年轻的律师;
第二个可能,合议庭知法犯法,主观故意人为阻挠律师参加庭审。如果是能力问题,那该合议庭成员理应回炉再造,不能让一群不懂法的法官坐在法庭上胡乱断案;如果是主观故意,他们图的啥,为什么要冒着巨大的法律风险阻挠律师依法对该案辩护?这背后一定有惊人的内幕。这些内幕若秉公查清的话,有些人恐怕要承担刑事责任。
来宾法院出现的问题,不管是法官主观故意为之还是能力有限客观所致,原来这群法官肯定是不能再继续介入刘王两位律师代理的这个案子了,该法院也都不再适合继续审理这个案子了。
冯波案的两位律师也强烈要求案子移送异地审理,为此四次前往广西高院。
有意思的是:9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双节前召开的工作推进会上点名批评了人为制造出“律师未到庭审已结束”这种荒唐事的来宾中院。在最高法点名批评来宾中院后,该案居然还继续由来宾中院审理。
如果冯波真的涉黑,证据确凿,地方上应该信心满满,随便案子在哪里审都行,尤其是在闹出“律师未到庭审结束”的荒唐事之后,来宾法院更应主动回避此案。
若冯波涉黑属实,我不相信在当下的大环境中换个法院审此案两个北京律师就能把他“洗白”。
种种迹象表明,来宾中院用提前开庭等拿不上台面的小动作阻挠律师依法辩护、被曝光认错后还紧紧抓住这个案子不放手,真的是极度想把冯波涉黑案圈在来宾办成一个铁案。
真的铁案,需要铁的证据。不过,他们手里的证据似乎还并不充分。
10月10日下午,在看守所会见当事人的律师突然接到法官的电话通知,检察院补充了大量的新证据,要求律师在下班前赶到法院查阅。此时,距离庭前会议已不足一天时间,距离开庭也只有5天时间了。
马上二审了,开庭前5天还在补充新证据,看来前期证据真的是不充分啊。
律师非常困惑:五天的时间,够律师去研究新证据并完成对大量所谓的新证据进行鉴定、排非、重新取证、准备新的辩护等工作吗?法院来得及查阅这些新证据吗?
图片来自律师微信朋友圈
来宾中院真的是浑身疑点,让人怎么看都不再适合继续审理这个案子。真的铁案,是经得起检验的,是放在任何一个依法审理的法院都可以判得下来的。想办铁案的来宾中院,到底为什么小动作不断?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