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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拉萨一人被吊销驾驶证!

法治西藏 2023-09-22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酒驾醉驾不仅是对自己生命安全

和社会公共安全的不负责

更是在挑战法律的底线

为有效遏制酒驾、醉驾等

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拉萨交警加大了

针对涉酒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但仍有人心存侥幸

酒后驾驶机动车






切勿酒驾  平安出行





查获时间:2023年3月23日凌晨1时许
查获地点:八一北路“文君苑9区”前路段处
违法驾驶人:简某
车号:渝A7****
案情简述:
当事人简某酒后驾驶渝A7****号小型轿车从丽都KTV停车场行驶至文君苑9区前路段时,被群众举报酒驾。民警接到指令到现场后,随即对简某进行了吹气式酒精检测测试。

第一次检测结果为54mg/100ml;第二次检测结果为33mg/100ml确定简某存在酒后驾驶行为。

随后,民警对简某驾驶证信息进行查证,信息显示:2021年4月21日,当事人简某就曾因饮酒驾驶被拉林高速大队查处,此次属二次饮酒驾驶行为当事人简某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最终,民警依法对其做出以下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当事人简某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7天,吊销驾驶证,并处罚款19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警方提醒

处罚不是目的,安全才是第一。饮酒后严禁驾车,亲朋好友要主动劝阻驾驶人酒后驾车,守法出行,共同营造安全祥和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拉萨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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