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度司法案例研究课题招标公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推进人民法院司法案例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服务审判执行工作,现发布《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度司法案例研究课题招标题目》,并就招标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申报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度司法案例研究课题的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发挥司法职能,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
《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度司法案例研究课题招标题目》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在广泛征求选题建议基础上,根据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实际,经专家评审论证,制定了相关选题。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从中选择题目申报(选题的文字表述可作适当修改)或者参考选题自拟题目申报。只要符合《招标题目》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自选课题与按《招标题目》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力度等方面同等对待。无论是按《招标题目》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
申报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度司法案例研究课题,案例理论研究应当以当前人民法院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为导向,对人民法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具有较高的学术指引价值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案例应用研究应当针对审判执行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法律适用问题,提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解决方案、工作思路或法律适用建议。
四
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具体承担课题实质性研究工作;3.应为高级以上法官、处级以上职务人员,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主持或参与完成过相关领域至少一项省部级以上研究项目,或在三年内公开发表过相关重要研究成果;课题组成员应为三级以上法官,或者具有科级以上职务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取得硕士学位;4.所在单位具有较强的法律学术资源和案例研究能力,并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原则上应组成课题组申报,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3人,课题组成员应包括从事研究的学者和从事实务工作的法官,鼓励跨学科、跨单位、跨部门的联合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五
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度司法案例研究课题的资助额度为5万元。申请人应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六
司法案例研究课题的完成时限不超过1年。
七
申报课题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度司法案例研究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和《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度司法案例研究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三年内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为保证申报评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评审会议召开前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评审组专家或邀请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者,一经查实将予通报批评;如获立项即予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
八
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七千字,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九
申请人在承担课题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课题并及时提交研究成果;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在课题验收合格前,未经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同意不得公开发表课题成果。违反规定的,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十
课题申报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1年10月31日(以邮戳日期为准)。课题申请人提出申请时,须填写《申请书》和《活页》,并经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盖章后报送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通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11号国家法官学院行政楼404室;邮编:100070)。《申请书》和《活页》等申请材料请登录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或中国司法案例网anli.court.gov.cn下载。寄送书面申报材料应使用WORD软件录入A4纸打印《申请书》、《活页》一式3份,单独包装标明“2021年度司法案例研究课题” ,并请同时将《申请书》和《活页》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sfalkt@163.com,邮件题目格式:申请课题选题序号+申请人+课题名称。
联系人: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潘老师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赵老师
联系电话:
010-67559449
010-67559351
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度
司法案例研究课题招标题目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课题
1.习近平法治思想案例研究
2.中国共产党伟大建党精神司法案例研究
3.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案例研究
二、中华法系司法案例研究课题
4.红色司法案例的理念传承和时代价值研究
5.中华法系司法理念与原则案例研究
三、刑事类司法案例研究课题
6.虚假诉讼罪典型案例研究
7.网络犯罪类案研究
8.网络诈骗罪典型案例研究
9.重大责任事故罪典型案例研究
10.新型毒品犯罪类案研究
11.猥亵儿童罪典型案例研究
四、民商类司法案例研究课题
12.英烈人格权益民事公益诉讼案例研究
13. 网络个人信息保护典型案例研究
14.民法典时代数据权利保护案例研究
15.《民法典》担保制度新规则案例研究
16.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例研究
17.保障性住房建筑物区分所有纠纷案例研究
18.“对赌协议”典型案例研究
19.新业态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典型案例研究
20. “一带一路”国际商事纠纷典型案例研究
21.《著作权法》新规则案例研究
22.《专利法》新规则案例研究
23.侵害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司法案例研究
五、行政类司法案例研究课题
24.《行政处罚法》修改与行政处罚案例研究
25.《行政复议法》修改与行政复议案例研究
26.行政诉讼管辖制度案例研究
六、综合类司法案例研究课题
27.涉国家主权豁免司法案例比较研究
28.讲好中国法治故事,构建中国司法案例对外交流传播体制研究
29.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审判典型案例研究
30.服务保障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司法案例研究
31.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的案例研究
32.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司法案例研究
33.《网络安全法》适用和理解的案例研究
34.《数据安全法》适用和理解的案例研究
35.环境资源诉讼案例的大数据研究应用
36.金融司法案例的大数据研究应用
37.执行终本案件规范化案例研究
38.家事审判改革的司法案例研究
39.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司法案例研究
点击“https://anli.court.gov.cn/static/web/index.html#/subRdzj/detail/AFC06CE5D8A5EA9AD044F014A6F0B8A4”查看附件:
1. 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度司法案例研究课题申请书
2. 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度司法案例研究课题论证活页
司法部:关于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等事宜的通知
关于延期举行黑龙江省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的通告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10月19日起举行:将审议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
关系你我他的一部重要法律,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全文)
教育部发布最新版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覆盖9个学科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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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10月5日至10月25日报名!
考生注意:2022年我国学硕依旧不能调剂到专硕!学硕调剂名额有限!
CSSCI来源期刊目录(2021-2022)、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目录(2021-2022)发布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立项的通知
教育部发布学位授予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21年6月30日)
学位授予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名单(法学一级学科下)(截至2021年6月30日)
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21年6月30日)
市场监管总局、财政部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
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每项资助60-80万元!
2021年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初步候选人公布!北大入选人数第一!平均年龄56.8岁!女性17人!
2021年两高发布的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意见等总字数突破300万!
清华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规模已翻倍!累计授予26000余人博士学位!
2020年现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新增一级学科硕士点审核结果
2020年现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新增专业学位硕士点审核结果
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50个不合格学位点被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